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匿名發文 vs 版主的判斷力

看板LGBT_SEX (同志性愛)作者 (無)時間11年前 (2014/06/29 17:45), 11年前編輯推噓25(250371)
留言396則, 3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看了一下版規, 版規對於 發文、回文、推文、推圖、簽名檔都適用。 匿名發文,是先經過版主這關的。 看看版規12: 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人肉(包括明示、暗示、鼓吹、慫恿、接力) 當事人來信板主檢舉 經板主裁定水桶一個月 +劣文 有些文章, 不待當事人檢舉, 本身即為“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人肉(包括明示、暗示、鼓吹、慫恿、接力)”之屬。 版主怎能坐視不管? 更何況是透過版主發出來的文章? 有以上爭議的文章照登不誤, 甚至當底下推文都出現明示暗示等等情況時, 版主的作為是什麼?沒有作為! 看了真的很不舒服! 尤其是匿名發文是由版主所發,版主更應該負起這個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24.6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GBT_SEX/M.1404035118.A.9CC.html ※ 編輯: freiheitkino (1.161.124.65), 06/29/2014 18:00:51

06/29 18:12, , 1F
而且過太久才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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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8:19, , 2F
早就被轉到各大網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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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8:51, , 3F
問句現實的… 要怎樣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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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9:12, , 4F
創作文也要版主負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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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9:25, , 5F
版主審查文章才奇怪吧..言論自由的時代 還需要審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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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9:31, , 6F
推n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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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9:42, , 7F
文中沒任何明顯可辨識身分之處加上本身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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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9:45, , 8F
就算推文一堆揣測,缺乏原po證實,也無法斷定事實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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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9:48, , 9F
那是自由?暴力吧,換做你是被猜測的人你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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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0:16, , 10F
不覺得要怎樣審查,愛瞎猜的人不管怎樣都要瞎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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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0:20, , 11F
有多少人說過自己曾跟張孝全交往,怎麼不去管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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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0:23, , 12F
這是要召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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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0:24, , 13F
版規訂了這麼久,要不是那篇文章你也不會寫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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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0:24, , 14F
這樣要負責?白色恐怖嗎。捕風捉影誰都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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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0:54, , 15F
自己愛腦補怪誰,他根本就沒有明顯說是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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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0:55, , 16F
哈囉安安你好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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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1:09, , 17F
noruas大說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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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1:24, , 18F
這種文章PO出來感覺有損名譽,而且對象還是藝人~不該把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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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1:46, , 19F
順便提醒一下,在PTT發文會被備份。已經有專門備份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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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1:46, , 20F
版主有疏失的地方只有不常上線所以來不及刪文吧 原po該出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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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1:47, , 21F
搜尋引擎的庫頁存檔。所以刪文並不是最終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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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情況和聲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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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當初分類應該是選(創作)或是(幻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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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要寫(男男),這樣大家一開始就知道是假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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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會衍生後面這些事情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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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26, , 26F
標題應該是原po自己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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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35, , 27F
撇開身分 我覺得內容寫得很戲劇真實 當我下班想再回顧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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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36, , 28F
是否有備份可以給我再次閱讀呢 請內站信 打擾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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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39, , 29F
