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 彩虹有夠力 因為有我更美麗!!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尋)時間18年前 (2007/09/18 14:4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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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 本身雖然是政治的行動 但我覺得它也是一種宣示 宣示著世界上有我們這群人存在 這樣的宣示 不只是讓那些歧視或打壓我們的人了解我們的存在和力量 也是讓那些還沒現身的同伴知道 他們並不孤單 基於上述理由 我覺得 我們應該要做的是 屬於雙性戀的遊行或活動 而不是 搭著同志遊行的順風車 雖然這樣 執行起來或許較容易 因為人數較多 但 這樣的結果 我們仍然是隱身在同志 這個大名詞下 而無法彰顯我們的獨特性 在美國 他們的發展 雖然都是以同志之名 但是仍然可以看得見 其中不同的內涵 但在台灣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 同志幾乎就等同於同性戀 而不會有人想到 雙性戀的存在 或許 在定義名詞的時候 會順便把我們加進去吧 但 誰真的在乎 我們是長成什麼樣子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99.206

09/18 15:4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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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0:03, , 2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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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xtDNKX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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