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求上班提早五分鐘到很過分嗎?消失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4/16 12:10),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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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來說有提供勞務就該給予報酬 所以這個問題應該要問雇主願不願意給付「提早到」跟「晚幾分鐘下班」所產生的工作費 用 換句話說,勞工與勞工之間不該為此問題而對立 此問題追根究底在於,雇主是否有給付「提早到」及「晚下班」所提供的勞務而造成之報 酬 若雇主不願意給付報酬,應與勞工局反應,或時間到直接下班 這部分與工作道德無關,僅在乎雇主是否合法、維護及保障勞工之權益 若雇主不保障勞工之權益,勞工何必將此責任歸於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94.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0779847.A.9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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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邏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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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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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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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4Rj7dW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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