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支持「同性婚姻法」嗎?消失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時間9年前 (2015/10/19 21:29), 編輯推噓18(202138)
留言160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QQ890829 (0.0)》之銘言: : 最近法務部有個網路調查 : 就是在問說大家支不支持「同性婚姻法」 : 近來愛爾蘭同性婚姻公投過關,以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法化,引發各 : 界關注,還有前陣子FB上的換彩虹頭貼響應活動,有人認為這只是盲從跟風 : (我個人沒有更換成彩紅頭貼,但我有不少朋友都換了,我認為他們就是盲從跟風的群 : 眾之ㄧ,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懂彩虹頭貼代表著什麼涵義) : 至2015年6月底,承認同性婚姻之國家計21國 : 承認同性伴侶之國家略有13國 : 亞洲國家則尚無此類同性伴侶法或同性婚姻法規範 : 現在法務部針對這部份,想傾聽民眾的意見 : (目前已有50042人贊成 17551反對 4165則回應 5092關注) : *怕廣告嫌疑(這算嗎..?),所以不貼連結 : 大家支持「同性婚姻法」嗎? 其實我贊成先用專法保障同性婚的財產權、繼承權及事務代理權,若要大修民法是很大的 工程需要許多配套,有人說修民法落實婚姻平權,但是真的同性婚跟異性婚一樣是否又衍 生其他議題,舉例如下: 1、同性婚領是否養小孩,若能領養教育過程中是否面臨傳統稱謂及學校中傳統家庭同儕 的歧視問題。 2、同性婚外遇是否適用現行刑法通姦罪,現行通姦以性器接合才構成通姦,若同性婚的 外遇對象為同性如何認定?是擴大解釋通姦範圍,還是同性婚另行認定?如若另行認定是 否造成不平等的差別對待,若是廢除通姦大眾是否接受? 因此同性婚個人認為應先從可行且迫切的問題先以專法保障,讓大眾認同且實際實行專法 會遇到的問題,再慢慢納入民法之中,這些是我想到的粗淺看法,如有高手麻煩指正。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7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5261371.A.3A8.html

