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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y ]
討論串[心情] 關於人身攻擊的感受與處理建議
共 9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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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點,我想做點詳細的補充:. 寫文章時引用別人資料,是否會侵害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這裡所稱之「其他正當目的」,係指與報導、評論(例如:影評、著作權侵害鑑定…等)、教學、研究等性質相同或類似之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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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對著作權法. 這神奇法條無限上綱的講法.... 先不就法源內涵討論.... 單就法條...來討論的話. 我時候很好奇這種「不做功課」就想來伸張自己的權力的作法.... 總有種讓我「拿著雞毛當令箭」的不快感覺!. 著作權法 第 四 款 著作財產權之限制. 第 52 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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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人身攻擊的事件在gay版上層出不窮. 不只源自於非同志的亂版者,尤有甚者,是一部分以討論議題為目的卻意外擦槍走火者。. 在這事件當中我關注的是處理者的態度,其中也發現版規上的瑕疵,. 客觀與否有待其他使用者公評。. 所以在版主公告之後,我另外發文針對智慧財產提出疑問與回應。. 我的申訴內容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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