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對方父母隱瞞三年><
※ 引述《annatasia (海邊漂來的翻車魚)》之銘言:
原文恕刪
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認為男方不需要把家裡負債狀況坦白告訴女方,特別是這個女
方已經跟自己兒子交往很久了。
就我淺薄見識認為,通常交往個兩三年、且雙方感情很穩定的時候,父母親通常就
會開始將雙方視為一對,且至少會開始將對方是為未來的媳婦或女婿,而在態度上
有所不同。
沒有人願意自己的女兒嫁給一個有負債的家庭。何況東方家庭的狀況,就是「結婚
是雙方家庭的事情」,媳婦在民法上,還是得扶養公婆的最後一個順位呢!所以,
身為未來媳婦,本來就有資格知道未來可能嫁入家庭的狀況。何況,本來就要坦承
雙方的家庭狀況!就像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婚前講清楚,免得婚後又多出現怨
偶。這是對對方的尊重,也是表示自己的坦蕩!
再者,我不知道上述認為男方本來就沒有義務告訴女方自己家庭醜事的網友,當你
們不幸嫁到這種家庭時,會沒有「被騙」的感覺?沒有人希望嫁到負債的家庭,何
況這個負債還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別人觀念不好或行為揮霍所造成!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又怎不能理解原PO會有的焦慮?(何況女人的青春是如此寶貴!)
三百萬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重點不在於負債多少,而是對方家庭的理財心態!
奉勸原PO看清楚點。如果你決定要跟現在男友在一起,婚後就少抱怨,因為那是你
婚前就知道的坑,自己願意跳的,絕對要深刻體認婚後,對方家庭是於法於禮你永
遠也擺脫不了的負擔;不能接受,早早分了也好,不要蹉跎彼此的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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