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離婚嗎??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這是一塊朵拉糕)時間14年前 (2012/05/17 13:09), 編輯推噓6(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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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yme (不夠資深)》之銘言: : 我自己不是養不起,而是我不想寶寶以後問我 : "拔拔咧?" : 是我對"家"有憧憬... 我要回的是題外話 去年百年婚的女生很多 其實適婚年齡的男男女女都會對家有所憧憬 但幻想和現實往往有很大的落差 我發現'家的憧憬'很容易導致女生對於'婚姻生活'嚴重的認知失調 也就是說'妳以為妳想要的'和'妳真正需要的' 原來是不一樣的東西 比如說以我來講 我對家的幻想就是跟丈夫住在一起,有個孩子。 但婚後八個月的現在 我發現,我真正需要的是自己的空間/時間/工作/生活, 至於兩人生活空間拉近的問題 我反而不想去思考 至少我很不願意住進一個陌生的環境 現在因為工作遠距的狀態還讓我有我自己的空間。 未來兩人該怎麼緩衝協調對我來說還是很長遠的事。 妳所想要的 跟妳真正需要的 有時根本不是同一個東西 妳想要一個美滿的家 愛你的丈夫 乖巧的孩子 但妳忘了 丈夫的心並不在妳這裡 妳們結婚的前提就不是相愛的話 也很難以相愛收場 小孩是個獨立的生命 獨立的個體 並不是說妳生了他, 忽然三人就會變成一個相愛的家,不愛妳的人依舊不愛, 與其有個不愛小孩的爸爸,不如不要有爸爸。 任何關係的結束都會對心理造成傷痕 你們各自和別人交往了十年以上,心理卻根本還沒脫離這段長期關係所帶來的影響, 就以為相親結婚叫作結束 事實上你們心理各自重要的人是誰? 只能說各懷鬼胎。 今天如果像你所說,妳真的愛上了相親結婚的丈夫,想要留住心愛的人。 那就不該幼稚的鬼叫著要離婚,離了婚妳還是一樣沒人愛/沒有家/沒小孩。 如果真的想要一個家。 那就想辦法拉住丈夫的心,真的努力過了再說。 不是說一天到晚跟丈夫吵架就叫做努力。 把前女友的東西包一包丟出去,家裡換鎖,要來的話就把她當成客人接待, 如果你老公把她視為朋友,那就是夫妻兩人的朋友。 如果妳老公把她視為女友,那快點蒐集證據,該做的法律程序就快點做。 真的很想要一個家的人,會盡任何努力去捍衛自己的家。 不是說遇到困難就棄城逃跑了,還要說都是別人的錯。 我只看到妳盡其所能的在拆毀自己的家 兩個人內心感情的連結不是說一紙法律文件簽下去就能保證連結 這種結婚的認知錯誤超大 現在單方面看到的都是妳的腦內跳針,到底你先生腦袋裏面想什麼根本一點也不知道。 到底是東西拿完了就可以切乾淨/還是以後都要來泡茶聊天住家裡/還是妳生小孩她當情婦? 妳根本就不去瞭解妳先生的腦子在想啥,就在那邊叫叫叫說要離婚, 離婚又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辦法。 如果可以輕易的放開這段婚姻 只是證明妳也沒那麼愛妳老公,妳只是把他拿來當成情傷後安全脫離單身的跳板, 被同樣的利用也只是剛好而已。 離婚最好的理由就是不相愛 你們不溝通也不相愛 離開至少也要得到一點成長 結束一段長期關係 應該會讓人脫胎換骨的成熟起來 怎麼會變成退縮無助的幼兒狀態 這是心理學上受傷還沒好的表徵 這位太太你心裡有什麼毛病真的應該去看一下身心科的門診 否則就算離婚妳也不可能經營任何正常的關係, 而且這樣的人離婚後又特別容易因為內心空虛變成第三者 板友之言參考就好 協議離婚超快的,妳先生不想離婚的話,總是有他的理由,妳都不聽他講 都自己在跳針,似乎不是經營婚姻的態度?妳哭哭完了可不可以記得要溝通? 停止妳的扮演受害者遊戲好嗎? 我只看到妳活在言情小說的幻想裡 超喜歡扮演悲情的女主角自憐自high 兩個人連溝通的管道都沒有 還要扯什麼戀不戀上 戀個頭啊 不想解決問題的人才會把離婚隨便掛在嘴上 其實就是不想用心經營這段關係而已 如果覺得法律上定義的婚姻就必然伴隨著愛情產生那妳就想錯了 就算是夫妻也非常需要培養愛情,何況你們認識又不久 而且夫妻間的愛情還很容易被生活爭吵消磨掉 要爭一個男人的愛有很多方法,但絕對不是吵架。 法律上的名份對妳來說是優勢,前提是有智慧的運用。 至於妳心心唸唸的想要放棄這個優勢....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 除非妳真的不愛了 否則妳先生很乾脆的簽下去妳才會哭哭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147.196 ※ 編輯: dorakao 來自: 163.29.185.99 (05/1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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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要學習3P 嚇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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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她說要三p說不定前女友就被嚇跑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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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要贏一個人的心 絕對不是靠爭吵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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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用點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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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各懷鬼胎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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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超期待這種和前女友正面對決的場景 可惜都等不到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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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是古代人,妳的想法太現代了,她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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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古代人就不要生氣啊 應該請前女友進來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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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款待她 說我先生很快就回來了 甚至把床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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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女友懷孕生兒子還要為老公感到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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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正港的古代婦女 真正的古人正妻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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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原po根本就不會用生氣來對付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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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對她超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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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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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原原PO想清楚自己要什麼,然後認真解決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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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該把東西包一包 給地址寄回去 不然就丟掉 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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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鎖 順便跟他說下次再自己開門進來一律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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