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協定分手的交往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 (high)時間14年前 (2012/05/09 12:23),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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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一點一竿子打翻做同運的人。 至少我自己不會把我跟我某任所為協議好的分手原因歸咎是認同不夠, 比較會說是因為當時社會壓力下和資源不充足。 我那時高三,還很年輕, 所以我跟我某任女朋友有著, "也許以後我們都會各自結婚生子,但是就算這樣, 我們兩個變成老太婆的時候,還是要手牽手很恩愛"的想法。 但我覺得我們想要的是某種結束但又渴望的某種延續, 因為當時的我們並沒有要抵抗社會體制的規範,所以還是選擇結婚。 對當時的我而言,我並沒有想過要過要抵抗, 也是後來自己擁有更多資源後, 才了解到有別種除了社會規範"結婚"以外的想像, 才懂得原來未來有別的路, 原來我是女人我還是可以跟女人在社會上生活,不一定要結婚。 於是我現在可以有著可以跟另一個女人在一起的未來想像。 不過我覺得你說得很好,那些人並不是叛逃者, 我的那任女友現在交了男朋友, 對我來說他是個有實質行為、但沒有什麼認同的雙性戀, 不過我要先說好那是因為我沒有辦法決定他的認同是什麼, 所以我並沒有要去辨別他是什麼, 當然沒有任何不尊重他的意思。 而且認同也不見得是由比重去衡量的。 我選擇了抵抗這個社會的制度, 但也許我的那任女友, 是個即使有了資源、長大了,有同志朋友, 他也沒有像我一樣去選擇抵抗、突破那道社會壓力厚牆的人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224.160

05/09 14:2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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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懂你在說甚麼,因為另一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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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gV5V5E (les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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