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王牌)時間12年前 (2013/07/20 11:16), 編輯推噓-11(1122200)
留言233則, 2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3/49 (看更多)
※ 引述《gkc (南北)》之銘言: : t大舉的例子很好,整篇看下來,最大的問題說實話在於,某F的邏輯一開始 : 就錯誤,所以引發了許多無意義的爭論,因為最大的問題點就出在於,他一 : 直拿(定義、定義、定義),來討論事情,並一直認為語言用字一定要有具體 : 定義才能討論,一定要有一把標準的尺,才能有標準答案,並一直引用教育 : 部和聯合國的字典來當擋箭牌,但事實上這一連串,根本邏輯有誤: 在我看來因為大家都這樣認為,所以就是真理。 的邏輯才是錯的。 在古時,大家都認為地球是方的,結果被證實不是。 大家都認為太陽繞著地球轉,結果被證實不是。 上述兩個簡單的舉例,就能輕易證明。 多數人的認定不等於真理 這才是錯誤的邏輯。 : 1.語言是約定俗成 : 事實勝於雄辯,依教育部國語課本,說牛仔褲,要唸成牛"子"褲,國編館課 : 本以前演講叫做""講演"",上次新聞也報出過,那為何現實社會沒人這樣念 : ?新聞中就點出關鍵了,因為受訪者說那樣唸會被別人笑,為何被人笑?邏輯 : 不就很簡單了,意思就是語言是約定俗成的東西。是由"群眾"所形成的共識 : 。所以拿教育部的東西硬套根本是不倫不類。何況教育部的編寫內容也只是 : 部分舉例,可以偏概全? 我同意語言是約定俗成 正因為約定俗成的特性,所以一個詞語給人的感受是不停在變動的。 比方說二十年前的「同性戀」,與現在的「同性戀」這個詞給人的感受有無不同?有! 而人的感受是主觀的,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同性戀這詞給人的感受會隨時間 而變動。 既然是會變動的,也就沒有一定的標準。 沒有一定的標準,也就不夠客觀。 既然不夠客觀,就不足以拿來被判斷一個事實的存在性。 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例如:身高180公分的人比170公分的人高 這件事實是否存在? 不管找誰來判斷,都會得到相同的結論,才足以判斷事實的存在。 否則每個人判斷出的結果都不見然相同,那這個事實究竟存在與否? 根本無從判斷。 因此才需要有客觀的判斷方法來檢驗事實的存在性。 : 2.教育部的東西僅供參考 : 先不說剛剛第一點,所講的教育部的東西和現實有時有所出入,就連定義, : 有些也不一定正確,在你還未確認是否正確前,就奉為聖經拿來爭論有何意 : 義?? 事實勝於雄辯,去年教育部就因為""單身公害""的詞彙定義成為眾矢之 我也同意僅供參考,但起碼我有可提供參考之依據。 而其他人呢?沒有= = : 的還差點因此預算被砍。 07年更因為三隻小豬事件引發砲轟。就算撇開這些 : 不談。 編教育部字典的也是人,邊的內容也是根據他的主觀意見,僅供參考 : ,不然你現在立刻去教育部字典搜尋(效率)兩個字,它顯示出的定義其中有 : 一項就是寫""效能""。一看就知道錯誤! 真的嗎?繼續看下去。 : 基本上連企管系大一有唸過管理學的學生都知道,(效率)和(效能),根本是 : 不一樣的東西,效率指的是資源投入產出的轉換能力,效能指的是,決策目 : 標是否正確。 哈哈哈哈哈,這我真的去搜尋了一下。 結果事實證明,並非辭典寫錯,而是您看錯。 === 3. 效率 注音一式 ㄒ|ㄠˋ ㄌㄩˋ 漢語拼音 xi o l 注音二式 shi u l u 相似詞  功效、效能、效力、效用 相反詞  所付出之能力與所獲得之功效的比率。如:「他辦事有效率,深得上司讚賞。」 物理上指儀器所輸出的有效能量與輸入儀器的總能量的比值。 === 複製貼上沒有格線,但是幫您打亮了,那是相似詞,不是定義或解釋。 真正的定義或解釋在最下面兩行。 只能說,有辭典也要會看辭典阿... : 如果,依照某F的邏輯,我在考企研所時,題目考我效率的定義,難道我應該 : 在答題時回答""依據教育部字典定義根本等於效能""??你覺得這樣答會正確? : (小結):所以,某F最大問題就是,語言很多時候沒有標準答案,甚至範圍非常 : 廣,是約定俗成的東西,而非具體僵化定義的東西,但偏偏他卻喜歡硬套僵化 : 定義,而且這定義還不一定完全正確,而奉為圭臬來討論問題,當然會變成無 : 意義的爭論。