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公司Line群組內爭辯同性婚姻,大家怎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Camjar)時間9年前 (2016/11/21 09:41), 9年前編輯推噓9(2617120)
留言163則, 2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leechiahan ()》之銘言: ※ 引述《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之銘言: : 各位板友好 : 近日國內同性婚姻議題吵得沸沸揚揚 : 沒想到公司的Line群組內 居然也在激辯 = = : 雖然已經勸過雙方 在公司群組內吵這個議題非常不妥適 : 但雙方依舊故我 吵得不可開交 甚至還會cue某人出面回應 : 小主管絲毫沒有想調解的意思 : 只說群組內大家有興趣的話 什麼議題都可以討論 然後呼籲雙方良性溝通 : 由於這議題實在太敏感 而本人已經被指名出來表達意見........... : 大家有遇到類似的問題嗎?有建議的解決方式嗎? 認真回妳:這議題已經簡直變成藍綠議題的二分法了。妳就想像成群組裡在 戰國民黨跟民進黨時妳會怎麼回應。 通常最佳解是沉默螺旋,就是裝死,呵呵哈哈去洗澡。根本不要上身最好。 (小主管就是用這招不是嗎?XD)妳就回說:我沒什麼研究就跟想法耶。 明哲保身。 這個周末下來,從臉書發現現在會出來發聲的大概都是有比較極端的想法的人, 像我這種兩邊言論都很不認同但真心有疑問的,就同時被兩邊唾棄。 若把兩邊陣營想成光譜的兩端,目前會發聲的大概就認為光譜只有黑與白兩色。 民法這麼大的法,直接動法源勢必要動相關法條。比如說通姦罪的定義是性器 交合才成罪(講直一點就是必須陰莖插入陰道才成罪),同性婚姻下(非伴侶法)是 否同性戀與婚姻外第三者有性行為也不會成罪? (抱歉我怎麼想都想不通同性性 器如何交合....??生理上就不可能。)還是說,同婚必須搭配修改通姦罪?但是 通姦罪修改本身爭議就很大...主推同婚的尤美女也在推廢除通姦法... 民法中親子定義為"從己身所出",女女伴侶透過第三人生下孩子,生父有沒有 扶養義務?生父老了小孩有沒有扶養義務?小孩跟其代理人可否反悔然後上法庭 要求生父扶養小孩?生父可否反悔上法庭爭取監護權?還是說,必須修改民法中 的親子定義?還是根本要改人工生殖跟代理孕母的相關法律? 每次提出這問題,同運支持者就覺得我在挑戰他們,一直聽到反同、歧視、人權 這類負面的標籤一直貼,但沒人回答。最多就是回說:"先通過同婚,其它慢 慢再修。"....慢慢修是幾年呢?或者,是幾個總統任期才會完成呢? 我贊成先通過伴侶法,其它部份一起配套好再改同婚(英國就是這樣),然後 又是反同、歧視、人權迴圈...定義範圍都給你們定,話都給你們說就好了。 護家盟那邊就不用說了(翻白眼)。我跟他們有更嚴重的對話困難。 台灣就得是100%的藍或者100%的綠嗎? 非極端的想法可以不被認同,但連話語 權都沒有實在悲哀。 求法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一下上面的法律問題。真心想瞭解,感恩! -- ※ 編輯: Camjar (36.229.197.7), 11/21/2016 0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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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器交合有這麼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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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9:47, , 2F
你去翻強制性交的法條,翻到只有性器相交合才成罪,我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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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法盲不要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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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9:48, , 4F
再噓,廢除通姦罪是學說共識+世界潮流,乾同志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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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9:49, , 5F
同婚說通姦除罪化是兩回事,不要全部攪在一起然後指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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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樂於被指教啊,真的!我就是想知道對我會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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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的鼻子說你們性解放你們不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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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9:49, , 8F
有網路請多多查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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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是同志的問題,而是問通過同婚是否必然必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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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9:50, , 10F
呃樓上幾樓已經展現何謂反同婚的政治不正確發言結果(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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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都不知道修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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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只要反對,標籤就會一直貼,蠻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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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補 反正你質疑就是政治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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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想法很好很理性, 補po 亂噓的看得出來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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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看到挺同志婚姻的,本來是尊重但是越來越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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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群體可以為了權益完全不顧其他人認知,蠻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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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什麼鳥例子,還扯到通姦除罪化,說我貼你標籤?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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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法主要牽扯是民法,你特意提到強制性交跟通姦是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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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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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Taiwanb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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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在講萌萌嗎?為了自己的權益到處散播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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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連法條都沒翻過跟我說水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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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講民法 結果後面講的都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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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請教啊,我提的問題很實務的!我沒提強制性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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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T不要假中立了啦 你原本就反對到底 你不是說同性戀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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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在你生活圈嗎 不要這麼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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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書讀不夠多的人不可以參與社會議題討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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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也有另外的民法例子啊。為什麼中間選民沒人要爭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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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了這麼多你一不翻法條、二不改文章,你確定你很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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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你說你樂於被指正,我指正啦,但你任何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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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成不成立通姦來決定要不要通過同婚根本邏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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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通姦刑事成立的問題吧?你覺得太狹,就把通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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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為婚外性交罪我也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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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提的例子也很好笑,我反問你一對夫妻生了小孩,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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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領養,生父生母有沒有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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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喔。