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房客遲遲不願搬走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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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壞鄉民 拜託不懂得請別亂教~. 什麼通知限期搬走一到就強制把房客的東西都丟出去. 你要讓原po變被告嗎?!. 另外這是民事糾紛 警察根本就不會甩你. 標準作業流程是. 1.寄存證信函限期搬離. 2.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應該簡易庭就可). 3.拿到法院發的執行命令 會同警察前往強制執行. 4.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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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說為什麼租約到期不能直接闖進去把東西丟出來趕走. 或是直接叫警察來趕走他們?. 白話來講. 首先 租約是一個紙本”保障“沒錯 也是法律上認可的“證明”. 只是當有糾紛時 那份所謂的”證明“. 必須要經過社會上公認的法律仲裁單位認可才算-->就是法院. 不是你我任何人看了這份合約就說按照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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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媽用嚴厲的口氣向對方表示不可以繼續拖延. 後續我又打電話確定搬家日期(上週五). 昨天晚上十點半對方打電話過來 終於確定在本周末要交還鑰匙. 暫時鬆一口氣 但是不知道門打開會變成怎樣就是了(有點擔心). 感謝大家的回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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