我倒覺得言論自由與審查不衝突…匿名的言論不該享有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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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2:39, , 30F
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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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覺得原原po很賤,這種事根本不該拿出來講,但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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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邏輯,匿名的言論為什麼不享有言論自由?是傷害到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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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的言論才應受限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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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看文章根本沒猜到是誰 是下面一堆推文才猜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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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推文的是不是也要一一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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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還沒猜到的時候,就已經有人說出好幾個疑似答案的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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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3:13, ,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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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發文沒什問題,重點是落實審查,看3195-3198的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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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3:26, , 39F
時間就知道板主到底有沒有在審查文章,不然也不會有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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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18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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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罵的太過我無所謂 因為我是講那當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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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放著讓它發生了 難道我要睜著眼睛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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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你一開始開那嘲諷牌讓我覺得你的是非有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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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後面什麼長期版眾之類的都拿出來講了 可以扯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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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那要不要再扯什麼登入次數或是使用BBS的年資?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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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與反應事情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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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罵人就直接了當說不爽 東扯西扯最後還不是要說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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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大,你夠了吧?你好讓人生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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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畫蛇添足徒留這些累贅的言論讓人不自覺可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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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44, , 367F
謝謝你的旁觀。我這是奉送w的。也講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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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篇文章還在啊?都沒有性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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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人檢舉這篇爛文章啊?手機不能檢舉真的是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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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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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55, , 371F
我自己有提抵觸板規疑義。板主有回信。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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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阿妹的飛高高很有性點 發行之後趕快去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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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20, , 373F
這篇文章真的不應該存在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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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大家都知道是王餅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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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推不下王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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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回w算是很有誠意了。跑去查詢我有劣文我也很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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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地在此回答那是在八卦版政問之故。