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請釋示板規之救濟途徑部分疑義已回收
※ 引述《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之銘言:
: 板規救濟途徑部分之申訴規則
: 2. 申訴須撰寫申訴書、於處分後七天內(前任板主判決案件不在此限)
: 以群組信件向所有板主共同為之
: A.申訴被板主受理時,時效暫停
: B.板主處理申訴後,以程序駁回者,駁回時時效繼續進行
: C.時效之進行,以三日為限,逾時視為未申訴(前任板主判決案件不在此限)
: 其中「C.時效之進行,以三日為限,逾時視為未申訴」
: 請問此點規定所指為何?
: 視為未申訴之情形有哪些?未提出申訴者,視為未申訴?
(1) 未於處份後7日內申訴
(2) 於申訴後程序駁回(ex.缺少代碼、ID、違規言論、板規條例...等)
駁回後超過3日皆未再申訴
以上即視為未申訴
: 以三日為限,係指程序駁回後,得提出再申訴期間的消滅時效?
: 逾時不作為之樣態為何?
: 煩請釋疑,謝謝。
建議大家檢舉或申訴儘量提供完整的資訊
以利板主作業 加快效率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84.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0325005.A.A72.html
→
08/04 23:37, , 1F
08/04 23:37, 1F
站內信一般來說會比較慢 會優先處理檢舉區
※ 編輯: SnowAmy (36.225.84.135), 08/04/2016 23:47:0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WomenTalk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1
25
10
13
70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