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我不想躲。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 (yo te adoro)時間12年前 (2013/11/06 21:5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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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貼我坦蕩蕩發在臉書的網誌,哎唷威) 對我來說其實影響不大,因為我並不打算結婚。 但我必須說,我認為合法化是必要的。 因為我永遠忘不了,The L Word第三季裡,Lara焦急地向醫師詢問Dana的情況,卻換來醫 師回答說,礙於規定,只能將病情透露給病人的雙親或是配偶。 問題是Lara是Dana的配偶啊,她是啊。只是法律不給予她相較於一般異性戀伴侶所應有的 權利。 在太多生離死別的場合沒辦法讓最愛的人相伴左右,陪伴著你的卻是冷冰冰的法律條文、 或者可能是你因為性向問題而撕破臉的,有名無實的家人。 那是何等的煎熬跟悲哀。 --- 今天我不懂某些人為了自己站不住腳的理由去反對一件事的動機為何。 但我只能說在A等於B的中間,還有太多的可能性。 異性戀婚姻會有相守到老,卻也會有偷吃、劈腿,或不衍育下一代。 異性戀家庭也可能養出同性戀小孩。(不然呢?) 同性戀婚姻可能會有不忠貞,卻也會有人珍惜得來不易的權益。 還有,說真的,異性戀被同性戀掰彎的機率有多高,這我想大家都清楚吧。(已哭) 這些不都是個體案例嗎?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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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可愛 yo te ad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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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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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Uaaxhe (les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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