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家對憲兵搜索事件的看法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stu950223 (小桐)時間10年前 (2016/03/06 15:02)推噓76(81推 5噓 60→)留言146則, 87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昨天看到那篇文的時候
第一時間以為是回憶文
後來仔細看看就覺得是唬爛
沒想到隔天看到發現已經證實了
我覺得這太誇張了…完全不像是二十一世紀該發生在台灣的事情
我稍微查了一下維基百科
憲兵隊受理查緝軍法、司法案件
“依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第2—4條、
《刑事訴訟法》第229—231條、《軍事審
判法》第58—60條,憲兵有司法、軍法警
察權。
軍法軍車與民車車禍事故
軍人在營賭博、飲酒者
軍人在營竊取軍隊軍品者
軍人在營(外)推動黨務,選舉期間助選者
軍人在營(外)吸取毒品者
軍人在外參加政治活動、政論討論節目者
軍人在外販賣軍隊軍品者
軍人在外兼職、兼差者
軍人在外不當行為者
軍人有損國軍軍隊形象者
軍人洩密有害國家安全者
軍人觸犯軍法、司法案件行為者
軍車與民車車禍事故大量走私貨物、食
品、車輛販賣軍火、槍砲彈藥、毒品、
人口、軍隊制式物品大宗
賭場受檢察官之命令調動憲兵人員前往逮捕
實施戒嚴,憲兵執行戒嚴事項:處理聚眾
事件(抗議、暴動)、災害防處(民人犯
法)、查洩密防匪諜、其他特定治安工作”
也就是說 憲兵是專門管軍人的警察
他們管的都是軍人的案件
但是原po出示的單子
憲兵隊查扣他家的文獻
是因為妨礙秘密、臟物罪
我覺得這不能用一般的誇張來形容…
這太可怕了
令人難以置信這是台灣現在的政府指揮下做的事
妨礙秘密、贓物干憲兵什麼事!
干國防部什麼事!
憲兵是軍人!軍人憑什麼進別人家搜索!
國防部在幹什麼!
X的!
搜索、查扣應該是檢調單位才能做的事
但是現在的台灣
卻發生軍人代替司法部門執行任務的事件
可能有人會問,這有多嚴重?
告訴你
這代表軍人在干預司法運作了耶
當初在李登輝、陳水扁的努力下
逼郝伯村等軍人領導階層解除兵權
我們才能享受今天的民主
但現在
竟然又回到以前那個時代了
簡直讓人難以置信
還有一件事
他們搜索、審問並沒有拿搜索票
這是相當嚴重 違法亂記的事
憲法第八條明確的寫到: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
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
、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
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
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
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
,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然而將原po父親帶走的憲兵
並沒有法院的授權?
這代表的就是
現在的台灣 軍人可以自己想要就任意進
入人民家中搜索、任意審問自己高興想審
問的人
而且國防部的回應竟然是
他有簽“自願接受搜索切結書”
X的!
這完全是不把民主、人權放在眼裡嘛
怎麼可以有這種切結書!?
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怎麼能有這種東西!?
太傻眼了耶
怎麼可以叫他們簽這種切結書
然後就可以進去搜索?
沒有法院的授權!
這件事完全破壞了民主、司法制度
我覺得
大家這次一定要站起來
捍衛我們得來不易的民主
在這件事曝光之前
我一直以為至少我們有獨立的司法
不受軍人干預的政府
但現在一切都被破壞了
不趕快站出來一切都來不及了
我不想要回到戒嚴時期那樣
自己安安靜靜待在家裡也會有人把你抓走
但是新聞媒體和社會大眾居然沒什麼在注意這件事
我不想像危言聳聽那樣
明明沒什麼事卻一直講說世界末日快到了
但是這次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是真的很嚴重
大家一定要努力喚起大家的注意
絕對不能讓它就這樣過了
※更新※
看到有些人的回應 因此在這補充說明一下
我知道刑事訴訟法有規定憲兵可以接受檢察官的指揮
但是就算本案憲兵是在檢察官的指揮下進行任務 還是有問題
因為憲兵是軍人
一個民主國家不該有法律允許軍人執行平民的司法案件
會出現這樣的法條就代表我們仍有部分是軍權國家
但是我知道台灣過去確實是軍權國家 所以才留下這樣的法條
但是我覺得台灣現在應該要有一個默契就是
這些法條在修正之前應該是要假裝沒看到 不去實際執行它的內容 以避免爭議
但是國防部卻破壞了這樣的信任關係
實際上去執行這些允許軍人干政的法律
這樣是實質上的在破壞台灣現在政治的穩定
而且更可能有軍人想要從新奪取政權的義涵
因此雖然這樣的作為是合法的 但卻不一定是正確的
許多國家在從極權轉變到民主的過程中
會在法律留下過去的痕跡
像現在如果你去看美國憲法
應該會覺得許多用詞很好笑
或是一些看起來不必要的條款
但是那是因為當時的情況
歐洲仍以王權國家為主
因此美國的開國元老為了防止獨裁王權的出現(但又依循了某些王權國家的習慣)才會訂
出這樣的憲法
又像沒有憲法的英國
他們許多法律乍看之下給予王室、貴族一些特權
但是在現在的氣氛下 貴族並不會再刻意的去高人一等
只是法律保存了過去的一些痕跡
我打這篇文的用意之一 就是希望大家能促進這些法律趕緊更新
還有通盤檢討憲兵制度
因為台灣才剛民主化不久
政治或許並不像我、及大家想的那麼穩定
我的表達能力沒有很好 因此造成大家的誤會很抱歉
但是希望大家能在看懂之後能團結一致
一起為台灣的未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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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7247742.A.B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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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刑事訴訟法有規定憲兵可以接受檢察官的指揮
但是就算本案憲兵是在檢察官的指揮下進行任務
還是有問題
首先最明顯的
是這群憲兵沒有拿法院許可的搜索票
這點明顯違法
另外我覺得這條法律本身有問題
因為憲兵是軍人
一個民主國家不該有法律允許軍人執行平民的司法案件
會出現這樣的法條就代表我們仍有部分是軍權國家
但是我知道台灣過去確實是軍權國家
所以才留下這樣的法條
但是我覺得台灣現在應該要有一個默契就是
這些法條在修正之前應該是要假裝沒看到 不去實際執行它的內容 以避免爭議
但是國防部卻破壞了這樣的信任關係
實際上去執行這些允許軍人干政的法律
這樣是實質上的在破壞台灣現在政治的穩定
而且更可能有軍人想要從新奪取政權的義涵
因此雖然這樣的作為是合法的
但卻不一定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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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對於大家所說
原po幹嘛不去找警察、民代的看法是
因為大家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才會這樣想
如果今天是你家突然有軍人進來亂搞
還帶走你的父親
叫你簽切結書不要張揚
那我不相信大部分人能在這種恐懼、壓力下還能泰然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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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講這句話前知道這句話的義涵有多可怕嗎?你有真的想過並且甘願相信我們現在是個
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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