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多元成家議題已回收
文章非常長 純抒發觀點
歡迎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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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對同性戀的產生有疑問
同性戀是屬於基因還是後天影響?
如果是基因 是因為什麼原因導致基因有這樣的呈現方式?
那這個基因是遺傳還是只是隨機發生?
還有 如果是先天基因使然而為同志 照理說應該喜歡上一般男性
怎麼會喜歡上一樣同性別的同志?
我覺得原因非常重要
是後天 還是基因
但是我想其實很難精確定義是哪種類型
除非能有基因驗證 是屬於先天還是後天
我想可能兩者類型的同志都存在
既然有後天型的同志 就代表人會受後天環境或經歷所影響
我想每個人多少都有不同的性癖好 性趣
身為同志這件事情並不特別
同居權益和伴侶義務 我覺得通過沒有差
畢竟是人的權益
但是 談到婚姻 我覺得真的要把一開始同志產生的本因搞懂
還有我們對婚姻的解讀
因為這些會影響我們的社會結構
以下先從對婚姻的解讀來看
最近很多人都說 每個人都有結婚的權益
試想看看 那些不能結婚的人有多痛苦 結婚應該是基本人權之一
兩人相愛就該有結婚的權利
但是 婚姻當初的設計或許就不是甚麼權益
只是設計為了約束人類
因此 如果把婚姻當作權益來針對人性作修改或重新定義婚姻的話
就有很大的程度會變動整體社會結構
舉例來說 如果人的性成癮或是特殊性癖好是因為基因的關係
那因為要去符合人性或基因上的需求 那一夫多妻制是不是也能夠存在
當然可能每個男人的基因都有"想同時擁有很多性伴侶"這個問題
而當然或許這根本不是一個問題 是基因使然
就像同志如果是基因使然的話也不是一個問題
每個男人都想要這種一夫多妻制的多元成家能通過啊
男人的基因本來就是這樣設計的啊
照這麼講 也就是現在的婚姻制度根本不符合人性的基因設計
或者 舉另一個例子
由於基因的影響 我有特殊的性癖好
泰國版的正妹人妖是我的菜
而且是尚未作變性手術版本的人妖
兩人在性契合與心靈契合的情況下
希望透過婚姻的方式來表達與約束雙方
現行社會能不能給予支持?
但那如果我的特殊性癖好又再更特殊呢 而且也找到契合的對象呢?
這個社會能不能夠再繼續支持我 不歧視我 因為這是天生的
兩個人在一起如果沒有性契合 怎麼可能會有婚姻的產生
談到婚姻一定有性取向與性偏好的問題
因為交往關係之中有從以性作為基礎的吸引
不然男人跟男人談得來為什麼不會結婚
另一方面 如果當我的特殊性癖好的成因 不是先天基因
而是後天環境與經驗培養出來時
而我的特殊型態的婚姻是不是也能得到社會的支持
因此 我們必須要問 到底甚麼是婚姻?
它是要拿來被設計成符合人的基因需求的權益嗎?
它是要設計成符合我後天選擇的欲望嗎?
如果不是 那是甚麼?
我想婚姻是拿來約束人性
在這個約束下 人性有將除了一夫一妻制之外的特殊型性癖好約束起來
因此 先天型的同志想走這個原本的婚姻模式也比較能讓人認同
畢竟比較符合原本婚姻的定義
但是 這個世界 實在有太多種類型的同志
有兩個男的都去變性 在一起變成女同志
還有 男的變女的 女的變男的 然後兩人在一起
這種我就真的認為很有可能是追尋某種特殊性癖好 所以應該是屬於後天型
後天型的選擇即使是個人的判斷與決定 也代表著環境與經驗對人深刻的影響
在尊重各人選擇的情況下
每個人能有機會加深周遭環境對其個人性癖好的認可程度
也會致力於改變環境使之適合其個人的選擇 因為追尋社會認可是一種人性
你注意到了嗎?
這中間牽扯了很多性取向性癖好的問題
等於間接打破婚姻的束縛
因此 我一直在想 定義婚姻要更精準一點
婚姻好歹是拿來約束人的慾望的
約束人不去型塑一夫多妻社會結構或是其他性癖好社會結構的方式
我覺得把婚姻拖下水 有點不妥
婚姻應該是在於約束人的行為的一種方式
是在還沒想出更好辦法前的一種促成相對穩定的社會結構的方式
婚姻是建構社會結構很重要的一種方式
改變婚姻模式也會改變社會結構
然後改變結構可能都會有利益方面的轉移
光是有沒有通姦罪 可能都有很大的影響
所以我想 同志婚姻也是會一定程度上改變社會結構
因為當越來越多家庭文化與社會文化類型 越來越適合塑造後天型同志
有可能整個社會結構就會導向適合培養後天型同志的環境
我當然也很希望建構一種婚姻結構或社會結構 能夠滿足我私人的利益與性癖好
但是在這樣的結構 這之中就會牽扯了
性取向的優劣性 還有性服務等其他的衍生性問題
例如 以目前的社會結構下 普遍腥羶色的內容就是穿很少的正妹
那如果社會結構改變之後 內容會不會是更重口味的呢?
最後 或許就會像現在一樣 我們也開始習慣這樣的腥羶色模式不是嗎?
