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棘手的狀況....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小元宅爸)時間15年前 (2011/04/04 11:52), 編輯推噓7(7023)
留言30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waisalder (心情)》之銘言: : 我想我只想針對 才7w的小孩提出一點建議 : 不管離婚與否 很明顯的 根本這小孩不適合再被生下來 : (有宗教因素的人請勿批判) 這個,您的"好意" 很多人會覺得是"殺人" 也不只是宗教因素,這是個人價值觀。 然後...可能會開戰喔 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說;這點有點類似吧。。。 但我個人是衷心的期望,讓大家回歸婚姻話題 版面上不要公開討論殺嬰情事。 謝謝。 PS: 再次強調,我沒有任何宗教信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10.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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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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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那位原po有沒有孩子。說來慚愧沒孩子的時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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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會有這種想法(不見得會說出來),有孩子之後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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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有寶寶一個,我只是針對 原PO她的情況來做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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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的建議 拿掉小孩 完全是針對她的婚姻情況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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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是單純的討論生下來與否 沒人願意"殺生"or"墮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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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要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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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salder你沒看懂宅爸的意思嗎?有些事不適合公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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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提什麼暗黑建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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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爸只是忍不住溫馨提示一下... 板上各種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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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是當事人所以就會講出看似很美好又和平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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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吞不下去的苦為何一定要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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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的方法可以私信給她,在公開版面還是發言謹慎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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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版上各種人都有......(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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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像中有醫生替未成年少女拿小孩,被家長告,因為先前有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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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情緩刑了,醫生要坐牢幾個月(好像是少女老爸要敲醫生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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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不肯給),包括法官都同情醫生,可是依法就是醫生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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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都跟病家講說:求情比不上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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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場合要謹言慎行,我想我們每天都被新聞啟示了這個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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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原原po的表姐要是沒經過丈夫去拿掉孩子,搞不好還會害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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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被告,婦權團體好像一直想修這條法律,沒修正,違法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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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醫生不敢隨便拿豥子啦 被告一次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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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勸人墮胎,那是當事者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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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要不要生都沒辦法決定的話,我根本懶得跟這種人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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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只是自己的問題就算了,但沒能力幹嘛懷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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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好推閃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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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愛,因為傻,因為蠢,因為顧前不顧後。世界上還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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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傻女人天真的希望孩子是挽回劣勢的一種武器,孰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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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最後讓自己無法脫身的牽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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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推閃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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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saacc 來自: 222.65.209.177 (04/06 08:34)
文章代碼(AID): #1DcK1scL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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