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請大家小心這個人!!!!(出沒在台北車站附近)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變態都去死)時間17年前 (2009/01/04 20:47), 編輯推噓27(2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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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件事情我就氣炸了!! 恨不得把那個變態千刀砍死 以下這是一篇很長的文章 請見諒 事情就發生在昨天晚上 大概十點的時候 我跟我朋友站在台北車站補習街那邊 才剛下樓梯而已 就迎面走來一個穿黑衣的男子 我跟我同學是站在騎樓下的 完全沒有擋到正常路人行走的空間 而且我們才兩個人而已 正常來講依照我面對的方向 我是站在騎樓的右側 而那個人一開始走過來是走他的方向的右側 結果就在他走過來跟我交錯的時候!!!! 媽的這個死變態 竟然往我正面 撞 ! 過 ! 來 ! 他還是雙手交叉在胸前 用他的左手手肘 直接往我的左胸 正面撞下去!!!! 當場那個衝擊的力道讓我整個人往後彈 超大的力道!!! 根本就是故意撞過來 而且是不減速的力道 甚至於我往後彈的時候我還撞到我同學 我同學也跟著往後彈 等我反應過來時 只意會到我的胸部超痛的!!! 而且我馬上反應過來 他是故意的!!!故意撞我胸部 正常人在走路的時候 要閃過路人 就算是擦撞到 也頂多是撞到肩膀或者手 最好是跟人家交錯的時候會撞上我的半身 還是整半邊的胸部 所以等我站好之後 那個變態竟然一副挑釁的臉看著我 我當場就抓狂 逼問他 你幹麻!!!你幹麻故意撞我胸部!!! 然後他就很賤的臉說 我撞你胸部!!!是你自己不讓路 當下我真的快情緒失控了 因為我完全沒擋到他的路!!! 是他故意切過來的!!而且我身後還一群剛下課的學生 很明顯這邊就是有人群 他故意不減速 直接撞過來的 而且一副擺明就是把氣出在撞我的身上 導致於我整個人彈出去 然後他就站在那邊 看著我氣炸的樣子 然後我ㄧ直逼問他 他就很跩的繼續說是你自己不讓路 是你自己不讓路!! 是你自己不讓路!! 是你自己不讓路!!! 因為他的這句話 讓我做出了以下的脫軌行為 在此嚴重的奉勸任何遇到變態的人 千萬別對他動手!! 要不然就會發生以下像我這樣的情況 我當下氣到認為他要走掉 所以我就用我的左手揪住他的衣領 然後對他說 你這變態!!你跟我到警察局去 結果那個人就氣定神閑的把他的雙手擺在身旁 然後說 你現在這樣我可以告你對我傷害 (事後想想 正常人都會把我的手揮開才對 但是他卻像是預謀過的冷靜) 然後我就抓著這個死變態走了大概兩三公尺 我就放開他 然後我們就進去警察局 在路上這個人真的是精神有問題 過馬路時完全不看紅綠燈直接過 進了警察局之後才是整場瘋子的鬧劇開始 一進去之後 我就很平靜的跟警察講述整個過程 當然就是我站再騎樓旁(兩各側身並排)→然後被這個人大力撞擊 →故意撞胸部→撞完之後還很挑釁的看著我→所以我認為他是變態 →怕他跑掉所以我抓住他衣領 接著換那個變態在警察面前鬼叫鬼叫 說是我們擋路 還說我們三個並排(無中生有!!!) 然後說我莫名奇妙對他施暴 他要告我 接著我就跟警察說 我們沒有擋路 我們旁邊的騎樓還很大 而且他那個力道就是故意不減速故意撞上來的!!! 還是蓄意撞人的方式 接著那人渣敗類竟然當著警察的面 對我說 「你是狗嗎?你是狗嗎?不會讓路嗎?」 他這句話讓我當場快飆淚!!!竟然有這種人!!! 然候我就跟他說 擬再講阿 我可以再告你一條毀謗 他就繼續叫囂阿 說 你去告阿 你去告阿 然後連旁邊的警察都看不下去 跟他說 先生你講話小心一點 他竟然很賤的說 我有說他是狗嗎 我是是問他是不是狗! 我承認當時要是有一把槍我真的會直接斃了他!!! 接著警察就把我們帶開偵訊 然後警察聽完我的敘述之後 就提出了以下的建議 就算我要對他提性騷擾也是可以 不過因為我真的有抓他領子 所以他也會對我提告施暴 於是我就跟警察說 我以為他是變態!!我怕他跑掉 但是警察就露出很無奈的神情說 像這種情況 通常你喊大聲一點路人就會幫你攔 不建議你自己抓他 而且這樣子他要告你還是可以告的 接著他繼續說 有些人就是走在路上會故意撞人 覺得這樣他很爽 撞女生他還可以卡油 我就跟警察說 然不成遇到這種死變態 我們被他騷擾 下意識的反應都要被告!!! 警察這時候就露出無奈的表情 然後對我說抱歉 法律就是這樣 於是在不想要背負這些麻煩的官司因素 我就妥協並且跟警察說 好 那你叫她跟我道歉 我就願意跟他道歉 於是警察過去跟他協調 過了一下子 警察們無奈的過來跟我說 他不願妥協 (這時候我還以為他要對我提告 本來我是想說他要告我也要告) 之後我就過去跟他說 這位先生 你很明顯走路故意來撞我 是不是性騷擾我就不追究 問題是你該對我道歉 而我也願意針對抓你衣領的事情道歉 然後他就又開始歇斯底裡叫囂 說什麼 你不要用這種姿態跟我說話!!你不要打壓我我告訴你 在當時我真的看到所謂的 扭曲嘴臉 我在跟他就事論事 而且我不提告他 我只要他給我道歉!!! 已經不追究他針對我性騷擾的事情了 接著那人渣就說 我現在沒有要告你了啦!你到底想怎樣!!! (真是氣炸我了!!到底是誰先咬誰 是誰有錯!!) 於是我就很大聲的說 那就算了!!!! 接著就再警察局登記一下證件紀錄 警察就讓我們女生先走了 整件事情的發生就是那樣 但是之後我自己想了幾各疑點 1.這死變態故意來撞女生 撞完之後還很冷靜的留在原地 (這種反應會不會太不平常) 我以前也遇過那種走路不減速故意撞路人的 但是就是撞了繼續走他的 2.他在撞擊的時候是故意用手肘撞我半邊胸部 絕對不是偶然 3.這死變態騷擾完女生之後裝死就算 還可以很冷靜的任由 受害人揪他衣領 然後他才冷靜的叫囂說我要告你 4.進去警察局之後才叫的比誰都要大聲 好像他才是受害人 歸列以上四點 我懷疑這個人根本就是一個累犯 根本就不是第一次做這種性騷擾女生的事情 甚至我懷疑他每次都用這種手法 來對女生 如果是自己摸摸鼻子當作倒楣的人就算了 遇到像我這種 或者是女生的男朋友會抓住他的 他就可以繼續在警察局用這招 對於這種人 大家只要聽到要跟他對打官司就會想說算了 所以連這種警察都沒辦法治的人 就該讓他繼續消遙在外嗎 我要在這邊提醒常常在火車站附近活動的女生 還有女生的男朋友 遇到這種人渣的嗆聲 千萬不要想說可以用抓變態的手法抓他 他就會繼續用這招逃之於法外 如果是有一大群朋友的 最好是直接圍住她 不要對他動手 或者是直接擋住他的路 然後報警 雖然被他逃掉機率很大!!! 但是總比遇上 抓到警察局去 還要被反咬一口 放過他來的好!!! 這種死人渣 不早點被抓去關 簡直就是危害社會!!! 我打算這幾天去那附近的警察局 問看看有沒有類似這樣子案子過去登記 然後對方沒事走掉的 再問看看犯案的是不是同一個男的 姓「安」 71年次 再讓我找到他有其他的例子去登記過的 馬上就要告誡警察先生們 下次千萬別再讓他用這種手法逃掉!!!! 這個男性特徵是 約略172公分 帶粗框眼鏡 有點中分油頭 皮膚偏黑 請各位女孩以及女孩的男朋友注意 謝謝大家播空看完 其中有很多情緒字眼 請大家見諒 (其實我在想說萬一他看到這篇文章 打算再告我怎辦= =) (要跟他告到底嗎= =) 這篇文章歡迎大家轉錄 不用告知我 讓更多的女性避免遇到這種狡猾死變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188 ※ 編輯: gen5710 來自: 114.46.2.188 (01/04 20:47) ※ gen5710:轉錄至看板 Hate 01/04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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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台北車站附近,還沒碰過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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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待這種人很簡單,他只是沒碰過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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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人而已,你們也用不出比較邪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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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被他吃死死,只要用它的方法對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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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也拿你沒則,還會平白挨一頓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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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應該不用擔心他看到這文章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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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沒有指名道姓,應該~~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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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姓安的不止一位,又不是在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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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模仿她的態度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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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規定姓安的不能在台北車站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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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你嗎?