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想搬離家裡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meowyih)時間11年前 (2014/12/15 08:55), 11年前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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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in0416 (鉛筆)》之銘言: : 也許最好的方式是離開這個家,而且離開後,我再也不想回來了。 : 未來就每個月至少滙 10K 給爸媽,如果有穩定工作,就多滙一些, : 盡為人子女的義務,我知道為人子女的義務不只是滙錢, : 但我真的不想再跟我爸相處下去了。 都 32 歲了,自己出去住天經地義的,不用這麼糾結。 我 27 歲找到第一份工作後的三四天, 就東西款款默默的帶了幾件衣服、 連跟爸媽說 "我不回來了" 都沒說人就跑了。 (不是斷決關係啦,當然是有留手機號碼的 :p) 快去花個幾天找間分租六到八千一個月的那種小雅房,先試著離開家吧, 家人本來就是保持點距離反而會更有美感的東西, 剛離開自己家裏的前幾個月或一二年,也許爸媽會有些反彈, 不過久了關係反而會變正常化的, 這不止是我的經驗,很多人都是這樣的。 -- 往好處想,也許可以跟正妹住在一起唷~~~ (笑) 像我當年就找了年輕二姊妹分租一層永和的小公寓唷~~~ (爆) (可惜她們好髒.... T_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1.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nTalk/M.1418604926.A.733.html

12/15 08:56, , 1F
朋友在食品廠作生產線 公司單人套房1000每月
12/15 08:56, 1F
※ 編輯: meowyih (36.231.21.99), 12/15/2014 08:57:40

12/15 09:59, , 2F
家人有距離有美感無誤 但夫妻最好不要~~32歲未婚無負擔前
12/15 09:59, 2F

12/15 10:00, , 3F
程都可自己開創真不知在糾結什麼?快走吧~~
12/15 10:00, 3F

12/15 10:02, , 4F
年輕二姊妹!我要跟M大大嫂講
12/15 10:02, 4F

12/16 01:31, , 5F
整包都衛生棉的垃圾 真的很可怕
12/16 01:3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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