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近30萬人上凱道 反多元成家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 (silkworm)時間12年前 (2013/11/30 21: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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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cU4Q3S ] 作者: goodcack (silkworm) 標題: Re: [新聞] 近30萬人上凱道 反多元成家 時間: Sat Nov 30 20:58:49 2013 ※ 引述《boyo (29大頭)》之銘言: : 不是這樣 多元成家法案其實是對同性戀者的不公平戰役 : 同性戀成家或結婚其實以台灣社會的接受程度 是正面多於反面的 : 但綑綁在多元成家法案的另外兩個 "伴侶制度" "多元家屬" : 才是讓目前已經有婚姻或準備踏進婚姻者感到威脅的來源 : 我不是同性戀 但我尊重他們結婚的權利 : 但另外兩個法案是將婚姻的傳統意義破壞 : 從古代的"鳩佔鵲巢" 到現代醫院每天驗DNA人潮的爆滿 : 人類對於基因的傳遞 有著最強烈的痛苦與快樂 伴侶制從來不是狹隘的只能用來處理同性伴侶的問題。 在現有的異性戀關係中也有很大的適用餘地。 鰥夫續弦、寡婦再嫁即為適例。 有人就是不想與對方家屬發生姻親關係, 各自對自己公婆負奉養義務,不需對方也負重擔。 遺產有自己安排,不需惱人的特留份,使自己能完全安排身故後的財產。 又或像這則新聞: 姊養弟妹 終身未嫁 法官感佩准收養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28/today-so10.htm 母親早逝,全賴大姐對這一個家的付出。 弟弟將親生兒子過繼給大姐作為養子。 若此時有伴侶制,弟弟跟大姐結為伴侶後,弟弟可加入收養。 對兒子阿睿亦有法律上親子關係。 若在現行法,過繼後兒子阿睿與本生家的關係暫時停止。(民法1077條第2項) 則兒子阿睿僅和大姐有法定親子關係。 依伴侶制,可讓兒子阿睿保有與生父(弟弟)間自然血緣的法定親子關係, 又可讓大姐單獨收養兒子阿睿,這樣方屬使子女享有最佳利益的作法。 不負性忠貞那是當然的。 像是首段舉例的寡婦再嫁, 我媽有我和弟弟妹妹,叔叔也有原生子女。 不再有生育需求,當然也不必負性忠貞義務。因為根本就沒有發生性行為的可能。 在姊養弟妹那則新聞亦是如此。 到了這個人生階段,"人類對於基因的傳遞 有著最強烈的痛苦與快樂"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有人陪伴,有家的歸屬感。 : "伴侶制度" "多元家屬" 對人性的理解 還太膚淺了 : 如果單獨是同性戀可以結婚 說不定案子早就過了 : 推動多元成家法案那些人 根本是在利用同性戀者的哀愁與悲傷 : 來遂行自己的異想天開 : 骯髒的狗東西 身為人類不知道身邊有這些組成家庭的需求,我也不知道那些人的眼睛到底長哪裡去了。 伴侶制和同性婚姻本來就是基於不同目的而生的制度。 沒什麼誰利用誰的算計。 有的只有鋪天蓋地的荒謬言論及忽視者而已。 -- 「你們相遇的故事, 現在是整個國家的故事。」                -主婚人蒙彼利埃市長Hélène Mandroux在法國通過                          同性婚姻法後的首場同性婚禮上對兩位新人如此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35.140 (刪除底下推文)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oodcack (111.240.235.140), 時間: 11/30/2013 21:41:28 ※ 編輯: goodcack 來自: 111.240.235.140 (11/30 21:42)
文章代碼(AID): #1IcUiAGY (les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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