再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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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說,偷幹回拐子是很簡單的事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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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被你撞到腳扭到,站不穩,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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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麻煩你扶我一下,抱歉,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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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沒辦法腳扭到就是站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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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5710:轉錄至看板 PCCU_Talk 01/04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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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大 我是怕說這個變態看到這篇文章又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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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我傷害罪那條 那各有追訴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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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撞到你,這樣算不算蓄意傷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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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打110報案請警察過來現場處理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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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它會不會精神不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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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再有沒有驗傷證明差別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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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現行犯,任何人都可以用強制力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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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撞你,多少也會有些瘀傷,本來就可以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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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為你沒想到這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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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可分,蓄意和意外,不管哪種都可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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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蓄意可以拿的錢比較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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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告公然侮辱啦....光是"你是狗"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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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5710:轉錄至看板 feminine_sex 01/04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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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成立公然侮辱了..且那種狀況是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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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是詢問句,要逃開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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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他告你傷害,你可以性騷擾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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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逮捕行為進而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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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詢問句,而是公然侮辱罵特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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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足使不特定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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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兩者即成立(可參院字第203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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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現在線索也斷了...下次冷靜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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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住氣頭請他到警局,不服就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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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有疑問耶,現行犯不是可以直接抓去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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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8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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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拍拍 話說那個男的感覺好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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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的提醒 我會提醒我的好友們最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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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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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扯 不過告他好像也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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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告訴我們遇到無賴,公權力不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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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如果是我,我會直接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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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正當防衛啊~不爽來告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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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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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en5710 