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結婚不能跟岳母住嗎?已回收
※ 引述《neish999 (喔趴趴)》之銘言:
: 我父母知道這件事後非常不高興 認為跟岳母住是入贅
: 而且台北太遠以後看孫子不方便 去台北也不能住 所以希望我留在彰化
: 但我未婚妻不想來彰化
: 一來因為比較鄉下 二來她媽媽也住習慣台北了 三來他的工作也不好調到南部
: 現在還沒結婚卻為了居住地點煩惱
: 父親非常堅持不准跟岳母住 不然別想結婚
: 未婚妻也不想住南部... 不想放媽媽一人在台北
: 好兩難阿...
: 要怎麼解決呢?
: 住岳母家真的那麼不好嗎? (岳母人蠻好的)
: 唉...煩惱...
1. 夫妻都有在上班的話 又想夫妻住一起的話 應該是不會窮到租不起房子
(這種<互相尊重彼此生活空間/一輩子習慣/隱私權等>的錢 不應該省!!!)
但 若真的很窮/或負債 沒錢租屋--> 還是強烈建議: 男女各住自己老家
(自在 少是非 少糾紛)
(別<寄人籬下>住姻親家 以免打擾到姻親<原生家庭生活>)
2. 婆媳/翁婿 不住一起 --> 是一種互相<尊重> --> 不需互相<摩擦/牽就/利益算計>
大家的心臟/血壓 更健康!--> 更不會大家<<擠在一起>> 或<<個人生活空間變小>>
或<<搶資源/水/電/浴室/冷氣>>鬧不愉快
3. 孝順這種事 --> 請<<親力親為>> --> 其實不需牽扯到配偶!!! (除非自己承認無能)
(以原po的案例來說 你未婚妻<<孝順她父母>> 是她自己的<本份> 與 <天性>
她可以常去探望她父母 或有時回娘家小住幾天
但 你沒必要<住她娘家> 試想: 若有客人(無<血緣關係>的人)動不動住你家
你會<<自在>>嗎??? 你會因此更快樂/長命嗎???)
除了以上3點 當然還有其他需考慮 或將來不得不調整的
但 以上3點的考量 是很基本的!!! (能做到 最好! 最無後遺症!)
(若做不到 將來引伸出去的問題 更多 更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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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女人出頭天 未來英國王位繼承一律「男女平等」http://tinyurl.com/6w2dv7l
[新聞] (台灣) 研究:女兒貼心讓父母增壽 2011/08/07 http://tinyurl.com/3ndtq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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