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對方父母隱瞞三年><
※ 引述《cjsupg (cjsupg)》之銘言:
: 以原波的例子 家裡負債的這種狀況
: 我想知道覺得不要講的人可以說說為什麼不要講嗎??
: 扣除不知情的沒有東西可以講以外
: 我所想到的就是
: 怕被看不起
: 怕對方離開
: 怕就不結婚了
: 怕丟臉 家醜不外揚
: 覺得這不是我的錯是我爸媽稿的
不知不覺又推文推了一堆^^"
我認為不講 是指"對方的父母"
沒有和"孩子的男/女朋友"講家裡經濟情況的義務
這個坦白的責任不是父母親要對孩子的男/女朋友要負的
而是你正在交往的人要做的 今天原po不開心的
是他男友的父母沒有和她講男友家的經濟狀況 因為原po男友自己也不知情
他父母親應該要坦白的對象是他自己兒子 而非女朋友
女友說明白一點 本來就是外人 為什麼要跟一個外人講?
應該沒有人會生氣另一半家裡有上億財產而不講的
但是絕大多數的人都會不爽另一半家裡有上千萬負債而不講的
老實說 說實在話我也會不開心
但是我不會去怪對方父母"為什麼沒有和我坦白"
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和我坦白的必要
交往多久會結婚? 半年、一年、還是十年?
誰曉得自己的孩子什麼時候才會決定要結婚?
那什麼時候應該要對"可能的未來媳婦或女婿"坦白才是最佳時機?
當你和另一半都有共渡一生的共識時
就應該要回家問問自己的父母親家裡的經濟狀況
究竟是真如你所見? 還是父母親其實承受了很大的債務壓力?
而且 子女平時也要多關心父母親的生活
財務上的壓力即使隱瞞的再努力 多少都會在生活上透露出一點
不管是父母親說話的態度或是在處理金錢上的反應時都能略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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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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