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宣道牧函34期:怎樣看同性戀者爭取權益

看板gay (男同性戀)作者 (小鬆餅)時間21年前 (2003/12/31 23: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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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編輯說明:加上此教會的英文全稱)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 宣道牧函 二○○三年十月(第三十四期)     Christian & Missionary Alliance Church of Hong Kong 主題:怎樣看同性戀者爭取權益(續) 作者: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 3.同性戀不屬人權: 基於以上理解,我們認為同性戀行為不屬於基本人權的範疇,只能視為生活方式。 我們雖然不認同某些生活方式,只要那些人願意負責自己行為的結果,我們就不排 斥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但若用公眾稅收去資助某些人過自己喜歡的特殊生活方式是 不公平的,用立法的途徑協助某些人獲得沒有付出代價的權益是一種特權(如同志 要成為夫婦卻沒有能力為生產社會下一代作貢獻,就算准予領養也是剝奪該孩子受 異性父母教養的權利)。另類的生活方式只要不受到滋擾,正如香港目前情況,不 宜獲得法律的保障;否則很多另類生活方式的人,都有權要求法律保障,社會將難 以負擔。  我們肯定人權的重要,因我們相信人非同動物,人擁有靈性,且在神權之下獲賜人 權,有規有矩地享受合乎人性需要的生活。然而,權利若無限制地擴展,享樂若超 越人性需求,則人類社會將會陷入混亂,非人類之福。同性戀被稱為人權乃是誤解 人權。 a. 限制同性戀並非霸道:既然同性戀、雙性戀是不合常理且可以治療的(參第2 點),則更不宜發展到有性行為,但我們並非剝奪這類人士的基本人權。同志   群體在教育、醫療、住屋、工作、娛樂等基本權利上不應與異性戀者有別。然   而,在自由開放的社會中,個人、群體的權益不應侵犯其他個人、群體的權益   ;大家在各自範圍下自由活動,但亦容許彼此表達不同意見。大部份社會都有   由大多數人持守的主流價值觀,只要這類人士沒有壓制少數異見者,不應被視   為道德霸權主義者。香港不存在異性戀霸權者,因為今天香港並沒有團體組織 在言行上倡導剝奪同志群體的基本人權。有市民提出不選親同志的立法會議員 ,只屬選舉文化下的選民選擇權利,不能與打壓、歧視同志混為一談。 b. 彼此限制乃社會常規:法治的香港已日益重視本地同志社群的基本人權。然而 ,我們憂慮當下社會討論的「性傾向歧視」,只是令同志由所謂弱勢變成強勢 ,走向另一極端。人權受限制是自由社會的常規。茲先舉數例闡析:同志租屋 獨立居住不應因其是同志而不獲租賃,但同志租房則可因屋主認為其行為可能 影響同屋的子女而拒租;同志有平等機會找一份合其資格的工作,但某些不認 同同性戀的辦學團體可拒其為人師表;同志要捐血給人,但紅十字會要保障公 眾而捥拒之亦合理;成年同志的性行為雖不抵觸法例,但宗教團體可給予此類 會友紀律處理(這並不違反宗教自由,亦沒有剝奪基本人權)。以上每組例子 同出一轍,就是個人權利若進入私人或社團範圍,別人也有權接納或拒絕,因 其權利的實踐若介入別人的價值觀、生活方式、經濟利益等的時候,也應受到 別人的同意與否所限制。 對應以上例子,自由社會中有解決之道,如:同志可找好此「道」者租房,可向接 納同性戀的教育機構(如家計會)申請工作,更可自辦捐血機構,參加接納同志的 教會。在多元自由社會中,影響他人的同志生活雖會受到一些限制,但出路卻不受 限制。我們認為若「立法強迫別人必須接納同志訴求」,只會製造同志成強勢社群。 -- 國父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42 ※ 編輯: Kukulza 來自: 140.112.214.142 (01/01 02:55)
文章代碼(AID): #_yl7hqM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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