Re: [求助] 想離婚,但是小孩呢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純真最美...)時間13年前 (2013/04/14 11:19),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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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drama大的想法一樣,感覺你不是很想離婚耶... 請先確認自己的心意,以及跟先生的感情是否有 迴轉的餘地,可以嘗試找婚姻諮商,或許對於你們 婚姻有些許幫助。 實務運作,小孩子偏小的情況下,雖然媽媽經濟條件 不佳,但有良好的支援系統,孩子如果也已經會講話 了,法官會傳喚孩子到庭陳述,他希望被誰照顧,孩 子如果表示一般都是媽媽照顧的,判給媽媽的機率當 然高很多。 由其文中看起來你先生有暴力行為,如果可以舉證,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5條:「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 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 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 該子女。」 不過這也只是『推定』,有些案子,爸爸雖然有暴力行 為,但法院綜合考量仍覺得覺得媽媽不適任,雖然爸爸 對媽媽有暴力行為,但只對媽媽,沒有對小孩子施暴, 還是把監護權判給爸爸。 我個人倒覺得先不管實務怎麼判斷,原po應該先想想, 自己跟先生哪個適合照顧孩子?自己的支援系統如何? 說實話,當然孩子判給原po,原po可以跟孩子的爸爸要 求扶養費,但現在判的金額台北市新北市的標準,按月 大概8000-14000元,這個錢要怎麼扶養孩子到成年,其 實是很辛苦的(何況現在社會現實來說,很多孩子到二 十幾歲都是無獨立能力,須仰賴父母扶養)。 如果你自覺先生更有照顧孩子的能力,他也願意照顧, 把孩子交給他照顧也未必不好,協商好探視方式,別斷 了跟孩子的聯繫。如果你先生實在不適合照顧孩子,那 當然沒啥好說的,拼死拼活都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啦! 原po加油,快想想自己要的是什麼吧! ※ 編輯: balanina 來自: 111.240.120.123 (04/14 11:23)

04/14 13:00, , 1F
自己要什麼? 這個問題對很多人其實是很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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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原原po自己也說自己個性有很大的問題,會覺得施暴方不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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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3:32, , 3F
是父親一人而已.....
04/14 13:32, 3F
文章代碼(AID): #1HQY0bb7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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