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想搬離家裡已回收
※ 引述《yin0416 (鉛筆)》之銘言:
: 也許最好的方式是離開這個家,而且離開後,我再也不想回來了。
: 未來就每個月至少滙 10K 給爸媽,如果有穩定工作,就多滙一些,
: 盡為人子女的義務,我知道為人子女的義務不只是滙錢,
: 但我真的不想再跟我爸相處下去了。
都 32 歲了,自己出去住天經地義的,不用這麼糾結。
我 27 歲找到第一份工作後的三四天,
就東西款款默默的帶了幾件衣服、
連跟爸媽說 "我不回來了" 都沒說人就跑了。
(不是斷決關係啦,當然是有留手機號碼的 :p)
快去花個幾天找間分租六到八千一個月的那種小雅房,先試著離開家吧,
家人本來就是保持點距離反而會更有美感的東西,
剛離開自己家裏的前幾個月或一二年,也許爸媽會有些反彈,
不過久了關係反而會變正常化的,
這不止是我的經驗,很多人都是這樣的。
--
往好處想,也許可以跟正妹住在一起唷~~~ (笑)
像我當年就找了年輕二姊妹分租一層永和的小公寓唷~~~ (爆)
(可惜她們好髒.... 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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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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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owyih (36.231.21.99), 12/15/2014 08: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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