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現在八仙樂園那些上位者才是主犯!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魂斗羅V)時間11年前 (2015/07/09 11:35), 11年前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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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這就是社會的現狀阿 誰有錢就找誰算帳 : 呂宗吉財力絕對沒有八仙萬海陳家有錢 : 為了避免受害人求償無門 拿不到賠償金 就全力打最有錢的那個 : 社會上這種事情太多了 : 反正之後就讓八仙跟宗吉要錢就好囉 要不到錢就算八仙倒楣 : 讓八仙倒楣 總比讓 五百名死傷者倒楣好吧 : 有同理心的人就會這樣想 沒同理心的才會覺得 應該只要呂賠 而沒想到 : 呂賠不起 那這些死傷者賠償怎麼辦 難道要他們活該認倒楣? 個人倒是認為不用擔心八仙因為輿論而賠超過應該賠的部分。 台灣的法官再怎麼被罵的多慘,對於責任過失比例倒是一直堅守自己的原則。 (這個堅守原則有好有壞,像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原則最近才慢慢解除) 也就是,無論輿論、政治、媒體怎麼樣, 至少法官大部分情形是不會受影響改變過失比例判決的。 比較該注意的是,把法律和道德當做工具這點。 從興票案宇昌案MG149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判決? 等判決的時候早就超過半年了, 這些人根本不用管判決結果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0.46.10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6412924.A.18E.html ※ 編輯: contrav (50.46.101.68), 07/09/2015 11:52:59

07/09 11:59, , 1F
你老了記憶不好忘記黃俊英走路工了吧
07/09 11:59, 1F

07/09 12:00, , 2F
子虛烏有 12點開記者會 這才叫抹黑的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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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 誠如所說的,只想把法律當工具用,完全不管判決結果的人實在太多了。 好可怕喔 ~>o<~ (抖) 「這是小弟第2次被告.第一次部份因為已經開偵查庭.檢察官提醒我不要亂說話. 不然要用妨害秘密罪?(應該沒聽錯)辦我.所以內容我不能說. 我要說的是第一次告我的版友某甲.在我跟他一起出庭時說了一段話. 某甲:我朋友XXXX已經去查你文章...(這段話我沒聽清楚) 但很確定聽到他朋友"XXXX". 只能說世界很小...就如某推文:不要以為人很多.其實都是我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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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在法院是否認定 八仙有"連帶"賠償責任跟比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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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是呂先生跟八仙之間的問題 只要有連帶八仙就是得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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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光是變更場地使用名目、緊急交通通道不足(後門被鎖起來),就很難全身而退了。 所以法院一定會認定八仙有連帶賠償責任。 啊,不過這些也會燒到通通核准通通放行的新北市政府... 不過這些也是超過半年以後的事情了。 ※ 編輯: contrav (50.46.101.68), 07/09/2015 13:52:26

07/09 15:58, , 5F
以我自己訴訟經驗來講 我可不敢講"一定會認定"喔 稍嫌速斷
07/09 15:5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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