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我堅持不跟男方家人住..他要退婚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貓~)時間12年前 (2013/09/11 22:34), 編輯推噓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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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真的不懂,這件事情明明就不是非黑即白 為什麼說男生也不好的人 似乎就要被冠上自私自利的標籤? 對我來說,若今天我願意為男友/老公的爸媽勞心勞力 那只會有一個原因 → 因為我愛我男友/老公 所以我願意尊敬他們、對他們禮貌客氣 也試著愛他們 如果沒有我和我男友/老公的關係 真的這兩位長輩對我來說並不是什麼重要的誰 反過來,我爸媽之於我男友/老公 也是一樣的 所以當遇到什麼事情 需要投入大量的心力去照顧、幫助自家親長輩時 坦誠溝通、互相體諒、向伴侶表達感激之情 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不能「因為妳/你是我老婆/老公,所以我爸媽就是妳/你爸媽,孝順他們是應該的」 除非你能完全肯定對方已經將你父母當做自己父母 就不需要這麼的"禮數周到" 今天的事主有以下的錯 第一、不會看人臉色且搞不清楚自己男友的地雷點    (也可能是要跟婆婆住是她雷點 所以吵架時沒在怕踩男友雷) 第二、不將心比心的體諒男友會想跟媽媽同住方便照顧的心情 第三、講話太難聽了,應該要用緩和一點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 事主的男友有以下的錯 第一、溝通技巧奇差無比,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    但他一開口就讓女友爆氣進入防衛狀態。    (就算心裡打定主意說服女友婚後同住,一開始也該用商討的方式表達,     而不是用「我已經決定了,妳得同意」的方式逼女友接受) 第二、不會將心比心的體諒女友婚後要獨自住進一輩子沒住過幾天的"家"    面對不知道是否真心待自己好的長輩,這種不安全且無助的感覺 第三、不懂自己女友心,搞不清楚女友反彈的點 第四、很輕易的就選擇不磨合直接放棄整段感情 (以下挑想回的回) : : 我男朋友是單親家庭 他爸爸去世的早 只有他一個兒子 : : 原本交往時的共識是希望我們兩個能自己在外組個家庭 : : 然後離他家近一點 方便可以常看他媽媽 : : 但幾個月前他媽媽因為車禍所以行動有點不便 : : 復健後便能行動要靠助行器慢慢走 : : 他說結婚不搬出去了 想要一起住家裡照顧他媽媽 對於這樣的狀況,我個人偏好的解決方案是 「在媽媽還需要有人貼身照護時,可以住家裡,等到媽媽康復生活能自理後,  就搬到媽媽家附近,如同昏前約定的一樣」 還有,除非女方是家庭主婦,否則若是雙薪 能請看護還是請看護 以免夫妻倆上班時 有什麼意外發生 : : 我當時覺得整個未來計畫都變了 一時生氣就這樣對他說 : : 我:我覺得男女平等,為什麼結婚女生就一定要住男方家然後照顧對方家人 : :   那我家人誰照顧? 這邊就是女生不會舉例子了,如果是我一定會這樣說 「同樣狀況若發生在我媽身上,你媽健建康康的,那我說要跟我媽住方便我照顧她,  你也完全OK?」 : : 男友:結婚後 我媽就是你媽 媽媽現在生活不方便不應該好好照顧? 男友為什麼只講「我媽就是妳媽」? 那女生媽呢?男生會待她如自己媽媽嗎? 男生這句話,只會讓女生覺得他在強調 「結了婚,妳當然要把我媽當妳媽看待啊!她受傷了妳當然要像個女兒一樣照顧她啊!」 有這麼當然? 不!這不該是當然! (理由如同我開頭所說,不贅述) : : 我:那我媽年紀大了 你怎不搬到我家照顧我媽? : : 男友:你家有三個小孩耶!妳兩個弟弟難道不會照顧你媽?但我媽只有我一個兒子 : :    我不照顧誰照顧,我媽平常也對妳不錯不是嗎? 這邊倒是沒啥問題,因為女生舉例錯誤 當然得不到她真正想知道的答案→ 「如果是女方長輩受傷需要照顧,男生是否會像現在一樣這麼理所當然、義無反顧的  說要與長輩同住方便照顧」 : : 我:可是我不想跟公婆住呀!這不是之前就說好了 : : 男友:但現在我媽身體出了很大問題,計畫要改變 這就是我說男生不應該用「我已經決定了,妳得接受」的態度溝通這件事情 這種態度換來理智斷線的衝動回話,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今天婚前約好了說可以住外面【就近方便照顧男方媽媽即可】 因為突發事件,導致男方希望可以與媽媽同住 那男方更應該動之以情、說之以理的與女方「溝通、商討」住家裡的可行性 同時一定要表達若女方願意,非常感謝她的體諒 針對女方擔憂的點一一掃除,使女方不要那麼排斥與婆婆同住 : : 我:我不想,你可以請看護,你只是想找我當免費看護是不是? : : 男友:算了算了 我不想談了 這樣就不談了?也許氣頭上不談可以 事後傳簡訊說分手哪招? 根本也沒有很珍惜這段感情嘛! : : 就這樣過幾天 男友打電話跟我說不打算結婚了 我們觀念落差太大 : : 我聽了整個覺得很難過 跟我好姐妹說 好姐妹叫我趕快跟這媽寶分手 不要耽誤青春 -- ___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29.47

