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該說是請益嗎?
看板first-wife (大老婆板)作者stancy (1986年生..我老了)時間20年前 (2005/07/15 05:36)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 2人參與討論串7/7 (看更多)
關於原PO的澄清呢..其實還是有點奇怪
原PO說..他們的行為發生在跟你交往之前
這只能說她可以不算是第三者...
但是呢..你怎麼能確定
之前以下半身思考的...跟你在一起之後就變成用上半身思考?
這是觀念的不同..'當然你可以接受就OK
重視自己的健康難道不是一件重要的事嗎?難道只有愛情才值得重視?
也許我觀念比較保守
我覺得男生雖然是男生..但總還是個人..是個高等動物吧..
真的需要以性伴侶作為生理上的發洩嗎?就算我是男生也無法認同
跟有沒有談過多次戀愛沒有關係吧...
你在意的的不就只是因為"她"有另一半卻還跟別人有性關係嗎?
不過說實在話...那也是她的事..只是妳男友之前也可以接受這種情況..
既然你不在意妳男友過去做過的事
其實你只是因為不喜歡"她"而已
那就告訴你男友啊..談的來的朋友又不只一個..更何況是有這種複雜關係的朋友
不過萬一有一天(萬一..假設而已)
你發現她們還是有你不希望的關係發生時
你男友告訴你..他還是愛你..不愛她..你能不能接受?
原po對不起呀...因為我的觀念跟你不一樣
我實在不懂..有性伴侶這件事..跟有沒有女友有什麼關係..
有性伴侶不就是說他是可以"性愛分離"嗎..
那這麼說..他還是愛他女友..並沒有做什麼對不起他女友的事啊
我想原po所在意的
應該是.."她"對你男友有沒有感情吧?
就女友的身分..是有權力告訴他你很介意..也有權利要求他不要跟這朋友來往
而且是這樣的朋友
推一位大大的話
是空窗期六個月..潛伏期可以十幾年
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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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保守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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