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男男口交不算猥褻 檢察官不服

看板gay (男同性戀)作者 (*鬆餅*)時間17年前 (2008/02/26 23:03), 編輯推噓1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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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我讀完判決書那一刻,心中充滿感動又非常激動,某一位教授大聲疾呼的 「溫暖而有人性」的司法,在判決書裡面我看到了。 判決書本身有十幾頁,類似案件很少有法官願意花這麼多心力和篇幅寫判 決。合議庭三位法官不但寫了,而且還給被告一個公道。 判決書花了相當的篇幅,闡述陷害教唆、誘捕偵查等概念,然後毫不保留 地批判警方在這個案件裡,這種釣魚是違法的。 判決書並直言批判警方藉放消息給聯合報意圖逼迫被告放棄上訴。 判決書除了引用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同時也認為:男男性交的影像 不足以挑起「異性戀」的性慾,簡單來說,異性戀看到男男性交並不會刺 激、滿足性慾,所以被告要交換的光碟對「一般人」而言不算是「猥褻物 」。縱然算是猥褻物,法院認為已經符合釋字第617號解釋的「硬蕊」 (hard core)的要件,不構成犯罪。 判決書也認同同志族群的弱勢、被歧視和性需求,等於肯定同志族群的性 權也應受憲法和法律保障,不應被公權力任意侵犯。我讀完判決,幾乎快 哭出來,淚水在眼眶裡打轉,發自內心對三位法官大喊:you are my heroes! 檢警沒有因為判決裡的鏗鏘字句,而調整自己不當的執法手段和觀念,不 但上訴,未來類似的事件也可能不斷在台灣任何一個角落上演。只要警方 一遇到執行「正俗專案」的時機,這類大砲打小鳥、歧視性少數的案件仍 可能會發生。 尤其上訴於總統候選人辯論同性戀人權之後,使人讀來分外諷刺。 -- 國父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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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一堆囂張賣A光的看板都不抓,抓這些私下交換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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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師粉絲推第一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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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錯了 是地方法院管轄的簡上二審判決 不是一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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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找得到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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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也要抓 光華早該被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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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3:55, , 6F
推邱公公的溫暖人性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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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肯定這三位法官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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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推許大法官好了 嗆女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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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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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交換A片到底違不違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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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自己M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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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值得贊同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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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4:15, , 15F
異性戀男生不事都很愛看女女的片子嗎?挑不起性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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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6:29, , 16F
不過簡上二審不是最終審了嗎? 檢察官還要上訴?
02/28 16:29, 16F
文章代碼(AID): #17n2fFkZ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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