因為這行為就好像拿著教育部的課本堅持,唸"牛子褲"才是正確 : 然後一直說大眾唸牛仔褲是錯的,是一樣的,也就難怪一直被轟,因為語言是 : 約定俗成的東西!! 連解釋在哪裡都看錯,這邊就純搞笑了吧?那不必回應囉。 : 3.第三個邏輯謬誤就是自以為語言需有固定標準 : 部分語言也許是,許多語言卻並沒有一定標準,光是""知道""兩個字,何謂知 : 道?若按照某F或教育部,可能就會說~知道就是明白一件事物。但我的師父以前 : 我跟他拜師學藝時,按他的標準,他認為"知道"並不只是"知這件事",而是要 : 能融會貫通,能觸類旁通,並且能掌握其邏輯舉一反三,才叫知道,可見許多 : 詞語,並無標準答案,因為語言是人文、是約定俗成而非數理。 : 不然,案這謬誤的邏輯,碩士論文太好過了。你認為碩論的第二章[文獻探討] : ,是在做啥?就是在探討關於這研究前人所下的定義跟看法。以前我寫論文,光 : 是(效率)這兩個管理學有具體定義的東西,就有十幾位學者針對不同情境,有其 : 他較為不同的定義了,若按F這麼玩。我當年的碩論,YA~~~第二章我只需5分鐘 : 就寫完了,我只要把""教育部的定義剪下貼上""即可。但事實並非如此,所以你 : 真要定義,能否把所有有關詞彙的文獻探討,先整理完在來版上談談?? 這邊就是您的腦補了,成如前面所述,我同意語言是約定俗成。 所以沒有一定的標準。 哪裡我說有固定標準了? 我是說「判斷事實存在的依據」須有固定標準。 純腦補,已解釋。 : 4.第四個問題更誇張,就是不曉得語言因地制宜 : 本篇有人提到說,某F自己的定義也認為那句話有歧視意味,但F引用聯合國定義 : 來解套,那為何會發生多數版眾和他自己都認為有歧視意味,但聯合國的定義卻 : 有所出入?? 為何事實和大家的認知都和聯合國有段差距?除了我先前說的,語言 : 許多時候沒有固定標準和約定俗成之外,最大的問題在於: : 某F搞不清楚狀況,這裡是""台灣"",文化有跟外國一樣嗎??語言也是因地制宜, : 例如""組織""的英文,同樣一個字美國拼做organization,英國是organisation, : 有人是錯的嗎? 都對! 因為因文化制宜!! 你可能會想凹說這是用字,不是語意, : 就算拿語意來說,我們肢體語言比手勢7,台灣叫LUCKY幸運7,不好意思,同樣是 : 肢體語言,美國的語意叫Loser,所以你在台灣引用外國文化編成的定義來討論, : 當然會引發連某F和大眾都認為是歧視但偏偏聯合國定義沒有這狀況的滑稽事實。 : 所以會這樣討論不是常識能力問題,或者就是來亂的。 麻煩自己選一個!! 這就幽默了,我原本引用的歧視定義,是教育部國語辭典中的定義。 (#1HvrIHcw)<=證據 別跟我說這樣不夠因地制宜阿@@" 是因為後來有位試圖引用聯合國定義,卻引用成文章標題的C大表示 我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所訂出的指標,是不足以成為判定歧視的指標。 並且質問: 「你覺得你訂出的指標,和聯合國的定義有任何一厘米的關係嗎?」 所以我配合他的需求,將定義換成聯合國的定義。 來回應他的文章。 不過很可惜的是,他被我指出把標題錯當定義之後, 就默默地不在回文了。 : 5.最大謬誤點 : 最大謬誤點還是出在,某F不懂語言是約定俗成且因地制宜的東西,所以一直鬼打 我已經解釋過,我認同語言是約定俗成, 而且因地制宜,相反的是有人不認同這些概念。 所以您表達的前提就已經錯誤,下面的說法我想大概都不會成立了吧? 那就不解釋了。 記得要看清楚字典,謝謝。 : 牆,回歸正題。講同性戀不正常這件事是否涉及歧視。 : 某F提出一堆教育部字典說不正常就是不同於常人....等等等,重點在於,整句話 : 的""實質語意""才是關鍵,為何正常多數人認為這是歧視,這是因為(不正常), : 三字普遍認知帶有貶意,而擬依據某個人的先天部分特質,給予帶有貶意的說法, : 這不是歧視是啥? : 如果你想說不正常 = 不同於平常的話。 : 那我們來檢視一下同樣式不同於平常哪些字是沒有爭議,哪些字是帶有貶意。 : 同樣是形容一個人不同於常人: : A.他這人很特殊,是個奇人 : B.他這人不太正常,思想也不正常 : 何者帶有貶意? B嘛,很明顯!! 所以重點是你用的字是帶有""貶意"",而且是 : ""約定俗成"",眾人皆知,並且是用來針對特定特徵的對象,當然有問題。 : 不然事實勝於雄辯,為何有警界以身高或力氣拒絕女人參與警界工作,會被轟 : ""性別歧視""??這例子連用字爭議及定義都沒有喔,可見在正常認知情況下, : 針對特定先天特徵或族群的人給予不合理評論或對待就叫歧視。