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分居協議書有沒有法律效力?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sm)時間17年前 (2009/02/23 21:46),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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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做幾點說明: 1.分居:法律上對於分居是定位在「惡意遺棄」或者 「不能維繫婚姻重大事由」中討論,如有正當事由而 分居,是不會被構成「惡意遺棄」或「不能維繫婚姻 之重大事由」。分居協議之合法性,也是如此。如果 係爭分居協議之目的乃維繫婚姻,則該協議會被認為 具有合法性。 2.強制執行:得就財產協議部分離婚協議書,在實務 上有三種,一為經公證;另一為經法院調解或法官前 和解;第三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並經法官認可。 該三種離婚協議均須辦妥離婚登記後,方可送強制執 行。你姐與你姐夫所簽的分居協議,如非經上述三種 程序而達成,並不具執行力,從而須另提履行契約之 訴。 以上是法律面簡單的說明。依照你的說法,你姐夫確 實有錯在先。不過你老姐有很多次機會走出婚變,但 是,她寧願消耗她自己她兒女的方式來跟報復你姊夫 這難道有意義嗎? 放下這段感情,好好照顧自己,才有能力好好照顧自 己的兒女。 ※ 引述《matrimony ( marriage板匿名id )》之銘言: : 我是下面這兩篇文章的作者 : #18SQUGnz 談離婚的條件 : #198Zx1ci 支不支持姊姊提告? (外遇) : 主要是我姊夫外遇,已經搬出去跟人同居, : 也一直逼我姊離婚,但是我姊不肯(她很堅定絕對不會離婚) : 我姊本來想提告,但是大家都勸她提告對她不利(撕破臉搞不好拿不到錢) : 所以也就不了了之 : 這次來是想請問,我姊夫剛搬出去時 : 都會按照我姊姊的要求每個月匯14萬(大概匯了一年多) : 而姊夫開的離婚條件是:每個月匯9萬,小孩都歸我姊姊(我姊堅持要監護權) : 但是我姊因為不肯離婚,所以都沒接受過 : 今年過年後,我姊發現我姊夫匯給她的錢變少了 : 從14萬變成9萬 : 我姊非常生氣,我猜我姊夫是想用經濟壓力逼迫她離婚 : 我姊拿出當初我姊夫搬出去時,她要求我姊夫簽的"分居協議書" : 上面白紙黑字寫著我姊夫要滾出去可以,但是必須每個月匯14萬給我姊 : 否則可以直接強制執行(她上網抄離婚協議書寫的) : 當時我姊夫心裡很不滿,但是我姊一直鬧,最後不得已簽名後拿行李離開 : 算是在我姊的強迫下簽的 : 現在我姊的問題是,她能不能拿這個協議書,要求我姊夫一定要匯14萬? : 只是我姊夫說那不是出於他自由意志,所以他不需要為這張協議書負責? : ak註:已建議作者另找專業人士詢問正確答案。 -- 台灣要回歸祖國成為龜孫子了~~真糟糕~~ ~( ̄▽ ̄)~(_△_)~( ̄▽ ̄)~(_△_)~(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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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翻譯:告男方取得高額贍養費離婚好好照顧小孩經營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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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 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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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姊已經知情通姦超過半年 應該是告不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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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只能協議離婚 稱娶小孩的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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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只能協議離婚 爭取小孩的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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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姊姊的情況不太可能拿到高額贍養費吧,只能拿到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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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生活費的認定不可能到一個月14萬,甚至9萬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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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告通姦離婚吧,能一個月給14萬,應該不希望被告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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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堅持不離婚,只會輸更多,到時候人家要爭孩子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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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他姐姐爭取的到監護權耶,無工作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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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發明的分居協議書,又證明她是獅子大開口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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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好好想想,法官有什麼理由會把孩子判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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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翻得好 不過以原po姐姐愛睹氣的個性 會拖到籌碼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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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種情況下 籌碼也用得差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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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應該說 以現在的情況她已經沒籌碼可以跟先生談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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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egYevB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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