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結了婚生子後才在想麵包重要還是愛情重 …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feathery)時間16年前 (2010/07/06 16:06), 編輯推噓19(1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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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vyyy (★ 我愛mm mm愛我 ★)》之銘言: : 最近一直在想 : 當初的選擇「愛情」是對的嗎? : 我的他 : 一般般上班族 : 我也是 : 目前住在公婆名下的小屋,希望有一天能有屬於自己的不動產 : 可是每月的coco都幾乎打平 : 我負擔小孩育嬰費,其餘費用全是他負責 : 我想要當家庭主婦,可是若少了這份薪水 : 就不能自由自在的自己支配錢 : 我知道他很愛我,可是選了愛情滿滿的婚姻真的比較好嗎? : 是因為天氣熱而讓人心浮氣燥了起來嗎? : 悶~~~~~~~~~~~~~~~~~~~~~~~~~~~~~~~~~~~~~~~~~~~~~ 說到這,前不久我認識一個新朋友,她也是這樣走過來, 她說年輕的時候沒有想太多,愛了就結婚了, 老公也是一般上班族,經濟上沒什麼困難,但沒有很寬裕。 但一直到她當了高階主管,才發現原來自己想要的不是這種生活和男人, 她的工作接觸很多大老闆、有錢人, 她也想要這樣的生活, 所以.... 她就跟丈夫離婚、孩子放棄,人生重新來過。 現在她過得很好,有個很闊氣的男友, 雖然還是有自己的工作,但壓力不大,一年出國玩好幾次, 手上身上腳上穿戴的都是名牌服飾,她說她很滿足。 這些經驗她不是對著我說的, 是在開導另外一個徘徊在許多不確定的愛情裡的三十歲男性友人, 她說,人總得知道自己要什麼,確定了就去追求, 有目標才知道要怎麼選擇, 其他不符合條件、又捨不得放棄的對象, 一定要早早斬斷,不要耽誤人家,也搞得自己無所適從。 不管別人怎麼說,也許不以為然, 但這也是某個人真實的人生,她只為自己活。 所以呀,這樣想、這樣做、也真的追求到的人也不是沒有, 看自己有沒有這個魄力和能力, 評估一下,如果有就去做, 人生還不到蓋棺論定的時候,不是沒有重新來過的機會; 但如果沒有這樣的勇氣,那還是好好地經營自己的家庭與生活, 否則不只耽誤家庭和孩子,還有自己的人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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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佩服這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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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有些事情是要"夠狠"的人才做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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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是甘願歡喜的當"贖辣"吧...我是其中最大的贖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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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辣也有俗辣的快樂,重要的是自己能不能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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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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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選好了就不容許自己後悔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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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文中的女性變成男性,那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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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看老公沒錢主動離婚->追求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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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看老婆沒錢主動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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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科技新貴朋友買好800萬房子要娶公主 結果公主不想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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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男女這樣做都會遭受到社會的批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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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氣個半死詛咒她再也找不到更好的,結果她馬上就找到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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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萬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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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個道理 當然也是追求自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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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會被批評也是一下子,搞不好羨慕的還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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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不管最在乎的那個條件有多麼市儈,願意放對方走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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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綁在一起不斷怨天尤人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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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夠狠 連小孩都可以拋棄不是一般媽媽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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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一個窮鬼然後每天精神轟炸碎碎念,對兩個人來說都是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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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姊的前夫不窮,一個月四五萬收入, 她自己也有工作,但她就是不想要這樣的生活。 l大不要戰男女啦,古往今來這樣的人看起來似乎是男性多一些。:p 我的重點不在於什麼追求自我或是什麼, 我只想說,人得要認知自己的人生是可以有其他選擇的, 不是被綁架、沒得選, 只能怨天尤人過日子而已。 但是,有那個屁股才吃得起那種瀉藥, 自己衡量看看是不是那塊料再說, 不然想再多也是枉然,傷害自己和家人而已。 ※ 編輯: feathery 來自: 114.36.58.95 (07/0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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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評本來就是轉眼就過 只是...要不怕被批評對很多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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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為沒錢,就純粹是因為發現了更愛的人,那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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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不是一件容易突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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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背叛婚姻的道德非難的界線要畫在哪裡,這是比較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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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皮大讓我想到一件不是很愉快的事,我之前的工作夥伴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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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發現最愛的人是我,他老婆跟四個孩子他都可以不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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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砍掉重練也是一種本事,要拋棄孩子還真不是普通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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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離了乾乾淨淨的所以現在可以追求我了,我一整個嚇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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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要給他追啊,他說,如果維持婚姻狀態來追我是不道德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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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真的好嗎?我一整個非常地覺得對不起他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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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一直跟我說,跟我沒關係,他們離婚是他們婚姻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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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我,但我整個還是覺得很自責…希望只是我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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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妻棄子來追求真愛當然也是個人選擇,只是對於習慣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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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放在優先順位的人來說會比較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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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說的道德非難的界限要怎麼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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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是個人價值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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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小說裏,還有把孩子殺掉追求第二春的,這也是價值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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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我想大多人是會譴責這樣選擇的人啦,不過婚姻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