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關於政見中的卸任解除水桶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艾羅米)時間11年前 (2015/05/15 01: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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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之銘言: : → BOXXX: 選總統一天就結束了,換版主竟然要這麼久...3 05/14 22:28 : 這位朋友您搞錯啦,現在是在罷免 : 您有興趣可以看看要罷免總統的條件,舉凡連署門檻啦 : 投票門檻啦,都是非常高的標準 : 這是為什麼呢? : 選舉勞民傷財,行政流程繁瑣,如果每個立委總統 : 都選沒多久就被罷免,這還得了,每天選舉就飽啦 : 換在PTT呢,就是以這些形式出現 : 贊成人數必須是反對的1.5倍,且達到50人以上 : 再來呢為了避免網路上面獨有的分身大法,所以會訂立能投票的門檻 : 當然了,IP的審查也是非常重要的 : 除此之外 : 理由的格式還有填寫也會審查 : 為什麼呢? 因為怕有些人其實不是那個板的板友 : 就進去亂填理由亂投票,所以理由自然也會審的 : 希望您能明白 不過要知道幾點事情 規則還是有些許差異 發動罷免案方式也不太一樣 罷免總統 沒有什麼條件 只要年齡到的 參加第一階段連署 成案之後再連署一次 過了之後就可以正式開投票案 正式的詢問民意 如果罷免失敗 為了避免濫用 有冷卻期 PTT一些聊天的群組 是要跟小組長提這名板主有"嚴重"過失 並且檢舉+申訴成立 然後才再升級上去 開啟罷免投票案 把PTT的方式換算成現實 就是總統犯罪 有人舉發後經由法院審判 小罪就是譴責警告 大條的比如賣國 經過檢查調查司法等等 判決有罪 然後舉發的人 這才可以跟法院申請說"我要開啟罷免投票" 在這裡之後 相同的地方就是這個罷免投票也是有冷卻期的 (有點不該有或太長 冷卻與審查成了交叉) 大概就是這樣 (BY上次申訴暴政然後還被退文的經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5.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1625377.A.E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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