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遺產分配問題......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讀書、寫字、作功課~~)時間11年前 (2015/03/21 13:21), 1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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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原PO案例,依照民法第1138條的繼承人就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 即媽媽和三個子女(養子女是「擬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 如果不想在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三個月內向法院拋棄的話,你們可以協 議分割繼承,可以有的人通通不繼承遺產(請向專業人士諮詢)。 另外我要說的是上面是法律規定,其他親屬的意見,其實是可以不理 的,你們繼承人之間協議好就好了。 --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24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6915283.A.4C8.html ※ 編輯: ptt0219 (111.249.242.5), 03/21/2015 13:22:21
文章代碼(AID): #1L3F_JJ8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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