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誰同意小孩從母姓的舉手已回收
※ 引述《McCain (馬侃散甲郎)》之銘言:
: ※ 引述《masi (匈奴未亡,何以家為)》之銘言:
: : X,林背不相信這麼多男人同意小孩從母姓。
: : 明明統計只有不到5%的小孩從母姓,95%以上的小孩都從父姓。
: : 林背就是想當95%那邊不行喔。
: : X,出肚子比較大是不是。
: : 林背不爽出精子啦,你去找願意出精子的人。
: : 林背寧願一輩子嚕管也不要生一個從母姓的小孩。
: : 祝你幸福,X。
: 我覺得女性還是婚姻中比較弱勢的一方
: 懷胎十月很辛苦 且大部分養孩子的多是母親
: 但辛苦懷孕下來又養大的孩子
: 卻有九成以上不是和自己同姓氏
: 且通常只有聽說結婚後女方嫁到夫家
: (雖然現在少很多了 但還是有相當比例仍會住在公婆家)
: 卻很少聽說男方住在岳母家的
: (我只有在老大出生的第一個月比較常住岳母家 後來就少了)
: 出精子會很辛苦嗎?不就是爽一下然後把精子射到女方陰道裡面
: 然後就沒事了 不過女方卻要忍受懷胎十月期間的各種的不方便
: 包括肚子大了很難睡 有些人只能仰著睡
: 中午時間要趴著睡幾乎不可能 還會有腳水腫 妊娠性糖尿病等
: 而在生孩子的那段期間 也是滿有風險的
: 現代人拜科技進步之賜 可以先做產檢 省掉不少風險
: 但古代的女人生孩子時 幾乎是在賭命
: 如果能夠自然懷孕還好 但如果是夫妻其中一方有不孕症
: 或者懷孕困難 那就更辛苦了 要每天打有利於懷孕的針劑在自己肚子上
: 或者是打又大又長的針 把選好的胚胎直接打到女方體內
: 那過程是很辛苦的
: 這樣辛苦之後才能懷有孩子 女方理論上來說當然有資格協商小孩的姓氏
: 以前沒有法律的規範 但現在既然*法律有做改變 當然就應該讓雙方有討論的機會
: 如果夫妻雙方生了兩個孩子 至少應該一個從母姓
: 不過協商的過程還是有些麻煩就是了
: 當初我有第二個小孩時原本有想過讓小孩從母姓
: 不過因為家中長輩反對 所以還是沒從母姓
: 後來長輩漸漸改成沒意見了
: 但我再向老婆提起此事時 反而她不太想再改了
: 大概是怕我因此對第二個小孩不關心
: 當然 要避免爭論的最好方式 就是夫妻同姓氏
: 如我的堂姊和姊夫就是同姓氏 小孩自然就和她同姓
: 同事當中也有夫妻同姓氏的 這樣就解決了不少麻煩的問題XD
說到小孩跟誰姓的問題,
從父姓是其來有自的,不是隨便決定,或是什麼父權體制的關係。
在古代祭祀常有促進生育的"野合"儀式(因為這個儀式出生的最有名的就是孔子),常常就
會出現知母不知父的狀況,為了讓大家知道小孩的父親是誰,當然要從父姓,方便辨認。
不過現代可能就沒這個顧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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