10/19 22:17, , 1F
收養要法院認可啊 覺得第一點不是問題
10/19 22:17, 1F

10/19 22:19, , 2F
我的問題是同性婚都有阻力了那收養呢?這樣只是擴大戰
10/19 22:19, 2F

10/19 22:19, , 3F
10/19 22:19, 3F

10/19 22:30, , 4F
認同你三個問題
10/19 22:30, 4F

10/19 22:38, , 5F
照現行法甲甲一個人也可以收養小孩啊 只要法院許可
10/19 22:38, 5F

10/19 22:38, , 6F
就行 那結了婚一樣啊 法院認可就行
10/19 22:38, 6F

10/19 22:45, , 7F
孩子會被歧視
10/19 22:45, 7F

10/19 22:46, , 8F
法律管的到歧視嗎?我們又沒歧視法(雖然我支持),除了
10/19 22:46, 8F

10/19 22:46, , 9F
這點其他我不知道跟現行法律並行有什麼問題
10/19 22:46, 9F

10/19 22:48, , 10F
噢,我還沒打算討論法律問題
10/19 22:48, 10F

10/19 22:50, , 11F
第一點,現行法律中同志就可以以單身身份辦理收養了
10/19 22:50, 11F

10/19 22:52, , 12F
重點是為什麼同性玩扮家家酒不能夠有洋娃娃?
10/19 22:52, 12F

10/19 22:53, , 13F
恐同連女版都可以追來 哪來汪洋般的恨意?
10/19 22:53, 13F

10/19 22:55, , 14F
同性戀可以一人收養,但是同性婚的收養,小孩易被貼標
10/19 22:55, 14F

10/19 22:55, , 15F
籤,很多衍生問題不是單純修法就好了,所以才說爭議少
10/19 22:55, 15F

10/19 22:55, , 16F
有迫切的先立專法。
10/19 22:55, 16F

10/19 22:57, , 17F
立專法就沒有歧視了嗎?
10/19 22:57, 17F

10/19 22:58, , 18F
照樓上這麼說的話那單身異性戀者也不能收養了,因為單親家
10/19 22:58, 18F

10/19 22:58, , 19F
庭容易被貼標籤啊,收養本來就不應該有所歧視,說到底有
10/19 22:58, 19F

10/19 22:58, , 20F
問題的是那群歧視別人的人才對吧
10/19 22:58, 20F

10/19 22:59, , 21F
樓樓上*
10/19 22:59, 21F

10/19 22:59, , 22F
現行法沒規定單身收養需要證明自己性向
10/19 22:59, 22F

10/19 22:59, , 23F
立專法才是「黑人廁所」啊(苦笑)
10/19 22:59, 23F

10/19 23:01, , 24F
你應該先看一下單身還能能通過收養程序有多困難,如果這
10/19 23:01, 24F

10/19 23:01, , 25F
樣都能收養不就表示這個人條件非常適合,那有什麼理由
10/19 23:01, 25F

10/19 23:01, , 26F
質疑?
10/19 23:01, 26F

10/19 23:06, , 27F
單身收養未必會讓人知道性向,但是同性婚收養的小孩就
10/19 23:06, 27F

10/19 23:06, , 28F
知道性向,同儕之間的歧視呢?
10/19 23:06, 28F

10/19 23:07, , 29F
社會有太多歧視問題這樣不就又衍生一項歧視?
10/19 23:07, 29F

10/19 23:09, , 30F
對不起我是肥宅我活該被歧視我應該不要出生的(>_<)
10/19 23:09, 30F

10/19 23:13, , 31F
我的看法拉,法律應該謹慎處理現實問題不該另衍生問題
10/19 23:13, 31F

10/19 23:14, , 32F
請問美國廢除黑人為奴多久了?現在還是有種族歧視,所以
10/19 23:14, 32F

10/19 23:14, , 33F
你要跟黑人說「抱歉,雖然我認同你們應該享有人人平等
10/19 23:14, 33F

10/19 23:14, , 34F
的權利,不過過了幾百年社會上還是對你們有歧視,所以你
10/19 23:14, 34F

10/19 23:14, , 35F
們不能成為美國人。」這樣嗎?
10/19 23:14, 35F

10/19 23:14, , 36F
歧視難免存在,但若有了法律保障,我相信它會隨時間淡去
10/19 23:14, 36F

10/19 23:17, , 37F
立專法的「黑人廁所」我認同但是黑人的權利也是慢慢抗
10/19 23:17, 37F

10/19 23:17, , 38F
爭來的,先有專法解決我開頭的問題,其他在慢慢化解社
10/19 23:17, 38F

10/19 23:17, , 39F
會偏見。
10/19 23:17, 39F
還有 81 則推文
10/20 01:21, , 121F
堅決反對
10/20 01:21, 121F

