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請教一下外國人在台公證結婚後如何辦離婚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sm)時間16年前 (2009/05/03 22:19),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簡單的回答如下, 1.台灣有沒有審判權? 審判權原則上以逆推知說為審判權的簡易判 斷準則,即本國法院有管轄權即有審判權。 離婚事件的原則上專屬夫妻共同生活地 如果依照這個案例的情況,其共同生活地 似乎不在台灣,因此,本國法院自無法 以夫妻共同住所地定管轄,從而,台灣無審判權 另本離婚原因係為長期分居,因本島不以 分居為離婚原因,自不得以分居之居所地 定本國法院之管轄,從而,台灣無審判權 是故,本件不能在台灣提起離婚之訴。 因此,你朋友還是應該委託香港的律師,向 香港法院提出訴訟。 ※ 引述《kakarrot (Spittin' Narcissism)》之銘言: : 我有一個朋友是香港人 : 他跟他老婆(也是香港人) 在台灣某律師樓辦公證結婚 : 後來因為性格不合 : 加上分隔兩地的問題 : 所以他很想分手 : 請問該如何辦 : 單方面提出OK嗎 : 要等多久 : 謝謝你們 -- 台灣要回歸祖國成為龜孫子了~~真糟糕~~ ~( ̄▽ ̄)~(_△_)~( ̄▽ ̄)~(_△_)~(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15.43

05/04 10:01, , 1F
Thank you very much
05/04 10:01, 1F
文章代碼(AID): #19_QVxSW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9_QVxSW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