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夫妻債務各自還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蝶戀花)時間13年前 (2012/12/07 16:50), 編輯推噓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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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1/132012120700922.html 2012-12-07 13:2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程平】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確定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說 ,銀行或地下錢莊,不能因為債務人有請求分配「另一半」財產的權利,就直接向債務人 的「另一半」要求代為償債。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由於民法在民國96年修正後,只要夫妻之一方有人負 債,債權人就可以到法院改用分別財產制,代位行使要求另一方吐出財產的一半,這種規 定造成卡債族目前有5000多個案子在法院審理,案件日益增加。因此在這次民法三讀修正 通過後,就可以避免「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的問題。 尤美女並強調,債權人並不用因為這次的修法就擔心有債務人會蓄意將財產轉移至配 偶名下,以逃避債權,因為依照現行民法中的規定,就可用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以解決蓄意 脫產的問題之前的新聞只是初審 很高興現在終於三讀通過 文中也強調如果發現屬蓄意脫產的話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如此對婚姻中弱勢的一方和債權人都有保障 也可以減少很多家庭破碎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50.192

12/07 18:33, , 1F
這新聞很重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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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9:12, , 2F
希望有天也能立父母債不用子還的法案
12/07 19:12, 2F

12/07 19:41, , 3F
樓上.現在本來父債就不必子還了..
12/07 19:41, 3F

12/07 20:17,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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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17, , 5F
真的嗎?我還以為要在死後三個月去拋棄繼承才不用還耶
12/07 21:17, 5F

12/07 21:18,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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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2:02, , 7F
已經是限定繼承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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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3:02, , 8F
討債的人那管你父債不子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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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3:58, , 9F
之前還在想要不要申請財產分開,現在有這個我想不用了
12/07 23:58, 9F

12/08 01:29, , 10F
推EVA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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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01:57, , 11F
只要一方有債務 就要儘早選擇分別財產制
12/08 01:57, 11F

12/08 17:18, , 12F
感謝archi大跟aiyaya大!
12/08 17:18, 12F

12/08 18:38, , 13F
討債現在父要子還已經幾乎沒有了.討債公司會遊走法律邊緣
12/08 18:38, 13F

12/08 18:39, , 14F
但極少會自己還犯法討債.不然光被告就告不完了還討啥債
12/08 18:39, 14F
文章代碼(AID): #1GmQtLWH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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