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感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yolanda c.)時間18年前 (2007/10/31 09: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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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ris1228 (kris)》之銘言: : ※ 引述《nescience (我失去了我的無名指)》之銘言: : : 台灣性別運動(包括女權運動和同志運動)走至今, : : 所有人努力的結果到底得到了什麼?! : : 從喊聲響亮的「女人認同女人、女人愛女人」口號, : : 到「我已經煩透了社會把我當異性戀對待,我努力了大半輩子, : : 才能被人當同性戀一樣來歧視。」這具爆炸性的宣稱, : : 爾後(今日主流論述?!)最常聽到的則是 : : 「我愛的是她/他"這個人"、而不是她/他的性別」這樣的聲音...等, : : 是否顯示出性別真的再也不是焦點? : 依舊焦點 基本女同有本質上的矛盾 : 部分的女同志還是被父權社會操作 產生T跟P的區份 : T也趨向男性化 基本上已經產生性別的分別 我最近認識的一個T說她討厭男生 但殊不知她自己本身卻做著男生的打扮 這是一個很矛盾的點 當我要跟她做一點小小的爭辯的時候 心裡的另一個想法就出現了 那便是所謂的男生和女生的外在差別 再一開始就已經被設定了刻板印象 (如男生穿褲子短髮,女生穿裙子長法等等) 所以什麼是男生什麼是女生 怎樣算是平等的對待 怎樣是父權社會 基本上男女在生理和心裡的構造就已經差很多了 我覺得認同自己是女性而保護自己愛自己愛女性很重要 男性亦然 如果只是為了爭取社會認同而做一些比較激烈的抗辯 倒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必要 :) : : 後記:因為不知道這樣的有感而發應該屬於LGBT的哪個版才對,因此若誤闖,還有勞版主 : : 幫忙刪文,感謝! -- http://www.wretch.cc/album/babycatangel http://yolandac.dreamhosters.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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