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婚假的問題

看板GetMarry (結婚)作者 (冰心凍情)時間17年前 (2008/12/08 22:49),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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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imahowa (老天保佑 )》之銘言: : 小弟非常苦惱 希望有大大可以想出解決得方法 : 小弟於昨天登記結婚,原因是明年小弟29 加上孤鸞年(雙方家長CARE) : 所以很趕,昨天辦完訂婚儀式就去登記結婚了,打算明年三、四月左右 : 宴客,但是今天得知人資處的訊息,就是婚假一定要在登記完一個月內請假 : 這樣一來根本趕不上蜜月,而且現在根本沒有請假的打算,而且公司是金融業 : 如果請假下去的話一定會沖到年底 月底 一月五號等等大日子 : 這樣情況跟人資說了,但是人資還是很硬無法讓步 但硬要請的話 : 一定又會影響考績 我個人也是不想請,畢竟公司忙也不好意思 : 在年底請那麼多天假,況且現在要出國蜜月根本都是年底的行程 : 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什麼法令規定可以圓滿解決這各問題的 在此先謝謝各位了 : PS.小弟婚假有14天 不含假日 原則上,法令規定是不會詳列到如此細的程度。 相關法令如下: 民法第 982 條之規定: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爰自97年5月23日起, 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生效力。 所以您的婚姻應屬有效,無法跟人資耍賴說我結婚無效所以不算。:P 翻閱勞基法等相關規定,並無說明。 找到跟婚假的相關法令如下,都是跟工資發給比較相關。 勞基法 第四十三條(請假)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 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工請假規則 第二條 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 但是這是卡在您的職業,公務人員或教師則有例外條款喔~~ 現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 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 除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延後給假者外, 應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 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 除因特殊事由,經學校核准延後給假或於結婚前五日內提前給假者外, 應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所以您所要積極爭取的, 就是「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延後給假」這一部分。 建議您先請人資把公司訂定的相關請假規則拿出來給您詳閱, 看是否有例外條款, 就我的猜測,能大方給婚假到14天的金融業99%以上都是會有例外條款的, 如果有,再仔細地跟長官們研究, 要如何提出重大具體的特殊事由讓人資同意。 我想您上述的理由其實已經很充足打動主管的心, 只是有時候,相關人員根本搞不清楚當例外的情況發生該如何以對, 所以一律禁止避免麻煩。 當您在處理這些事情的時候, 一定要心平氣和,並誠實以對。 另需得到有力人士(ex:董事長)的書面同意, 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祝您可以順利延修婚假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07.144 ※ 編輯: learn428 來自: 123.204.107.144 (12/08 22:53)

12/08 23:15, , 1F
thx 我會努力爭取看看的
12/08 23:15, 1F

12/09 05:55, , 2F
HR本來就該依法行政啊。原作趕快去寫簽呈吧,喜事很樂觀的!
12/09 05:55, 2F

12/09 09:13, , 3F
你算彈性的,我們是從宴客日起算14天
12/09 09:13, 3F

12/09 15:05, , 4F
所以到底是宴客開始算,還是登記日?有點搞不清楚...
12/09 15:05, 4F

12/09 19:47, , 5F
我也是金融業...不過我當初請婚假是用喜帖當證明請假的喔..
12/09 19:47, 5F

12/09 19:48, , 6F
有規定要用登記的日期去請婚假嗎??
12/09 19:48, 6F
文章代碼(AID): #19FJFuiz (GetM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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