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關於廢死不一樣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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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諷刺的是. 「無教化可能」本來是拿來殺人的理由. 結果現在反而因為「有教化可能」引起廣大民怨. 認真想想,你真的能證明一個人終其一生都絕不會改過嗎?. 你如果對未來幾十年的事做出絕對肯定的決斷,根本自以為是神. 簡單講,無教化可能就是因為我要殺你了,所以我才這樣說,那根本不是真正理由. 而沒打算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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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支持死刑. 如果擔心誤判,那個可以延後執行死刑.. 但是對於證據確鑿的,執行死刑就沒有誤判或是不公義的問題.. 是賦予政府殺掉被判死刑者的權利.. 而不能單解讀成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利.. 而且,通常受害者家屬不希望加害人判死的情況之下. 一般都不會判死刑.. 所以,當事人(受害者家屬)的意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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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請恕我刪除. 擷取原文男友提的觀點. 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利很可怕嗎?. 是的 很可怕 所以大家必須要遵守法律不是嗎?. 常言有道 不自由 毋寧死. 賦予政府限制一個人的自由 甚至無期徒刑 不覺得很可怕嗎?. 是的 很可怕 所以大家才要遵守法律不是嗎?. 原本的討論串提到鄭捷案很極端常常被拿來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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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先說目前我個人是偏向維持死刑的,但是隨時可以改成廢死. 我的觀念不是殺雞儆猴或是殺人償命,而是再犯的可能性. 為什麼大部分的人會要求殺人償命,我覺得是"該名犯人在殺人的可能". 但又無法保證是否一定會再犯或者不會再犯. 而我個人支持維持的原因是因為"教化的可能性". 依據我國現行法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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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這種東西 跟犯罪率 其實沒太大關係... 香港1993年就廢除死刑了 20多年來 犯罪率也沒有太大變化. 至於政府有執行死刑的權利 這一點也不可怕. 因為政府的權力本來就是人民賦予的. 不過你男朋友有講到一個重點. 就是情緒. 廢死跟反廢死 最大的爭執點 其實就是情緒. 鄭捷這種應該直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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