來自: 114.46.2.188 (01/05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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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用看的我都快氣死了 妳只是揪他衣領 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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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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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現行犯好不 任何人皆可抓 警察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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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超糟糕的="= 原PO好有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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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他衣領就是逮捕現行犯 有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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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刑法普遍不太好 他說會有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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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覺是想吃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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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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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高中在北車附近補習,就有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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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狀況,對方一拳貓在我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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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道很大痛到我當場飆淚,但是他很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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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了我連抓都來不及,好多年了我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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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很氣,我姐還笑我說是因為我是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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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高中,我超級氣憤的,哪有無端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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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 讓我想到一件誇張的事,真不解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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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什麼反應: 大概一年前吧我在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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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旁的大學書局,門進來左邊的書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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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翻書,有個傢伙頭低低的靠近,我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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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找櫃子下層的書,結果冷不防左邊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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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就被他的腦袋狠狠撞了一下,我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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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的咧還跟他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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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後來倒是沒再碰過...(碰到還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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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告吧,不用怕他反告你傷害罪,一般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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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性騷擾案只要成立了,法官是不會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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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被害者有沒有對騷擾者還擊,除非被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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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摸10秒不算性侵"的白癡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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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當下就會立刻扁他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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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命自己走到醫院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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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瘋子就不用法律來跟他談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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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轉八卦版讓記者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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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找那間警察局的警察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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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OA_4jA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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