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姊邀他同睡一張床 然後就被性侵了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boy)時間9年前 (2016/05/24 13:34), 9年前編輯推噓63(68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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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些人連不上 節錄 告訴人乙○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問:在過程當中,被告有沒有跟妳說這輩子沒有我脫 不掉的褲子,我今天一定要把它脫掉?有;(問:被告是不是有對妳說,妳不要以為我不 敢哦?)對;(問:當時妳是不是有笑著回被告說你不敢?)對;(問:那時候為什麼妳 會笑著回被告說你不敢?)因為那時候我以為他在跟我開玩笑,那時候因為我們都笑笑的 講;(問:剛剛在詰問的過程當中,妳有提到說被告坐在電腦桌的時候,妳有挑釁被告, 妳是說了什麼話或用什麼方式?)就是他有提到妳不要以為我不敢,我就跟他說笑你不敢 ,就這樣而已。」等語綦詳(見本院卷(二)第140甲142頁)。而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供陳: 「(問:在104年10月5日之前你與乙○一起睡覺時,你有無與乙○為性交行為?)沒有; (問:你在104年10月5日對乙○為性交行為之時間為何?)不到1分鐘;(問:既然不到1 分鐘,你為何要把陰莖插入乙○陰道?)因一開始,我並沒有要與乙○發生性關係,是乙 ○用言語惹怒我,乙○笑我不敢對她為性交行為;(問:所以你對乙○為性交行為是要顯 示你敢對乙○為性交行為,所以你才這樣做?)是。」 男生說:我就是要性侵他所以才性行為的 否則,試想若朋友間打鬧嬉戲笑說對方不敢殺伊,是否即可將該人殺害,其道理甚為簡單 ,此為毋庸社會歷練豐富或教育程度甚高即可理解之普通常識,然觀以本案被告竟僅因遭 刺激惹怒,為了「證明自己敢」,未能控制自己衝動及私慾,即不顧告訴人乙○之意願強 脫其衣褲,將自己之陰莖插入告訴人乙○之陰道內抽插而性交得逞,實應嚴厲非難。準此 ,被告所為核與一般玩鬧絕非相同,遠超過玩笑嬉戲所可容忍之界線,被告前揭所辯,純 為事後卸責之詞,要非足取。 法官說:這個人已經明說了就是性侵 有再教化需要及可能 衡諸常情,熟人間之性侵害,被害人未必立即報案或主張權利本屬常見,而上開告訴人乙 ○於案發後之反應或舉止,或可窺見告訴人乙○起初並無對被告提告或訴追之意思,至於 究係猶豫難決是否報警,抑或擔心他人異樣眼光或親人責難而有所顧忌,抑或存有情愫希 望被告正面對待,甚或仍期待繼續維持朋友關係,或者在忐忑不安、訝異疑惑之餘,尚有 其他顧慮或考量,加以隱忍,均非無可能。 女生有可能一開始想,其實男生是想跟他做愛,不太確定自己被強暴 其實也不是想告 可是強制性交不是告訴乃論阿~ 那些說女生也有錯的我想問問 女生的錯誤違反了什麼法律?足以構成什麼阻卻違法、有責性事由? 男生是不是強制性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57.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4068043.A.5EA.html

05/24 13:36, , 1F
此板為非18禁喔,你貼的內容可能會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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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3:37, , 2F
我也不太懂女生錯在哪?看起來就滿典型的約會強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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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的男生就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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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想知道女生發文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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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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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只是猜測 「被告於事發後反即對告訴人乙○極為冷漠疏離,致令其找友人吐露心聲,遂由友人間接揭 發本案。」 女生好像對於這個是性侵沒那麼篤定 這就關係到性侵到底要不要完全依照被害人的意識了 只能說男的太白目了,如果這個沒有判刑 無法想像男生以後用這種心態在社會繼續生存會發生什麼事 ※ 編輯: varda0821 (220.137.157.76), 05/24/2016 13: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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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是在fbpo文 我不認為是在對男生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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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種你殺了我 B: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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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會強暴之後沒有撕破臉,甚至繼續維持交往並不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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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很多被害人根本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被性侵害,還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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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自我檢討是不是因為有交往這層關係,所以要忍受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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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一定頻率的性觀係;或是當下某一次是違反某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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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的性行為,但是雙方都沒有覺得有嚴重到要分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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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覺得還是可以繼續交往,只要"下次不要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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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些是 「只要是交往關係的話就沒關係了」 我是覺得有些「本本」在描述性行為的時候會滿貶抑某一方(男/女)的性自主權 而那些受到此類本本教化的人 我覺得滿危險的 ※ 編輯: varda0821 (220.137.157.76), 05/24/2016 13: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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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英國的約會強暴宣導影片 https://goo.gl/Co5f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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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是有錯 但白目的是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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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跟我說 meaical我打賭你不敢殺我 你來殺我阿? 然後你真的殺了 我滿白目的 然後你還是殺人罪 因為客觀上難以想像你只為了證明自己敢而做出這種行為 ※ 編輯: varda0821 (220.137.157.76), 05/24/2016 1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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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覺得這個男的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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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依社會通念男生應該要認知 強暴是犯罪 這又牽涉到我們的性教育及兩性平權教育了 也許真的有人覺得 A刺激我強暴他 我強暴他不是犯罪 ※ 編輯: varda0821 (220.137.157.76), 05/24/2016 13: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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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的好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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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官是依何種標準判定某一方沒有性交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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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 1、客觀事實:撕破的衣服、當事人供述反抗 2、主觀意識:被告自承強暴意圖、被害者自承當時沒有性交意思 ※ 編輯: varda0821 (220.137.157.76), 05/24/2016 13: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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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女方是否白目天真 但強暴是確切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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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說沒有,加上有褲子撕破的客觀事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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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子扯破、女方、男方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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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噁心,女的也噁心;判決書都寫了,女方是因為事後感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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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疏離,所以去找朋友傾訴才告男方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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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個觀點看我覺得兩個都笨蛋 一個覺得對方叫我性侵的我可以性侵 一個覺得如果對方喜歡我就不是性侵,結果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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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唐鏡:打我啊笨蛋 這不是白目什麼才是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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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arda0821 (220.137.157.76), 05/24/2016 1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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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當事人口供叫客觀,撕破的衣物,誰知道誰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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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女方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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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上,假設該名男同學甲,於事後追求女同學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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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到指紋又如何,採集到指紋就他作的話,那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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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學乙後來也答應和他在一起,成為男女朋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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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 一堆家暴都是你敢打我嗎 笑你不敢 然後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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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前面的妨害性自主罪名還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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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4:03, , 32F
一樣成立啊,只要有人去舉發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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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63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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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反抗,只是事後因為貞操觀念作祟所以上法院??
05/24 15:26, 196F

