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論房子本來就該登記於女生名下已回收
這篇真的是錯誤百出, 大家不要亂學
※ 引述《newsswen (新鮮人)》之銘言:
: 我都登記我老婆名下,當然頭期貸款都是我繳的
: 很多男人很不能接受,事實上你們傻
: 我告訴你為什麼
: 1 登記在女生名下這件事 根本是假的
: 以後如果婚姻真出了事 把轉帳紀錄都拿出來
: 法院是100%判這房子是你的
: 因為我國民法這方面是實際認定
: 所以這房子根本還是你的
: 就算登記她也是假的 超爽的x1
我國夫妻財產若兩人沒有特別約定, 採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把夫妻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跟婚後財產
婚前財產是雙方各自所有、各自管理, 夫妻對對方的婚前財產無分配請求權
簡單的講, 婚前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仍然屬於自己, 對方沒份
婚後財產雖然也是各自所有、各自管理
但除民法1030條之1規定的幾種情況之外, 夫妻對對方的婚後財產有分配請求權
也就是說, 婚後夫妻雙方取得的財產, 不管誰付的錢、登記在誰名下
只要不符合民法1030-1的情況, 就是一人一半
而有一種常見的情況, 就是一方出錢, 登記在配偶名下
等到要分配的時候, 配偶主張當初是贈與, 屬於民法1030-1的無償取得, 不拿出來分配
這部分就看雙方哪一方拿出的證據能說服法官
以本例而言, 如果法官認為是贈與, 那麼這房子完全屬於女方
即使都是男方在繳貸款, 但男方是一塊磚頭都拿不回來的
此外, 法定財產制因為處分權是各自處分
所以如果女方偷偷把房子賣掉, 並不需要男方的同意
(如果是約定採用共同財產制, 就需要雙方同意才能處分)
: 2 名字是她的 信用出了事(沒繳、斷頭)是她負責
: 她的信用降憑 跟我無關 超爽的x2
貸款沒繳, 信用出狀況的是出名字貸款的那個人, 和房子是誰的沒關係
以本例而言, 那個人就是你
: 3 女人不會懂這些複雜的事
: 登記在她名下 她和她們家還會很安心
: 這種穩轉生意不作是瘋了嗎
: 投資客多喜歡人頭 每天找人頭找不到
: 一個現成人頭在前面 還不用 傻傻的
: 關鍵只有兩個
: 1 掌握權狀在手 2 保持所有匯款紀錄在手
權狀沒有用, 女方可以拿身分證跟印章去申請補發
(依規定一定要遺失或毀損才能補發, 明知沒有遺失卻去申請補發觸犯偽造文書
但是權狀已經補發, 房子已經賣掉或脫產, 告她也無濟於事...)
雖然依法要公告三十天, 但是我想絕大多數人99.99%都不會注意到有公告...
: 大家開心根本沒損失 腦袋要會轉
--
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1.161.216
※ 編輯: IBIZA 來自: 42.71.161.216 (02/2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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