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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這是個人價值觀問題,沒啥好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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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領域的事情,有時候是很不容易置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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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之前美國把兩個小孩子開車開進海裏的那個就是,還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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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字根本是大絕;便是吃人沒心沒肝也不過是價值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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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會聲淚俱下,結果真相是媽媽為了第二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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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殺掉則是違背了"不可殺人"的道德要求,大多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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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大我覺得你真的很無聊,再這樣無限上綱我要刪你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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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會譴責的,價值觀固然是相對的,但是並不表示完全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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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或者處罰的,不然社會幹嘛要有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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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違反了法律,有什麼好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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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吃人心肝如果是在極端狀態,例如漂流到孤島沒有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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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鑽得過法律,可以說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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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跟我想說的內容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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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相互殘殺以維持生存,一般來說法律是很難以常規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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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要在大家已經極盡合作之所能仍無法維持生存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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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某些道德律令的例外條件,不過既然叫作極端狀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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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幾乎不會碰上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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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這只是個案分享,沒有道德與評斷的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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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讓人嘆息說,不對的時間碰到對的人,真是人生的難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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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孩真可憐,沒有把父母砍掉,重新來過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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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這個女人讓我想起章小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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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那個被拋棄的老公找得到他生命中的范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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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價值觀的問題,個人認為拋棄小孩滿自私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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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第一段婚姻前不想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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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講「為何當初不多想想」都是多餘的,人生常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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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媽媽,我也不能接受放棄孩子,如果真痛苦,我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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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孩子走,但也許對她來說,孩子是跟著爸爸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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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方便問她有沒有給孩子什麼,但這樣就說她拋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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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更好的選擇就拋夫棄子...實在是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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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太早..放棄婚姻不代表放棄孩子 她痛苦孩子也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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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不過就像小元爸說的,這也是一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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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觀者也只能說人生是他自己的,每個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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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就是女方愛當有錢人 為了當有錢人其他都可以拋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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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就不一定基於愛情,而且本就是一堆條件的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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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配對不一定要旗鼓相當,有時就只是甘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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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女主角明顯的不甘願,那也只是她的選擇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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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本就不保障愛情,結婚就是結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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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她當了高階主管、能過有錢生活了,幹嘛非得離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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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8:33, , 76F
就是要嫁給有錢人當夫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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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8:55, , 77F
因為她覺得老公配不起她了,就跟陳世美丟棄糟糠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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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一樣的是陳世美的老婆當年沒選擇,但這對是自由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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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選擇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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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2:21, , 80F
這個例子 搭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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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06:36, , 81F
這位女生現在的男友將來會不會有天覺得他不再想要這樣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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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CkGJ_N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CCkGJ_N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