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閃光] 要搬新家了

看板cohabitation (同居)作者 (Volvo真不錯,心動了)時間15年前 (2010/05/14 00:16),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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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ycehsieh (喬依絲)》之銘言: : 顧名思義就是讓你/妳來炫耀同居時發生的甜蜜事情啦(戴墨鏡) : 已經和男友同居一年多了 : 不過現在住的地方是我的租屋處 : 因為我還在念書 所以現在租房子的錢是家裡提供的 : 在過不久就要畢業了 : 前天和男友一起去看房子 : 想要搬到離我之後上班近一點的地方 : 一起分擔房租 兩個人正式獨立生活 : 一起看房子的感覺真得很奇妙 : 竟然會有點緊張 害羞 哈哈 : 我今天告訴他 : 雖然現在已經住在一起 : 可是我更期待搬過去的生活 : "因為那裡不是我們住的房子,而是我們的家" : 自己說完都被這句話感動了一下 XD 我也有這種感覺.有一個自己的家是很重要的.不過,如果是租屋 每個月付了一堆租金出去,到頭來,那還不是真正的家.只是名義 上的.年輕時,不覺得買房重要,一直到現在30歲了,才更體會到, 有一間自己的房子是很重要的事.幸好之前人生有規畫,不會虛度日, 所以咬緊牙根衝了,每個月三萬多的房貸,在台北市買房,雖然薪水 的三分之一就不見了,日子也不能過的很奢華,可是那種感覺是很真 實的,和租屋不一樣,是真正的避風港,有了房子,爾後,我真正能體會 飛碟電台夜光家族前面主題曲在唱時,光禹的一句旁白:這是我們的家哩 -- 事事要順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26.70

05/14 10:12, , 1F
30歲 三萬多是三分之一的薪水? 這是閃光彈嗎
05/14 10:12, 1F

05/14 11:08, , 2F
XD..真的很閃!不過也是原po有能力^^;
05/14 11:08, 2F

05/14 11:26, , 3F
我跟我男人都不婚也不打算生小孩,所以買不買房很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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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26, , 4F
對我來說,買房的好處是「可以照我的喜好去裝潢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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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1:27, , 5F
但不管怎樣,只要是有我跟他還有我的貓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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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30, , 6F
原PO超有錢...三萬多才三分之一薪水..
05/14 21:30, 6F

05/14 23:44, , 7F
原PO超有錢!!!!
05/14 23:44, 7F

05/19 09:36, , 8F
我有這種薪水..我也可以付房貸!
05/19 09:36, 8F

05/20 19:58, , 9F
我跟男友租屋同居半年,最近買房子,整理好後就可以搬進去了
05/20 19:58, 9F

05/20 19:59, , 10F
很期待*^^*
05/20 19:59, 10F

05/22 00:45, , 11F
恭喜樓上,有一間真正屬於自己的家^__^
05/22 00:45, 11F
文章代碼(AID): #1Bx2Nmwp (cohab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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