這應該是常識, : 同樣事實勝於雄辯,不然某F趕不敢跟我打賭,賠率多少都行,如果你對自己的 : 說法那麼有自信,我們要不要找個立委服務處,問問哪位立委敢公開說(同性戀 : 不正常)這句話不算歧視,一切天經地義。 而且他講了不會被砲轟,若你說的就 : 是真理,敢對賭否?? : 最後補充一個統計常識給F,基本上板上大於30人表態意見,本質上意見的比例 : 就近似於常態分配了,那麼你的想法是否符合常識否,相信很明顯。 您想表達的是樣本數大於三十即可推論母群嗎? 那我想提醒您另一個統計常識: 要考慮樣本是否具備代表性 PTT上的女版的某個討論串內發表意見的人 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種族?...這種特質有否符合母群的比例分配? 這樣抽樣所做的推論能有效推論母群嗎? 這個議題上這些樣本會具備代表性嗎? 如果我為了做老人福利滿意度調查, 抽樣了N位20~30歲的年輕人 這樣我能推論出老人福利滿意度的現實情況??!! 不能吧?因為樣本根本不具代表性阿@@" 把PTT上的女版的某個討論串內發表意見的人當成樣本 來試圖用統計方式推論出母群(全台或全世界)怎麼會合理呢? : ※ 引述《tomcoollee》之銘言: : : → FinalAce:如果按照我的定義,他這樣就是歧視了@@" : : → FinalAce:如果按照我的定義,他這樣就是歧視了@@" : : 說了這麼多 : : 簡單一句 : : FinalAce大自己的定義認為A大說『同性戀不正常』是在歧視 : : 但是礙於這違反聯合國的定義 : : 所以FinalAce大不得不出來跟大家講講什麼才叫做是符合聯合國定義的"歧視" : : 要是大家不知道他真的會很困擾呢 ^.< : : ==============================以下為原文====================================== : : 作者 tomcoollee (jeremy) 看板 WomenTalk : : 標題 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 時間 Sat Jul 20 01:32:24 2013 : : 那個 : : 是只有我覺得這系列的討論串越討論越複雜嗎? : : 還有人要『說話者』、『聽話者』、『旁觀者』三者都參一咖,有沒有這忙 : : 今天既然A大敢講『我覺得同性戀不正常』 : : 那很OK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們可以尊重你表達想法的自由 : : 本來就不可能所有人都對同一件事抱有相同的看法 : : 但我覺得怪就怪在你卻認為這句話並沒有在歧視他們 : : 套句F大的觀點,A大是以『說話者』的角度說沒有歧視 : : 那OK,因為A大你就是說話者 : : 可是今天重點是完全沒人在care『說話者』你的觀點阿 : : 因為我們都不是『說話者』,我們都是『聽話者』、『旁觀者』 : : 在我們聽來這句話滿傷人的 : : 沒有人想被說是不正常 : : 就這麼簡單 : : 你永遠都不會知道在你口中的『不正常』,同性戀的人聽起來會是什麼感受 : : 所以你也不能單方面地說你不是在歧視他們 : : 只能說你不是以歧視的心態去表達你自己的想法 -- 1.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對方論點的錯誤性。 (優質論文) 2.駁     斥:引述權威的說法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辯論社、優質論文) 3.相 反 的 論 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錯誤或事實當作證據。 (辯論社) 4.矛     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匿名版、論壇) 5.攻擊態度、胡扯:質疑對方的態度口氣、不合邏輯的回應。 (小朋友、匿名版、論壇) 6.人 身 攻 擊:攻擊、批評對方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 (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4.47

