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客遲遲不願搬走該怎麼辦?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米尼翹屁星人)時間9年前 (2016/11/30 00:39), 9年前編輯推噓7(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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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說為什麼租約到期不能直接闖進去把東西丟出來趕走 或是直接叫警察來趕走他們? 白話來講 首先 租約是一個紙本”保障“沒錯 也是法律上認可的“證明” 只是當有糾紛時 那份所謂的”證明“ 必須要經過社會上公認的法律仲裁單位認可才算-->就是法院 不是你我任何人看了這份合約就說按照這樣做就對了有的沒的 合約是為了遵循法律所做的”證明“ 當有糾紛時 必須要經過法院來認可說--> 喔 對 你們有合約---> 合約是這樣沒錯 而內容沒違反法律--> 好那他現在違反合約了--> 那的確你是對的--->按照法律可以怎麼做--->發給你證明去做 然後警察不是判決單位 他沒權說他是對或錯 是法律跟法院說他是對或錯 所以警察無法直接殺進去趕走 要有法院執行狀才能按照上面規定的去做 警察是法律跟法院結果的執行者 不是仲裁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3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0437563.A.D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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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找的是席維斯史特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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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長約請和房客到法院做公證才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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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的話都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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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約要公證才有效力? 不是雙方達成共識時就算了嗎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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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上民法時我太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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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是為了對抗買賣不破租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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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跑法院不公證對方可以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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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就被搞過一次,後來學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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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錯,應該說公證是為了確保買賣不破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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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信共識什麼的沒有什麼效果其實,多一道手續對自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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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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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走到強制執行這塊需要更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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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修一下文啦~ 原原po有說不想被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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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自己開地政士和法律事務所的,面對這個問題真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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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很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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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像你文中說得這樣 所以當房東也是很有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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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租約到期,對方不搬不就像陌生人強進入你家,警察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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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斷電換大門鎖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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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不是你把合約秀給警察看,警察認定過期就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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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就說了警察不是仲裁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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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evil7851 (111.82.31.14), 11/30/2016 0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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ㄝ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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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故障幫刪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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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是一個原則,跟是否公證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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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FQyxtU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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