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志婚姻入法的看法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金)時間9年前 (2016/10/28 22:23), 9年前編輯推噓5(7223)
留言3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簡單介紹一下婚姻私人契約化(Marriage Privatization)的概念好了 所謂的婚姻事實上就是契約 契約的內容應該讓契約的雙方自行決定 而不是政府編出一套定型化契約 讓大家只能是用這套婚姻 廢除法定婚姻制度,改由人民自行決定婚姻的契約內容 就是所謂的婚姻私人化 我認為婚姻私人化的理念很好 因為婚姻本來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 政府沒有必要去強訂,讓民眾自行決定即可 而且法律上的婚姻只是財產與權利義務的分配、緊急狀況的代理 以及什麼情況下要解除婚姻 基本上這跟有沒有愛情基礎一點關係都沒有 但政府卻強制介入這一類契約中 只保障以"婚姻"為名的財產權利義務分配、緊急狀況代理 對於其他狀況則毫無保障 甚至如果私人遺產簽約還會受到應繼分、特留分的限制 私人契約也不被緊急醫療同意權保障 我認為這個十分不合理 而至於跟兒女的關係 如現在的未結婚的父母與非婚生子女也可以組家庭 這是"小孩與父母的權利義務分配",或者說"小孩與養者的權利義務的分配" 跟"小孩的養者之間有沒有婚姻關係"沒有直接的關聯 而且現行民法中父母子女關係其實也很多不合時宜的概念 早就該修改了 總而言之 要不要忠貞於對方、善良風俗那都是民俗習慣該規範的事 政府應該要信任人民的自由意志,讓私人契約的簽訂回歸私人層面 這樣才是真正的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4.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7664596.A.CF2.html

10/28 22:29, , 1F
這個概念類似於伴侶法吧?
10/28 22:29, 1F

10/28 22:30, , 2F
可是登記不是拿身分證 而是以戶為單位
10/28 22:30, 2F

10/28 22:31, , 3F
要改也要改這點
10/28 22:31, 3F

10/28 22:32, , 4F
身分法和物權法一樣,因為公益性濃厚,所以權義國家法定
10/28 22:32, 4F

10/28 22:33, , 5F
定型化契約也是有公益考量~避免締約談判力量不平等
10/28 22:33, 5F

10/28 22:34, , 6F
覺得私人化會變成有談判地位的一方過度損及他方的權義...
10/28 22:34, 6F

10/28 22:35, , 7F
不如由立法者事前經過審議衡量,訂出一個雙方衡平的規範
10/28 22:35, 7F
為什麼不是保障弱勢自由談判的權力 而是訂一套定型化契約來限制人們談判的範圍?? ※ 編輯: goldenfire (140.112.244.23), 10/28/2016 22:39:33

10/28 22:38, , 8F
樓上加一 完全自由化真的會有資訊、能力不對等的問題
10/28 22:38, 8F
婚姻也有資訊、能力不對等的問題呀

10/28 22:39, , 9F
但如果要放寬法律限制 覺得可以用伴侶法討論
10/28 22:39, 9F

10/28 22:41, , 10F
但如果訴求就是要從婚姻性質下手就又回到第一個問題了
10/28 22:41, 10F
※ 編輯: goldenfire (140.112.244.23), 10/28/2016 22:46:57

10/28 23:04, , 11F
這篇文是標準的菁英看天下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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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3:06, , 12F
所有人都讀過書嗎,沒有又何來如何談判 更何況常有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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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3:06, , 13F
等的狀況出現 沒法律預先規範一條線弱勢者很容易便被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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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3:06, , 14F
榨的一滴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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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3:08, , 15F
那些沒有像妳這種大學畢業的人她們哪知道如何爭取自己
10/28 23:08, 15F

10/28 23:08, , 16F
利益 到頭來還不是被強勢的男方家人甚至是自己的父母給
10/28 23:08, 16F

10/28 23:08, , 17F
壓榨
10/28 23:08, 17F
同理,怕買到爛貨、消費者無法保障自己權利 所以回歸共產主義??

10/28 23:10, , 18F
現在的法定婚姻契約還是存在啊 沒錢找律師 照抄就好
10/28 23:10, 18F

10/28 23:11, , 19F
更何況身份法糾紛不管在哪國 一上法庭就是採職權進行
10/28 23:11, 19F

10/28 23:11, , 20F
法院只會把雙方協議當參考 因為身份問題影響人倫秩序及
10/28 23:11, 20F

10/28 23:11, , 21F
構成國家最基本要素家的穩定絕對不能採契約自由主義
10/28 23:11, 21F

10/28 23:12, , 22F
我是覺得「人倫秩序」「家的穩定」都很空泛啦
10/28 23:12, 22F

10/28 23:12, , 23F
而且看離婚率 政府促進婚姻的手段顯然蠻失敗的
10/28 23:12, 23F

10/28 23:13, , 24F
有可能是舊時代的契約 已經不符現代人需求了
10/28 23:13, 24F
※ 編輯: goldenfire (140.112.244.23), 10/29/2016 00:40:01

10/29 01:13, , 25F
何必無限上綱到共產主義?消保法就是來緩和一般人難以
10/29 01:13, 25F

10/29 01:13, , 26F
對抗資本巨獸的弊害啊!跟婚姻法ㄧ樣!你的邏輯是否自相
10/29 01:13, 26F

10/29 01:13, , 27F
矛盾
10/29 01:13, 27F

10/29 01:15, , 28F
可以看一下釋字554怎麼講婚姻制度性保障的
10/29 01:15, 28F

10/29 01:38, , 29F
你的世界為什麼只有0分跟100分啊?
10/29 01:38, 29F

10/29 10:04, , 30F
私人私下契約你以為現在的人就沒在定喔 政府定的是基
10/29 10:04, 30F

10/29 10:04, , 31F
10/29 10:04, 31F

10/29 12:41, , 32F
樓上重點是遺產分配,有保留份的問題。
10/29 12:41, 32F
文章代碼(AID): #1O4rzKpo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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