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一些板規的小問題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潔白無瑕蘋果光)時間10年前 (2015/06/29 21:53), 10年前編輯推噓3(5244)
留言51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OyAlbert (我湖威武)》之銘言: : 板規15(下簡稱15): : 挑動看板間紛爭以及他板事務帶入本板(註1) : b.形容他板風格時以攻擊性字眼形容他板板眾。 : c.他板事務留在他板。 : 禁止以他板文章為討論主題,文章內容攻擊他板發文者、該文參與討論板眾 : 板規3(下簡稱3): : 3.每個女生在女孩板,擁有以下三種自由權利: : A.自在表意權。即自在表達她們感受的權利。 : B.正當防衛權。即女生們若覺不舒服或受冒犯時所作基本反擊。 : C.不必忍受特定對象或異性說教或頤指氣使。 : 是故女生們在女孩板應享有的自在感,和受尊重權利, : 亦為板方裁決或認定事件之連帶參考要件。 : 若言論判定人身攻擊則不得免責,請各位特別注意這點。 : #1LZ-ZjhY (WomenTalk) 該文明確違反15中的註1 : 至少以他板文章為討論主題,文章內容攻擊他板發文者這個要件非常明確的違反 : 但卻被3給cover過去... : 這邊就會產生一個很大的疑點:3是否為最高位板規? : 從這點至少會衍生出兩個問題 : 第一: : 如果3是最高位,那是否除了人身攻擊外,其他條皆不得使用來水桶"女生"? : 如果3不是最高位,那何以能拿來cover15? 當時在#1La0Ic-o一文中並沒有說的很清楚,後來有修正我的說法。 並非受版規3的保護就能凌駕其他板。 而是我認定該文章"#1LZ-ZjhY"本身是沒有違反板規15., 而且基於板規3.的權利,我也不認定該文章在蓄意挑釁意圖引起紛爭。 這才是為什麼我會提到板規3.的原因。 我仍舊要強調,不是有板規3.的保障就能凌駕其他板規而違反其他板規。 只是有板規3.的保障,可以讓女性板友在WOMENTALK能更放心的發言。 但這中間有一個但書: 若言論判定人身攻擊則不得免責 : 第二:如何辨別板眾有沒有3的適用? : 是看ID決定?自行舉證?板主推定?還是另有標準判定? : 這點非常重要,所以請務必釋疑! 我在推文裡面,有提到我無預設任何id的任何反串,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願意遵守版規不會鑽漏洞。 所以來發言的也都有版規3的權利。 但若是惡意反串,自當也有相對應的版規處置。 idlechild/KuoChingKou 共同發表 -- 在你對我有意見前 我對你沒有意見 作者:likeai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87.51.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35586031.A.3FC.html ※ 編輯: idlechild (203.187.51.253), 06/29/2015 21:54:17

06/29 22:04, , 1F
不用夾緊就能有3的保障了 灑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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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5, , 2F
難的是最後一句話的判定,也許有人會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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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5, , 3F
去組務板看過之後,感覺有一天或許會有人被桶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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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6, , 4F
我這樣不是反串壓,我明明就是在....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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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7, , 5F
本來板規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 硬要盧怎麼定都能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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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7, , 6F
理論上反串是不可能禁止的 這確實要看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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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8, , 7F
言論到什麼程度叫違規本來就不可能訂到完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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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8, , 8F
我現在是在設想較壞情況sorry雖然人性本善只有少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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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8, , 9F
可能是有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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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要依賴板主心中的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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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9, , 11F
之前另一個是 是否只要說"某板"就不算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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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09, , 12F
假設情況有一天好幾位id都來發"某板....OOXXOO"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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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10, , 13F
就可能有相當擾亂板風,雖然我覺得機率滿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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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11, , 14F
另外板主判定的部分我在虛構不斷推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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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12, , 15F
啊算了這部分我對ptt的申訴體制還不熟,還不夠瞭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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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12, , 16F
目前想到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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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13, , 17F
,世界只有粉紅泡泡嗎?現實中跟朋友的對話也會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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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13, , 18F
對方公主病啊,難道又是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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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27, , 19F
在生活你要這樣對你朋友說我沒意見,在這邊就是遵守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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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27, , 20F
版規一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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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32, , 21F
在現實生活中,罵朋友多難聽都是你跟朋友的事情,難道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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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33, , 22F
會跟朋友開黃腔,就可以上來開黃腔?這是兩件事情吧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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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41, , 23F
那麼以同義詞嬌縱代替是否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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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48, , 24F
你高興怎樣對你朋友講 不需要上來讓我判斷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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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48, , 25F
有版主回覆啊!版主群有認真思考國這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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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56, , 26F
如果不能在板上使用「公主病」,那麼「嬌縱」這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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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詞呢?可以用嗎?這跟板規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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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3:15, , 28F
所以,破麻不能用,就改用閱人無數?這樣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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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13, , 29F
樓上置底投票區國慶板主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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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單詞,會在調整板規後做發布,還請稍安勿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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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15, , 31F
完成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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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4:08, , 32F
版主也不當一回事,把他們當做小打小鬧,一句話打發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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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4:08, , 33F
,之後國慶又判決一次,大家就真的無法接受而爆發。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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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4:08, , 34F
棺材不掉淚,想大事化小,結果現在又這種態度,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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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又不是爽差,投票真的沒這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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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0:47, , 36F
沒有爆發吧,不是理性討論嗎,至少我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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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0:51, , 37F
呃上面推文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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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0:52,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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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0:53, , 39F
相關回應我已在國慶判的那篇說完了(所以我沒要說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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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4:57, ,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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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05, , 41F
不然我覺得單純由板主認定有過於主觀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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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06, , 42F
再次推錯(我看是pcman的設定問題)已推回正確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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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0:56, , 43F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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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0:59, , 44F
先桶了再問大家犯不犯規啊???
07/02 10:59, 44F

07/02 20:37, , 45F
公開人肉了, 版主卻堅持沒犯版規 什麼都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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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5:26, , 46F
或解釋的是這一句 今天不管公主病的投票結果如何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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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5:26, , 47F
被更新的用詞來取代 諷刺/嘲笑的解釋或定義沒有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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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5:26, , 48F
處理也不會解決根本的問題 主要需要將這句改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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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5:26, , 49F
用仇視、刻意貶抑諷刺/嘲笑/猥褻等字眼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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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比較可以局限規範並且重視於造成的後果 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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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版主判的都還不錯,另一位就一堆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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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aKtlFy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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