05/24 15:37, , 197F
這男的的行為好恐怖,同意原po,覺得他沒有犯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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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有人連不上 才會有多元的人啊!!哀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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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5:54, , 19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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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5:55, , 200F
本文末提到有關女生若有錯,她的錯誤在法律評價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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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本案事實若置換成女方在男方欲對其強制性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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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一口咬掉男方的生殖器,如此,女方得否主張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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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防衛?這時候就會有防衛者先為無意圖的挑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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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優先選擇消極迴避,無法迴避或迴避無果方得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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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行為而主張阻卻違法的問題。從此方面思考的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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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對於挑唆者的挑唆行為確實也評價為與有責任,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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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其防衛權利的行使,並非對挑唆行為全然沒有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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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此例與本案事實相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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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還要考量 「防衛情狀是否由被害人所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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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節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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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19, , 2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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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arda0821 (220.137.157.76), 05/24/2016 16:22:44

05/24 16:27, , 211F
推原po 這樣討論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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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35, , 212F
05/24 16:35, 212F

05/24 16:47, , 213F
就算喜歡對方 性侵案又不用自己來告 ㄧ樣能成立 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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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47, , 214F
實不會因為你喜歡對方就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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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49, , 215F
不太確定你回的“引導”的概念為何,只好猜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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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49, , 216F
若是「防衛情狀由被害人所引導」的話,是否表示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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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客觀上就可以預見?那就進入到“有意圖挑唆”的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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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此時只有超出被害人可預見範圍的侵害方得主張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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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50, , 219F
當防衛,未超出部分是會被認定為防衛權利濫用而不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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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50, , 220F
卻違法的。本案被害人是否可預見當先不論,問題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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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50, , 221F
算在不可預見的無意圖挑唆,法律對挑唆者的挑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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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50, , 222F
仍予以非難而限制其防衛權利的行使,此與「防衛情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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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50, , 223F
是否由被害人所引導」應該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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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看清楚你的設定 我覺得假定女方為無意圖的挑唆 那還有考量女方「挑唆行為的可非難程度」、「是否可歸咎」 以及「迴避可能」.... 我主觀上無法認可男方的強制性交可歸咎於女方的前行為= = 也許可以用來證明男生無強制性交的意圖吧(合意)...? 但是在防衛這裡導入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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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激對方到底有啥好處
05/24 17:05, 224F
※ 編輯: varda0821 (220.137.157.76), 05/24/2016 17:19:04

05/24 17:27, , 225F
Pupu與傻逼的故事
05/24 17:27, 225F

05/24 18:15, , 226F
就一個婊子和傻子啊,有啥好討論的
05/24 18:15, 226F

05/24 19:00, , 227F
>////< 脫我內褲
05/24 19:00, 227F

05/24 19:09, , 228F
女的真的超白癡 ←偏要檢討受害人
05/24 19:09, 228F

05/24 19:42, , 229F
女生就是那種以為奉獻自己就能得到對方的類型 說她爛
05/24 19:42, 229F

05/24 19:42, , 230F
的最好自己都不會犯這種錯喔?
05/24 19:42, 230F

05/24 19:58, , 231F
女方反抗是反抗男生太S還捆綁 不過正常性愛是OK的喔
05/24 19:58, 231F
文章代碼(AID): #1NG-VBNg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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