還真懂運作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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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收信之後脆弱到直接列黑名單然後跑來這裡說他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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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卻還可以接連對嗆然後Q了發現有劣文還以為就是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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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我也只能在此回答來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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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會在底下回這個戰局我也很驚訝@@ 與w對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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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本文的目的。他被我那句神邏輯激怒扯一堆 我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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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陪 原想要嗆要爭就轉為私信以免與本文繼續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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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方那種拒收設定再跑來這裡繼續嗆的做法是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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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衝著我個人來吵來嗆還耍這種手段 這心機還首次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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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為我與w的個人之爭向各位抱歉了。(出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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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沒錯,是大家自己在臆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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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黑名單是因為你很魯小.不想信箱被你灌爆.這你也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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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5:25, , 389F
這是我個人基本的權力吧.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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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要回推文/推什麼話也是他們的權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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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5:26, , 391F
咕狗了一下,才知道閣下之前的豐功偉業.不能查嗎?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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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5:29, , 392F
而且解釋劣文的用意是?大概我太脆弱吧.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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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5:32, , 393F
好啦.我不會再回,一直推文惹刺蝟 也是我手賤+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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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00, , 394F
怎麼到處都有想當林飛帆的亡餅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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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9:13, , 395F
想當林飛帆的亡餅盅 wwwwwwwwwww
07/01 19:13, 395F

07/01 20:26, , 396F
好貼切 王餅XDDDD
07/01 20:26, 396F
w要知道就跟你說吧! 我在八卦版發了一篇關於馬政府的文章,時間是今年5/22,距今一個多月前。 因為抵觸了不能發表政治問掛的規定,所以被水桶並且依板規退文處理。 (文章網址:http://disp.cc/b/163-7Hvz 後來八卦版公告的文章代碼:#1JVP900w 約三十幾位,我是其中一位)。 因為我沒有去申請取消退文,所以你在查詢我的時候看到了註記。 我都忘了要去個人設定那裡申請取消, 竟然透過你才又提醒了我這件事,想來也滿好笑的。 所以w把退文說成噓文是「不實資訊」, 而把退文與噓文畫上等號、扯在一起,更是對於PTT運作裡的錯誤認知。 夠清楚了吧? 我不會在意其他版友的嘲諷, 因為他們多半沒有時間完整看完我跟你的爭執始末。 也不清楚我對事件的看法與你認為只是一樁小事,這之間有著極為不同的落差, 不過你自己很清楚, 我文章的訴求跟你要爭辯的東西根本就兩回事。 不過你仍然不停地顧左右而言他, 與我在文章裡要說的根本無關。 網路的影響很大盡人皆知,尤其是PTT。 我朋友非鄉民,竟也因別人轉發而看到該文,實在可怕。 這種事情比起直接指明更具殺傷力。 因為被臆測的對象是啞巴吃黃蓮的,連澄清的機會都沒有。 這次就像是丟出一顆暫時沒有接上引信的炸彈一樣, 這樣的動作與炸彈本身都有風險,讓人不安。 人們對這顆炸彈蠢蠢欲動,更隨時有爆掉的危險。 因此我認為不能等閒視之,但是w則認為這“只是小錯”。 誤判情勢要是失控蔓延成為八卦輿論,是足以殺死人的。 就像秘密那種APP一樣可怕。 但因為“影響”與“道德爭議”這種東西抽象無法具體衡量, 就只能提最低限度的板規了。 不管是誰, 遭受臆測的對象都已被冠上一個無形的眼光。 現在,這樣的眼光,已經以一些代稱, 像個幽靈一樣出沒流傳在其他文章之間, 在gay板、在八卦板... 這種情況,還會維持一段時間。 較好的情況是人們很快遺忘, 但糟糕的情況則是如果變成一種「哏」(或「梗」),, 就成為一種永遠的流言; 一旦這樣,那麼往後三不五時就會被人提及。 類似的歷史對於PTT的使用者而言應該都不陌生。 PTT上的哏很多, 它們成形後就進入PTT的詞典資料庫(這裡指的不只是詞典網站, 記憶與流傳也是一種無形的資料庫), 被人一再翻攪。 以這次的風波來講, 不會有人在乎匿名信的原po是誰,而是受到指陳的對象,這是人性。 只需要一次猛烈的討論, 就足以讓訊息不停傳遞,在傳遞間一再地被人臆測著。 這對於被臆測跟被誤會的人而言,何其無辜? 現在已經有一點“哏”的走勢了,希望可以很快抹去。 說目前的狀況也好,談未來可能的情形也罷, 這些事,本來都可以不用發生的。 我在gay版找到關於板主與匿名文相關的討論, w就用一副我肉搜別人的語氣說我去查板主(我沒興趣肉搜,只是為了註明該文出處而提)。 我只用這一篇文提到板主與事情處理的方式,w則就此認為我對板主窮追猛打。 我是在本版發了五篇十篇這樣? 還說板主已經回文道歉了,我還一直罵。 只能說w對於事件時間的概念真的異於常人... (還用我未及參與的事件質問我怎麼不出聲,要我去搭時光機嗎?) 我這篇文章在時間上是寫在--版主回文之前、 刪文但沒對影射的推文者有任何告誡、也沒有對此事件有任何聲明的情況下--這樣。 我說板主應該負起責任,但承擔責任是一種心證,我無權干涉板主自己要怎麼做, 就算沒有道歉,往後遇到類似的事情謹慎處理,都是一種承擔。 這完全取決於版主自己, 我無權也無法告訴他說要怎麼做才算負責。 但w喜歡指使別人,不按照他的方式就不爽。 比如說那就罷免板主還是去檢舉板主之類的。 我連想都還沒想到這樣做。 在我看來,使用檢舉才是比較嚴重的做法, 而且對於議題本身也會少了許多開放式的討論。 更何況是罷免這種誇張的地步。 再來就是,我反應意見的方式, 為什麼要由w來質問我為什麼不怎麼做、為什麼不那麼做? 你有什麼資格? w用以指教我的,其實他也做得最徹底, 指稱別人的,自己做的每一項都沒少。 其中回一句頂十句這種是形容頂撞長輩的話,你什麼咖? 撇除用法錯誤之外, 你也是一直不斷爭論,抓著不放、查的也很徹底,不是嗎? 這實在也滿諷刺的。 勉強查詢了一下,看了一下登入次數與文章數,嗯... 這是我對你這個ID的認識,查詢一下,就算是致敬吧! 我不想被你誤會連查都不查是不是看不起你。 而我也就查詢到這裡為止,其他的我再也沒興趣。 這些數字其實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 但還是讓我驚訝了一下, 你還真是資深到足以指教我不是長期板眾、不懂運作... 可能你有別的分身ID真的是很資深吧?那就另當別論。 不過現在你的ID就是這一個,查詢到的就是這樣, 就像還沒被榨過的肝一樣新鮮。 以上代表我有稍微注目一下的證明, 免得被說我對你什麼都不知道,那就失敬了。 在本人幾次跟別人筆仗的經驗裡, 當時在推文解決不了爭議的時候, 即使出現很大的爭執,再怎麼爭吵, 起碼雙方最後在選擇上都有個共識跟sense, 就是用信件往返解決私人爭端, 即使過程不愉快,至少要吵也能好好的吵。 說真的我還是第一次遇到像w這種, 爭來爭去,卻對於演變成僅是雙方爭端這件事遲遲沒有意識到。 對於此時不宜利用板面也沒有認知。 我沒辦法回你信,否則不會寫上來。 你有設定黑名單的權利,有上來使用推文回應的權利, 這些通通都可以,我從來沒有說不能這麼做。 所以真的不必再問“我難道不可以怎樣怎樣嗎?”這樣的無謂問題。 而像你動輒就指使別人說“你怎麼不這樣...”“怎麼不那樣...”,我可做不來。 至於在自己在信箱掛著免戰牌然後還一直用推文功能來爭論, 這樣看起來就是耍個手段、不怎麼有sense的做法而已。 打筆仗也不會愉快,但過往的經驗裡, 彼此雙方都還有以信箱做私人爭論的度量與意識, 不會一口氣就用任何理由來搪塞。 有你對照之下,我真是對以前那幾位“筆友”感到肅然起敬。 當時的筆仗你來我往,互相還有個氣度在, 怎麼來的就怎麼回,不會跨介面、 也不會在技術上佔那麼一點便宜,反正球來就打嘛! 現在想起來, 那幾位仁兄實在比w這種怎麼使用系統設定都合乎權利, 但卻反而顯得不太有什麼格調的情形好上無限倍。 其實我對於你是不是有意模糊文章焦點一直有著疑惑? 畢竟你也非常清楚也承認指出跟我爭來爭去的, 跟我的本文的方向沒有關係。 我只能說板主有你這麼挺他,身為管理者,應該非常感動吧! ※ 編輯: freiheitkino (61.228.81.137), 07/02/2014 16:59:55
文章代碼(AID): #1Jh-0kdC (LGBT_SEX)
文章代碼(AID): #1Jh-0kdC (LGBT_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