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為什麼同性婚姻要改變父母的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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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締結婚姻並沒有生兒育女的義務. 也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要結婚才能生兒育女. 又或是兩人共同生兒育女就必須結婚共組家庭. 所以家庭的功能包含生兒育女是錯的^^. 只有規定當妳們生了該怎麼辦好嗎~~生育跟結婚根本不相干好嗎:P立專法我並不反對,只是提醒妳特別法內容勢必和民法有極大相似甚至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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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無宗教色彩 純粹小時拿香拜拜 但一直不是很虔誠. -----------------------------------------------------------. 如果立專法就歧視. 那領身心障礙手冊不也是歧視了?. 支持者說人人都有結婚的權利. 但. 結婚組成家庭的功能包含生兒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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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同婚. 說真的啦...到現在台灣身分證上還印有父母的名子,. 我是覺得還蠻好笑的啦,早就該廢掉的東西. 現在資料都網路化了,什麼東西查不到啊?. 有些國家根本都拿駕照當ID了,甚至整合再一起.... 台灣這方面真的有點落後。我覺得這個真的可以討論,給一個選擇的空間應該沒什麼大問題。應該還沒嚴格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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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書面意見16號晚上出爐了,當中提到將民法中的夫妻、父母用語修正為「配偶」、「雙親」,恐不符立法的普遍性原則,宜審慎評估。. 法務部指出. [法律具有「普遍性」,若為保障同性戀者的婚姻權益,逕將民法親屬編及繼承編中「男、女、夫、妻、父、母」等兩性用語全面移除,恐因有男有女、有夫有妻係社會多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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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有要改變父母的稱謂?. 你生出你的小孩 你是你小孩的媽媽. 和同性婚有什麼關係? 同性婚後你的小孩就不是叫你媽媽?. 同性婚從沒要改變現行稱謂. 尊重同性婚姻 --> 放棄在家庭中的性別 ?????????????????????????. 你下次要不要編一個. 同性婚通過你就要放棄你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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