10/20 02:08, , 122F
考雅思作文就遇到這題目,完全贊成
10/20 02:08, 122F

10/20 02:20, , 123F
第二點其實還蠻好笑的,你真正該檢討的應該是為什麼司法
10/20 02:20, 123F

10/20 02:20, , 124F
實務見解要把性交(性器官接合)和通姦(限定一男一女性器接
10/20 02:20, 124F

10/20 02:21, , 125F
合)作區別吧?在這邊因為擔心如果通姦是同性性行為無法可
10/20 02:21, 125F

10/20 02:22, , 126F
管真的是蠻幽默的耶!那請問你有關心過吳育昇上薇閣嗎?
10/20 02:22, 126F

10/20 02:22, , 127F
吳育昇上薇閣有讓你擔心異性戀婚姻會崩壞嗎?
10/20 02:22, 127F

10/20 02:23, , 128F
而且覺得同性性行為無法構成通姦行為,就認為這是種免死
10/20 02:23, 128F

10/20 02:24, , 129F
金牌也是很有趣啊!推薦你看一下台大法律系陳昭如教授的
10/20 02:24, 129F

10/20 02:24, , 130F
「婚姻作爲法律上的異性戀父權與特權」這篇文章
10/20 02:24, 130F

10/20 02:25, , 131F
裡面清楚的寫到,在同性婚姻不被司法認為是合法的同時,
10/20 02:25, 131F

10/20 02:26, , 132F
司法實務見解早已就認為同性性行為可能是一種會破壞家庭
10/20 02:26, 132F

10/20 02:27, , 133F
的行為了。
10/20 02:27, 133F

10/20 02:29, , 134F
(擔心你找不倒在哪,在137到139頁)
10/20 02:29, 134F

10/20 02:34, , 135F
拍謝,我要更正一下性交的定義比"性器官接合"還要更廣
10/20 02:34, 135F

10/20 02:35, , 136F
剛才氣到無法思考真是不好意思(請見刑法第10條第5款)
10/20 02:35, 136F

10/20 02:48, , 137F
說到教育,我想上面提的教育應該是家庭教育
10/20 02:48, 137F

10/20 02:48, , 138F
兒現在的學校教育不教多元性別也是某一群XX在擋
10/20 02:48, 138F

10/20 02:49, , 139F
反歧視這件事情從家庭開始著手遠比學校教育有用
10/20 02:49, 139F

10/20 02:51, , 140F
但是台灣因為高工時的關係 親子之間的交流變少
10/20 02:51, 140F

10/20 02:51, , 141F
某部分的家庭教育責任就被迫轉移到學校 這是不正常的
10/20 02:51, 141F

10/20 02:52, , 142F
但是台灣現在的多元性別教育確實不完整 我會懂性別認同
10/20 02:52, 142F

10/20 02:53, , 143F
跟性傾向的差別完全是自己找資料 正常來說應該要學校教
10/20 02:53, 143F

10/20 02:58, , 144F
1的問題可以簡化 回歸到問:單身能不能領養小孩
10/20 02:58, 144F

10/20 02:59, , 145F
2.的話不可能會擴大啦 通姦都想被廢掉了 早就釋字限縮
10/20 02:59, 145F

10/20 03:00, , 146F
更有趣的是現行婚姻外遇對象是同性也不適用通姦啊XD
10/20 03:00, 146F

10/20 03:00, , 147F
婚姻關係中去國外跟人做愛生小孩給丈夫戴綠帽
10/20 03:00, 147F

10/20 03:00, , 148F
也告不成通姦啊XDDDD
10/20 03:00, 148F

10/20 03:01, , 149F
btw通姦對象是同性不構成通姦,但不等於無法構成離婚要件
10/20 03:01, 149F

10/20 14:55, , 150F
關於第一點,你知道單親家庭的孩子也是常受歧視的例子嗎
10/20 14:55, 150F

10/20 14:55, , 151F
10/20 14:55, 151F

10/20 14:55, , 152F
若照你的邏輯來說
10/20 14:55, 152F

10/20 14:55, , 153F
難道我們應該要禁止國人離婚以免造成單親家庭?
10/20 14:55, 153F

10/20 14:55, , 154F
也許你會說現在這樣的情況已經很少了
10/20 14:55, 154F

10/20 14:55, , 155F
但這並不代表過去沒有
10/20 14:55, 155F

10/20 14:55, , 156F
而我們心知肚明,歧視的情況到現在仍然存在
10/20 14:55, 156F

10/20 14:55, , 157F
因此,我們應該注重的並非因為歧視而禁止
10/20 14:55, 157F

10/20 14:55, , 158F
而是要為了消除歧視而努力
10/20 14:55, 158F

10/20 14:55, , 159F
而法律能為他們帶來保障,成為他們的後盾,何樂而不為?
10/20 14:55, 159F

10/20 16:18, , 160F
為何不是消除歧視而是怕小孩被歧視而禁止?
10/20 16:18, 160F
文章代碼(AID): #1M9F0xEe (WomenTalk)
文章代碼(AID): #1M9F0xEe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