09/11 22:36, , 1F
推 認同
09/11 22:36, 1F
是水大 :) 其實我滿崇拜妳的 >\\\\\<

09/11 22:44, , 2F
輕易的就選擇不磨合直接放棄整段感情 其實沒什麼錯
09/11 22:44, 2F

09/11 22:44, , 3F
是覺得男方的態度擺明了就是要這樣 但一堆人只會說腦補
09/11 22:44, 3F

09/11 22:44, , 4F
有人喜歡東西壞了就丟了買新的 有人喜歡修 各人選擇
09/11 22:44, 4F
同意 blacke大你說的 直接分也沒什麼錯 每個人做法不同 因為我是會先努力修修看 確定不行才分的人 所以就覺得這樣太輕易分手了~

09/11 22:53, , 5F
認同,也推二樓三樓 其實男生擺明不行同住就分手,沒得好談
09/11 22:53, 5F

09/11 22:58, , 6F
同意
09/11 22:58, 6F

09/11 22:59, , 7F
以上皆同意
09/11 22:59, 7F
謝謝你們的同意 讓我的疑惑舒緩不少 ^^

09/11 23:20, , 8F
那...要跟我去爬山嗎XD
09/11 23:20, 8F
不~ 我討厭運動 QQ

09/11 23:21, , 9F
不甲意就分手吧~總比婚後橋不攏好
09/11 23:21, 9F

09/11 23:21, , 10F
每個人都想以自己爸媽為重吧 看怎麼去橋了
09/11 23:21, 10F

09/11 23:21, , 11F
但不要只是一味的要人配合犧牲而已 自己也要拿出誠意
09/11 23:21, 11F
對呀 我覺得男生沒先拿出誠意 就要女生犧牲配合 怎麼可能如願以償...

09/11 23:27, , 12F
完全同意這一篇!!
09/11 23:27, 12F
謝謝你 :)) ※ 編輯: Ilovecats 來自: 27.147.29.47 (09/11 23:29)

09/11 23:35, , 13F
其實我也不懂po文者是女方你幫他檢討男方的目的在哪
09/11 23:35, 13F

09/11 23:40, , 14F
有人說兩人的結婚是1+1等於2!!其實不然...
09/11 23:40, 14F

09/11 23:41, , 15F
而是0.5+0.5等於1....才是!!就像我常說的...
09/11 23:41, 15F

09/11 23:42, , 16F
一個家就這麼大也不過兩個人!!地不是妳掃就是我掃...
09/11 23:42, 16F

09/11 23:43, , 17F
垃圾不是妳丟就是我丟...!!這個邏輯在思考一下...
09/11 23:43, 17F

09/11 23:43, , 18F
會有同的想法唷...
09/11 23:43, 18F
文章代碼(AID): #1IC7zVjW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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