07/20 11:18, , 1F
你拿事實類比文字運用,真的超強的...
07/20 11:18, 1F
並不是在類比喔~ 而是這串討論串發起的原因就是因為有人試圖判定一個事實的存在 「A版友歧視同性戀」 這個事實,所以我是圍繞著主題的。 扯到語言用法反而扯遠了...

07/20 11:18, , 2F
事實不會變(假設不變好了),文字隨時代演變都有不同意思
07/20 11:18, 2F
所以文字不足以成為判斷事實存在的依據啊! 你拿會變判斷不變,那怎麼判斷結果都變來變去能看嗎?

07/20 11:20, , 3F
建議去看一些人類語言學類的書籍…
07/20 11:20, 3F
摁謝謝

07/20 11:20, , 4F
大家不要理他了... 也不要回文或推文 讓這一切隨風而逝吧...
07/20 11:20, 4F
推聰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23)

07/20 11:21, , 5F
來想想下午茶吃什麼比較實際
07/20 11:21, 5F
好喔~可是我要先吃午餐~

07/20 11:22, , 6F
所以關於這一篇偏激文章, 版主有什麼意見?
07/20 11:22, 6F
不偏激阿

07/20 11:24, , 7F
FFF~~快去看上上篇 我想知道你的看法 XD
07/20 11:24, 7F

07/20 11:25, , 8F
我想知道兩個我覺得邏輯都有不同之處的男生怎樣看待這件事
07/20 11:25, 8F
看了阿,破表阿XD

07/20 11:27, , 9F
請問一下 所以你現在結論是怎樣? 洪仲秋的死是她自己的錯
07/20 11:27, 9F

07/20 11:28, , 10F
還是你支持同性戀這件事情? 你講了那麼多 結論是什麼?
07/20 11:28, 10F
結論是就目前證據而言,A大沒有歧視同性戀。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31)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34)

07/20 11:31, , 11F
你對於各種議題的結論弄個表讓大家知道你的立場就好
07/20 11:31, 11F

07/20 11:33, , 12F
喔!
07/20 11:33, 12F

07/20 11:34, , 13F
你的結論不代表別人認同 別人不認同你就一直要鬧下去?
07/20 11:34, 13F
別人不認同我也沒辦法,但是如果別人試圖證明我錯。 我就打算證明我沒錯。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35)

07/20 11:38, , 14F
你的認識論跟當代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更不用說性別研究
07/20 11:38, 14F

07/20 11:38, , 15F
或女性主義思潮)的認識論有相當大的出入
07/20 11:38, 15F
其實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07/20 11:39, , 16F
你證明了A沒有歧視,但他被嚴重檢討、不被認同是事實;
07/20 11:39, 16F

07/20 11:39, , 17F
你證明了自己沒錯,但你不被喜歡、受排擠也是事實;
07/20 11:39, 17F

07/20 11:40, , 18F
這兩件事其實一樣,說的話就算再正確,但是沒人認同想聽
07/20 11:40, 18F

07/20 11:40, , 19F
那你到底是為了什麼而說話的?
07/20 11:40, 19F
為了把事實還全,還原被抹黑的偽事實。

07/20 11:42, , 20F
推樓上A大
07/20 11:42, 20F

07/20 11:44, , 21F
特別來看一下 結果第一論點1樓點出的東西就解釋不清
07/20 11:44, 21F

07/20 11:45, , 22F
加油 好嗎
07/20 11:45, 22F
喔?

07/20 11:45, , 23F
他說語言 你談科學事實 從一開始就打哈哈
07/20 11:45, 23F

07/20 11:46, , 24F
你這篇後續的論點還有哪裡站的住腳?
07/20 11:46, 24F
還有 172 則推文
還有 86 段內文
07/20 13:43, , 197F
請問對一個正常人而言 他的公平何在?
07/20 13:43, 197F

07/20 13:45, , 198F
(前面)FinlAce:我沒這樣說@@"(後面)我前面回答過你了。
07/20 13:45, 198F

07/20 13:46, , 199F
(前面)FinlAce:我沒這樣說@@"(後面)我前面回答過你了。
07/20 13:46, 199F

07/20 13:46, , 200F
(前面)FinlAce:我沒這樣說@@"(後面)我前面回答過你了。
07/20 13:46, 200F

07/20 13:46, , 201F
=================根本自相矛盾阿====================
07/20 13:46, 201F