因此 談到婚姻真的牽扯很多層面
當初一定是覺得如果沒有婚姻的約束 人類的社會結構會很混亂 才設計的吧
而這樣的設計確實徹底的影響了後世的社會結構
如果同性戀的產生方式有兩種
1. 同性戀會遺傳或是只是隨機出現
如果是透過基因才能增加的話
即使科學上使同性戀可以生小孩 或是代理孕母
透過這種方式 讓同性戀變多也不至於影響整體的社會結構
2. 後天環境塑造增加
然而 如果是能後天環境影響的話 可能影響層面會很廣 速度也會很快
如果是後天環境讓同性戀變多 而使整個社會的同性戀比例增加
那我們就要好好想想這個塑造同性戀環境的成因是甚麼
有沒有危害到其他人的權益
基本上 我相信是有可能塑造出適合培養同性戀環境的
因為我們的社會價值觀這麼扭曲
社會結構這麼變態
甚麼都有可能
我也想要塑造一個台灣女性最愛我這種類型男性的環境啊
每個人都在極力塑造適合他們的結構和環境
現在的社會環境大概就是重商的資本主義吧
今天沒有說社會結構一定要怎麼樣走
只是問題是 我們要清楚了解社會結構會走向甚麼方向
然後背後的代價是甚麼
就像現在的爆肝文化 也是被塑造出來的社會結構
社會結構往往都是等到你發現它存在了
然後結果無力去改變 因為社會結構已經定型了
提出這些問題 只是希望大家重新思考一起討論
我不想要大家連問題本因都沒搞懂 像是基因還是後天?
或是對婚姻的解讀都不清楚的情況下
就無意識的去作一些會改變社會結構的事情
當然有些社會結構我是很迫切想改變啦
像是薪資結構或政商結構這種 而且希望不懂的人也能支持改變
可是 這樣的世界並不會更美好
美好的世界應該是我們都能理解問題本因 然後了解這麼作會有甚麼走向
會犧牲甚麼 會獲得甚麼
充分討論後 大家都理解後 再往前踏出去
另外
除了重新定義婚姻有可能導致影響社會結構之外
還有一個同志領養的問題
我相信如果都是先天基因關係的同志組成家庭 是有可能可以扮演好父母的角色
但是如果是屬於後天型同志 可能是屬於特殊的性癖好者
模式與情況會很複雜
這樣的家庭架構組成會有疑慮 領養小孩真的有很大爭議
因為如果同志可以後天養成
在這樣的家庭會不會成為同志的機率更高
那這樣領養的小孩有沒有選擇權?
當然大部分的有血緣關係的小孩都沒有選擇權
你我都沒有選擇權 我們都同樣受父母影響
但是我們認了 因為我們有血緣關係
不管是價值觀 祖訓 習俗 文化 生活態度
這就是目前社會的家庭架構
舉例來說 如果我是羅利控
我老婆也喜歡打扮成羅利 行為舉止像羅利
這會不會對我們的小孩有影響?
我跟小孩的關係會不會特別不一樣
當然 這是我們生的小孩 別人管不著
因此如果成家的條件是要領養小孩 那就有一些考量
基本上 如果科技可行的話 同性戀可以自己生
因為你不能阻止他人生小孩 這是生為人的權益
所以同性戀共組家庭 特過科學方式代理孕母方式生下有血緣關係的小孩
我是可以認同的 有血緣關係的話 我就比較沒差
但是領養就..
牽扯到領養真的是很多問題 因為領養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
我覺得還是要有血緣關係比較保險
想要有小孩 最好的方式還是想盡辦法要生一個
老實講 關於領養問題 這部電影也是讓人蠻震撼的
http://lindyeh.pixnet.net/blog/post/28428116-%E4%BB%A4%E4%BA%BA%E6%AF%9B%E9%AA%A8%E8%81%B3%E7%84%B6%E7%9A%84%E3%80%8A%E9%9D%9E%E6%99%AE%E9%80%9A%E6%95%99%E6%85%BE%E3%80%8B%EF%BC%88%E5%BD%B1%E8%A9%95%EF%BC%89
所以領養問題讓人實在很頭疼
我都不太願意贊同讓一夫一妻制家庭去領養小孩了
題外話
依照人類的習性 人總是喜歡有約束 創造約束然後再去打破她
然後打破後發現苦果 就會回過來加強約束或是好好反省 重複這種循環是人類的天性
改寫婚姻的定義大概最後有可能是自嘗苦果
或許婚姻本身就是一個苦果
人性這麼醜陋 每天面對自己都已經覺得自己有夠醜陋了
不想面對自己了 很煩了
然後還要去結婚 面對一個跟你一樣醜陋
或是比你還醜陋的 那不是自己找碴嗎?
不過如果找到一個比你不醜陋的就賺到了
當然建構在這上面的邏輯是能夠看清楚自己醜陋的人性
並且是針對有持續想精進改善自己人性醜陋面的人才能符合
看不到的人自然無所謂 認為結婚是一種相愛的過程
其實基本上男性看不出來自己的或對方人性醜陋面的原因
主要都是因為被性沖昏頭了 這也是往往結婚後才會理解雙方的缺點之多
因為我們男性只要有性就好了 就可以彌平這個小小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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