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拍拍] 讓我想離婚的"百萬婚禮"
你的盲點在於 把兩個妹妹 爸媽 小弟 這三種身分的家人全部混在一起了
※ 引述《StupidBig (Dear Mr. President...)》之銘言:
: 我是原PO的老公, 事隔二年了, 現在心情還是百感交集.
: 自己認為現在的家庭是最重要的, 小女兒也兩歲了, 跟老婆也在一起8年多了,
: 她一直是個很好的妻子和媽媽, 我是很高興跟她一起走過的日子.
: 其實自從來了美國五年後, 我們的生活算不錯, 起碼有了自己的房子和兩台車子.
: 我的工作收入算不錯, 基本上可以經常外食, 偶然去一下高級餐廳, 旅遊都可以.
: 明年老婆要畢業了, 到時候家庭收入會超過平均美國家庭收入.
: 事情是這樣的, 五年前把自己賺的所有錢(八十萬台幣), 幫爸媽還債.
: 二年前也給了弟弟的婚事十萬台幣左右. 後來都沒有再給了.
: 現在主要是兩個小妹在供養父母和祖母. 大妹每個月給3萬台幣, 已經五年了
: (共180萬台幣). 小妹也拿了快八十萬台幣五年內. 因為父母把他們的房子去做二次貸款,
以上兩句是關於妹妹的
: 可拿1000萬現金來還我弟的婚禮費用, 跟他們的部份債務, 部份拿去做生意.
這是你弟弟的行為
: 當為父母的孩子, 就算父母多不好, 做孩子還是需要盡孝道.
: 小時候媽媽都留最好的食物給我(媽媽比較疼我), 唸大學也是父母全付的.
: 總是希望以後有能力, 想讓他們過些好日子.
這是你和父母的感情 和你想要給父母的
: 身為長兄, 看到兩個妹妹, 大妹27歲, 小妹25歲, 都很懂事孝順.
: 尤其大妹快要結婚了, 她負責這個也滿五年了, 是時候我負責, 讓她休息.
: 大妹跟我說因為父母經濟這樣, 才讓她變得更堅強, 我也很高興她這樣樂觀的想法.
這裡又提及妹妹們
: 但是我提到要開始負責這個的時候, 想要在澳門買個房子, 以租金當作供養金, 又當投資.
: 但我老婆就不喜歡了, 說我自找麻煩, 就已經想好用她以後賺的錢來給我父母還債.
: 說我可以斷了跟她的關係, 斷不了跟父母, 澳門的關係.
: 真是左右為難!
看你的文章
完全把弟弟 妹妹 爸媽 他們之間的往來 還有你和他們個別之間的往來
全部混在一起了
建議你好好釐清 你和他們個別的關係 包括你想付出的金錢
妹妹們懂事孝順很好 但妹妹是妹妹 不是爸媽也不是弟弟 請分開來看待
如果要疼惜妹妹 可以和她們討論之後要怎麼分配 奉養父母的金額
是否你負擔多一點 妹妹們稍微少一點
至於父母 你可以和妹妹們討論 就單單純純奉養父母 一個月兄妹加起來要給多少
總額你們三個人要怎麼分配
把固定的金額給父母之後 父母要怎麼和你弟弟之間處理金錢的事
那是他們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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