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閃光] 要搬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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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jwang (草莓)時間15年前 (2010/05/15 10: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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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比租屋好,至少以後房子還是自己的. 有無小孩也無所謂,因為生活自在比較重要▓.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9.77.

推噓3(3推 0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Cmail (Volvo真不錯,心動了)時間15年前 (2010/05/14 00: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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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這種感覺.有一個自己的家是很重要的.不過,如果是租屋. 每個月付了一堆租金出去,到頭來,那還不是真正的家.只是名義. 上的.年輕時,不覺得買房重要,一直到現在30歲了,才更體會到,. 有一間自己的房子是很重要的事.幸好之前人生有規畫,不會虛度日,. 所以咬緊牙根衝了,每個月三萬多的房貸,在台北
(還有20個字)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ycehsieh (喬依絲)時間15年前 (2010/05/13 23: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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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思義就是讓你/妳來炫耀同居時發生的甜蜜事情啦(戴墨鏡). 已經和男友同居一年多了. 不過現在住的地方是我的租屋處. 因為我還在念書 所以現在租房子的錢是家裡提供的. 在過不久就要畢業了. 前天和男友一起去看房子. 想要搬到離我之後上班近一點的地方. 一起分擔房租 兩個人正式獨立生活. 一起看房子
(還有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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