我是想瞭解通過對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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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領養好像不是想送誰就送誰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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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你想問對你的影響,是指你會很困擾怎麼教小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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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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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除罪,要把兩個綁在一起討論的話出發點就偏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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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廢除,是必須修改。欸抱歉我真的得上班了就不再回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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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好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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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完美示範偏激同婚人士嘴臉,沉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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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噓爆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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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樓上不就靈糧堂的 有資格說人偏激嗎 躲在鍵盤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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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面假裝中立人士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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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家可不是恐反同,理性中立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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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又立刻示範好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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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異性戀只要跟同性外遇都不會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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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異性做愛才會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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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異性在外國做愛受精回臺灣帶著證據(小孩)也不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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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刑法的問題 民法修了這麼多次也不會連結到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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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現在要扯過同性婚姻要把刑法通姦修到完善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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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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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擬制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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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養的小孩有沒有義務扶養丟掉他的父母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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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慢慢修是幾年我不確定,但民法要一次修到好就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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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這個藉口拖延是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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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之前你關心的你不關心的法律都是漸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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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同婚突然一堆人跳出來希望完美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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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哪條有親子的定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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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與否應該透過思辨決定。老實講贊同和反方都有比較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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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的人啊,雖然在我看來前面k大也沒謾罵,只是用噓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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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的問題而已。就像行政人員面對幾千個同樣問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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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網路資料還不少的時候自然口氣不會太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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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面有人提到和a男生子然後和b女結婚的例子。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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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異性戀常發生啊啊啊,某男發現養多年小孩是別人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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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查一下這些案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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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這些好像我們民法沒有為單人撫養做準備一樣,不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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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種性別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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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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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你娘堂的躲在推文裡裝中壢李姓 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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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兇什麼啊...唸法律很高級喔? 好好解釋給非法律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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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6:12, , 158F
性交雖然刑10包括口跟肛,但是實務上通姦僅限性器交合,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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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曾有不同判決,但也是持有口就有性交的論點認為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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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過性器交合,個人認為男男的通姦沒什麼問題,難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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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沒有東西可以插),互相玩玩具不會被認定為通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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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問題異性戀也都會遇到啊,為什麼要打包在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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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1:47, , 163F
真的很多教徒喜歡裝中立理性耶
11/22 11:47, 163F
文章代碼(AID): #1OCb3IEx (WomenTalk)
文章代碼(AID): #1OCb3IEx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