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不去工作的先生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小元宅爸)時間15年前 (2011/04/05 21:58), 編輯推噓7(7028)
留言35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好奇怪喔,建議妳多看看阿信,可能最增加妳正面(?)然後繼續苦撐的力量... ※ 引述《cutepinky (cutepinky)》之銘言: : 我的先生五年離職做生意 : 為了他的生意 : 我用我的名字借了前後大概200萬給他 : 其實他的生意是有請員工的 他不必離職 這是在寫甚麼? 從自己的生意"離職"是甚麼概念? : 但是那時候他因為沒業績也差不多要被解聘了 自己的生意還會被解聘? : 所以就順勢說要做生意而離職了 ... : 就這樣過了5年 真能忍。。。 : 我的負債因為他爸爸的生意不順利 還有他自己的生意不順利也越借越多 妳為什麼讓自己被拖下水呢? : 我現在的工作其實薪水已經很好了 : 但是為了還債我每個月的薪水都不夠 : 我一直要他去找工作增加我們的收入 : 但是他一直藉口說要等店裡生意穩定 : 就這樣5年了 : 我也勸他不要開店了 因為都賠錢 : 但是因為是加盟的所以契約沒滿不能收起來 : 我的工作每天都8點出門 : 每次出門他都還在睡覺 : 我還要負責接送小孩 : 他只要去兩間店露一下臉 讓員工知道老闆有來就可以了 那到底店是誰在顧? 這是妳的生意還是他的生意? 可出錢的不是妳嗎? : 我一直忍一直忍 為什麼要忍? : 娘家最近才知道我負債這麼多的事情 : 一直說 以為我的工作很好我過的很好 : 結果才知道不是這樣 娘家人一定很痛心 : 我的薪水每個月光還貸款就不夠了 還要付保母 小孩學費 : 甚至還有幫我公公之前跟銀行借的錢每個月要還的部份 妳真是好人。 : 我忍了好久了 但是他怎樣都不去找穩定的工作 : 我發現我對他的忍耐讓我的愛都磨光了 五年耶,真厲害。 : 我現在只愛我的小孩 : 只想趕快還完錢 人笨一次沒關係,繼續笨下去沒人能救妳 這個,夫妻婚後是共同財產制 所以,妳辛苦賺錢,他可以分一半。 先生擺爛,他還是可以分一半 不過用妳名義借的錢,嚴格說起來他也要負責一半 線在清算掉多好 要不然將來妳把債務還玩了 剩下來的財產先生還是可以分一半 相當於妳的忍忍忍只是幫先生還她那一半的債 這是笨上加笨的行為阿 : 我也不敢跟朋友說 為什麼? : 只有前幾天跟我媽媽講 還好,這是一個很好的起點 : 我這幾天不斷增加想離開他的念頭 : 我可以離開他重新開始我的人生嗎?? 廢話 : 今天 他打了小孩 報警。不得不說這真的太好了。順利的話一次解決。 : 走掉之後 已經4個小時都沒接電話 : 我到底該怎麼做?? 報警。113。 地址給我我人在上海都幫你報案! : 我只想跟我的孩子繼續生活下去 : 負債的部分我相信我的工作我可以慢慢還完 笨啊 。女人不能這麼笨阿。為了小孩還要更堅強 : 這樣子離婚的話 是不是很無情?? 妳你對自己跟小孩還有所有愛妳的人的確都很無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82.18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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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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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原PO的意思應該是先生想做生意,但那個生意有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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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需要自己顧,先生可以不必從前工作單位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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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是在講先生的前工作,沒有業績表現 面臨解僱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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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妳一定是解語花! 妳老公一定超愛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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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別消遣我辣 >///< 起初我也跟你一樣看不懂 看二次才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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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認真耶! 因為如果不是妳幫忙解釋,我可能永遠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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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婚後不是分開財產嗎?問題在於,要是公司是老公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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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是老婆名字,如果無法證明老婆是因為這小家庭因素而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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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離婚的話,公司歸老公,但老婆還是要還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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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a妳亂入亂很大。。。我國是共同財產制啦。 妳寫的是哪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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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自己把現有的債還了 也別再耗下去的好 怎麼看那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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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像會成功的樣子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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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保護自己 這種情況脫個10~20年 等你無法工作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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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喝西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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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你先生會找你孩子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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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saacc 來自: 218.82.181.147 (04/05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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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宅爸,早改了啊,我之前就分享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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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oWIIoT 現在的法定財產制,就是分開財產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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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幾年有修法改過,沒有協議就是分開財產 婚後所得才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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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主要是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我記得也討論過,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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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義務要幫對方還債,除非此債務為婚姻關係中為維持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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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銷而貸款,但若是各自的投資所產生的債務就不用幫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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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寫越看不懂了,妳貼那篇我也看不懂 是有圖表嗎? 法務部網站看不到啦,唉~ ※ 編輯: isaacc 來自: 218.82.181.147 (04/0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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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說,她欠的200萬離婚後,先生也不用還,但先生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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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例如100萬,她可以請求先生分50萬給她,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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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是目前的法定財產制,不過,還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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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去申請真正的「分別財產制」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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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就算拿到那50萬,還是得自己還剩下的150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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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來是, 不管怎樣他都是得自己還那兩百萬,不離婚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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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會越來越增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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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只能說怎麼傻傻地用自己的名字一直幫先生借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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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債務先生不用還,自己的財產還要被分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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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那還是加盟的,如果是自有產業,那至少賣一賣還能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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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saacc 來自: 222.65.209.177 (04/06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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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已經結婚了, 那還能再回去辦財產分開的手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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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acc 我一次就看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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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當然還是可以辦啊,尤其是一方負債,另一方仍有名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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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趕快辦反而不會讓債務拖累到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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