07/20 13:46, , 202F
=================根本自相矛盾阿====================
07/20 13:46, 202F

07/20 13:46, , 203F
=================根本自相矛盾阿====================
07/20 13:46, 203F
乖,想要吃倘堂嗎?來給你吃,不要大吵大鬧喔~~^_^ 歧視不能被拿來當感受,可以拿來當產生感受的理由。 挨揍能不能拿來當感受?你會說「我覺得我好挨揍喔」這樣的話嗎? 行為是不能拿來當感受用的 但是可以拿來當產生感受的理由 你可以說「因為我挨揍所以我好痛」 你有挨揍的行為,才有痛的感受。 行為跟感受,你分清楚了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49)

07/20 14:02, , 204F
Final:判定有沒有歧視需要依賴定義,感覺是無判斷出來
07/20 14:02, 204F

07/20 14:02, , 205F
Final:判定有沒有歧視需要依賴定義,感覺是無判斷出來
07/20 14:02, 205F

07/20 14:02, , 206F
Final:判定有沒有歧視需要依賴定義,感覺是無判斷出來
07/20 14:02, 206F

07/20 14:03, , 207F
=======那請問你的主觀為何會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03, 207F

07/20 14:03, , 208F
=======那請問你的主觀為何會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03, 208F

07/20 14:03, , 209F
=======那請問你的主觀為何會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03, 209F

07/20 14:04, , 210F
==========你自己都可以判斷出來了,還說無法判斷=====
07/20 14:04, 210F

07/20 14:04, , 211F
==========你自己都可以判斷出來了,還說無法判斷=====
07/20 14:04, 211F

07/20 14:04, , 212F
==========你自己都可以判斷出來了,還說無法判斷=====
07/20 14:04, 212F

07/20 14:11, , 213F
====你倒是說說你是怎麼主觀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11, 213F

07/20 14:11, , 214F
====你倒是說說你是怎麼主觀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11, 214F

07/20 14:12, , 215F
====你倒是說說你是怎麼主觀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12, 215F

07/20 14:22, , 216F
Final:我用聯合國的定義作為客觀標準,判斷出A的言論不
07/20 14:22, 216F

07/20 14:23, , 217F
符定義,不是歧視。<---F大對聯合國版本定義的詮釋方法
07/20 14:23, 217F

07/20 14:23, , 218F
仍然是他自己的主觀意見,
07/20 14:23, 218F

07/20 14:24, , 219F
用主觀詮釋客觀文字,得出的仍然是主觀
07/20 14:24, 219F

07/20 14:24, , 220F
解釋,因此不能作為判定標準。
07/20 14:24, 220F
子虛烏有,您補過頭了。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4:32)

07/20 14:34, , 221F
=========自己說不過就說子虛烏有 XDDD ==============
07/20 14:34, 221F

07/20 14:34, , 222F
=========自己說不過就說子虛烏有 XDDD ==============
07/20 14:34, 222F

07/20 14:34, , 223F
=========自己說不過就說子虛烏有 XDDD ==============
07/20 14:34, 223F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4:39)

07/20 14:41, , 224F
==========說不過就FinalAce:喔 XDDD ===============
07/20 14:41, 224F

07/20 14:41, , 225F
==========說不過就FinalAce:喔 XDDD ===============
07/20 14:41, 225F

07/20 14:41, , 226F
==========說不過就FinalAce:喔 XDDD ===============
07/20 14:41, 226F

07/20 16:17, , 227F
幹 屎尿真多
07/20 16:17, 227F

07/20 16:51, , 228F
不認同你的言語,都自動被你歸類是假象 嘖。
07/20 16:51, 228F

07/20 17:40, , 229F
你講完了沒 隆哩耶毛
07/20 17:40, 229F

07/20 18:58, , 230F
這篇的確也是中肯,但是F大後面的推文已經有情緒
07/20 18:58, 230F

07/20 19:12, , 231F
前面算中肯,後面比較像是被激到,帶有情緒性
07/20 19:12, 231F

07/20 19:13, , 232F
某些人在指責對方的同時請記得自己不要犯版規
07/20 19:13, 232F

07/20 20:57, , 233F
end
07/20 20:57, 233F
文章代碼(AID): #1HwW4RjX (WomenTal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wW4RjX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