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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GBT_SEX ]
討論串[討論] 匿名發文 vs 版主的判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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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這麼多人紛擾很抱歉~~. 因為那篇文章我一開始看過後,並不覺得有明顯影射哪個藝人~~~. 低估了鄉民太強大了~~~所以才會po出~~~~. po出後我就出門去過夜了~~. 一直到隔天下午回家後~~~才發現好像很多人都覺得是某位藝人. 才立馬把他刪除 真是很不好意思. 呃...其實匿名信箱我是會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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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版規,. 版規對於 發文、回文、推文、推圖、簽名檔都適用。. 匿名發文,是先經過版主這關的。. 看看版規12:. 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人肉(包括明示、暗示、鼓吹、慫恿、接力). 當事人來信板主檢舉 經板主裁定水桶一個月 +劣文. 有些文章,. 不待當事人檢舉,. 本身即為“惡意散播他人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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