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婚前協議書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我也想去照畢業團照呀 唉)時間18年前 (2006/10/23 12: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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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essa (艾默莎)》之銘言: : 標題: Re: [感想]婚前協議書 : 時間: Mon Oct 23 06:25:18 2006 : : : 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應該至少符合以下條件: : : 1. 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的,才具法律效力。 : 書面的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並能協助證明雙方 : 都了解並同意協議書之內容。 : : 2. 雙方出於自願簽字 : : 3. 公證 : : 4. 只要是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簽訂的書面婚前協議書, : 應該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誘騙,而簽下了婚前協議 : 書,或是在相當大的精神壓力之下,簽訂了婚前協議書,該婚前協議書不具法律的約 : 束力。此外,違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協議書條款,法院一般都不願意強制執行。 : : 婚前協議書可以在結婚以前的任何時間簽訂。當然,最好是早在結婚儀式舉行以前就 : 簽訂。這樣可以避免出現令人懷疑是否有不恰當的壓力,並可證明雙方簽字以前,都 : 有經過縝密的考量。例如,億萬富翁在和女友步上結婚的紅地毯之前一秒鐘拿出來的 : 婚前協議,並安慰說:「親愛的,別擔心,簽了就好。」這種情形極有可能被認定是詐欺、或壓力之下簽訂的協議書。 : : 5. 有律師代表。 : : 6. 雙方都已經完全了解責任、權利、可能的變通方式。 : : 通常,簽約的雙方,總有一方在財務、法律上,會比另一方更具知識。所以,在最後簽 : 訂婚前協議書以前,找一個律師協助審讀、準備婚前協議書,就成了相當重要的步驟 : 。這樣將可避免將來被法院裁定不公平、或是過分偏袒某一方。 : : 7. 各自的財務狀況都已經完全讓對方知曉 : 應當以清單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現有資產與負債。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 簽下契約之後要記得雙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到法院公證後再交由第三者一份 : 更為安全,但簽訂後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 : : 若是經由上述流程,這份契約當然是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但是它並沒有直接強制執行 : 的效力。這是大家要特別注意的!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17.97.133 : ※ 編輯: iressa 來自: 61.217.97.133 (10/23 06:40) : 推 cabessa:違反公共政策?不是違反公序良俗啊? 民法裡都是出現後者~ 10/23 09:56 : 推 iressa:是公序良俗才對 10/23 10:06 : 推 abow:我看了一下民法第1008條第一項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非經登 10/23 12:14 : → abow: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所以登記只是對抗要件,並非生效要ꠠ 10/23 12:15 : → abow:件,換言之,只要依第1007條有以書面為之,就是有效的. 10/23 12:16 : 推 abow:推文講不完,還是用回的好了 10/23 12:18 民法第1004條規定: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本法所定之約定才產制中,選          擇其一,為其夫妻財產制 -->所以婚前就以契約約定也是可以的,並非婚前協議都是無效 民法第1007條規定: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這個應以書面為之就是效力要件,若沒有以書面為之,只用口頭約定,就不發生效力, 若有用書面為之,就會發生效力 民法第1008條規定: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第一項) -->所以登記只是對抗效力而已 <司法院66台函民字第08326號>:夫妻訂立之夫妻財產制契約,就夫妻間之內部關係而言,於 訂立時,即已發生效力,此與民法第1008條第一項所定對抗第三人之效力係屬兩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49.238
文章代碼(AID): #15F4As79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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