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恐怖親戚想變賣祖產(含兇宅)已回收
※ 引述《ikATW (ika)》之銘言:
: 首po+手機排版+文長,如有冒犯請見諒>_<
: 我前天做了一個夢,
: 夢境中,我似乎是以我爸的視角在看。
: 我得知我叔叔又有意賣一塊地+一棟凶屋
: 這塊地有兩部分,一半是我爸的,一半是我叔的。
: 屋有兩棟,一棟我爸的,一棟我叔的。
: 而地是祖產,屋的屋齡約四十年,地與屋皆緊鄰在一起。
: 話說回來,為何我叔叔的屋是凶宅?
: 夢境快速轉到我爸年輕時,
: 我透過我爸的眼睛看到許多很不可思議的片段畫面。
: 看見我阿嬤向我叔叔和嬸嬸下跪,他們夫婦隨即也跪了回去。
: 看見身材高大的叔叔抓著阿公的衣領怒罵
: 看見身材魁武的叔叔猛踹阿公的房門
: 看見叔跟我阿公吵著要分阿公的遺產,
: 說甚麼廢話!人都活著還可以跟你吵架,哪裡可能分遺產?!
: 叔叔要不到糖,像中邪似的就把公媽龕搬下來擺在地上。
: 還揚言要在室內放一條鞭炮。
: 咻!畫面一暗,似乎又過了幾天。
: 我看見阿公在他的搖搖椅上晃來晃去。
: 他望向窗外,淡淡的對我說了一句:
: 「不孝子要分可以,但我要讓他不敢住也賣不掉。」
: 不久後的一天,我接到媽媽打來的電話,電話裡很慌亂。
: 我趕回預定要分給叔叔的老房子,發現已經斷氣的爺爺和一條很長的布巾。
: 我撇向牆上的日曆,發現我應該出生了,
: 我四處尋找還是襁褓時的自己,但是沒看到。
: 後來,我聽見我媽打電話給外公說要讓剛滿月的我在娘家多待幾天。
: 畫面飛快的轉到離現實世界不久的日子。
: 我仍然以我爸的視角作著夢。
: 透過我爸的雙眼,看到正在低頭用手機滑PTT的自己。
: 清了清嗓子,跟我說:「女兒啊,你能不能幫我去問鄉民一件事?」
: 「甚麼事?我只是潛水員,登入次數可能還不能發文耶!」
: 「如果建商來我們的地估價,然後價錢是我可以負擔的,我有沒有優先權可以用那個價碼把妳叔的那部分吃下來?」
: 「為何不直接跟叔叔說你想要吃下他的部分?」
: 「妳知道的,妳叔叔是人生魯蛇,他都用鬧的,他見不得我們過得比他好,如果我跟他坦承說要買,他一定不肯賣我,或是他會要我用高於行情非常多的價格買。」
: 「這塊地為你甚麼不賣?之前叔叔不是也跟你吵,賣了很多塊嗎?」
: 「但這塊是祖產的,有感情啊!土地大才能賣到好價錢,之前算是被半推半就的賣了好幾塊共有地。他就是沒錢了才回來想賣土地,啊反正你就幫我問一下鄉民嘛!問我可不可以用建商估價的價格優先把叔叔的地吃下來? 」
: 「找律師和代書不是更方便嗎?」
: 「我想要心裡先有個底,妳先幫我問啦!網路甚麼答案都有。」
: 我擔憂的睜開眼,發現天色仍然昏暗,
: 眨了幾眼確定我夢醒,也沒有體驗現在最夯的VR。
: 我坐在床邊思考著這世上有什麼事是永遠不會發生的?
: 如果夢境成真我能怎麼辦呢?
: 我走到主臥房,看見仍睡著的父母,眼淚不禁流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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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優先購買權的條號是土地法34-1條 104條 107條
你家為土地共有人為土地法第34-1條
但這條只是"債權效力"不強
由於你家又是建物所有人可主張土地法104條
這條是物權效力 可對抗新買家的契約
我個人建議是不需要找估價師及主動談價~
優先購買權是等建商跟你叔叔談好價 你可以用同樣的條件優先購買
何必還要自己主動去談 又不是關係好 談的價錢也不會比較好 就讓外人先去殺價
且你有物權效力的104條 物權效力可主張新契約無效
其實也不用主張 地政事務所看到有物權效力的不敢亂登記
另外為什麼你可以寫得這麼麻煩>"<
看文章反而比較類耶~~
你要問優先購買權其實可以直接問就好 你的案例很單純
如果你有其他比較複雜的 可以去房產版跟法律有專版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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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4.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9749625.A.E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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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購買權是種請求權 你要說截胡也可以啦
就是雙方確定成交後 要賣方需通知優先購買權人 優購人需受到通知後十日內回復
若不回復視同放棄權利 賣方沒有通知 登記機關是不會做新登記
如果賣方故意忽視優購人之請求 與第三人完成新登記~
債權效力新登記仍為有效 但賣方需賠錢給優夠人
物權效力新登記優購人得撤銷新登記
最後一樓問的是與第三人高報價格 那優購人可以選擇不買
那第三人就要跟賣方以該項金額真的成交 不然就有詐欺及違造文書的問題
你可以之後在實際登錄查詢是否真的以該金額成交
且通知優購人都會寄出存證信函 不然優購人事後說你沒通知我
那你賣方無法舉證 就必須賠錢給優購權人
※ 編輯: SDboxer (122.118.14.233), 11/22/2016 0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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